中國縣級人民銀行金融改革遲到
中央銀行縣級分行是改革開放、市場化程序的產物。 1979年,鄧提出“把銀行變成真正的銀行”,從此,保險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
1983年中國工商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分離出來後,中國人民銀行真正成為獨立行使職能的一流銀行。 縣級人民銀行成立之初,員工不到10人,只有兩個部門。
主營業務只有兩大,一是發行,二是規劃。 1986年,中國人民銀行兼任行長後,進入上公升期,各縣分行相繼設立了財務、審計、財務管理等業務部門,員工人數也迅速擴大。
逐步發揮領導、管理、監督、監管所轄金融機構的銀行主導職能,權威性日益增強。 鼎盛時期是1993年,朱鎔基以副總理的身份兼任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1998年機構改革後,縣一級的人民銀行已經處於雞肋骨狀態,此後逐漸走出衰退,大量員工減少和老齡化,內部部門由原來的**改為兩個部門、兩個辦公室,職能和權力逐步集中。
到2003年,“三委”成立,監管職能分離,縣級人民銀行進一步削弱,職能淪為可有可無的狀態,員工更加閒置。
2023年,改革終於走到了盡頭。 回顧人民銀行在縣級發展的40年,是中國改革開放的乙個縮影。 改革之初,中國人民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出來,行使其作為牽頭銀行的職能。
讓所有商業銀行成為獨立經營、平等競爭的主體,逐步打造多元化金融市場,是明智之舉。 93年後,他還在推進糧食體制改革、解決農民賣糧難問題的過程中做出了巨大貢獻。
但是,隨著金融法規的完善和金融市場的成熟,縣級人民銀行已經失去了作為第一銀行分支機構存在的必要性。 1998年的改革應該隨之廢除。
到2003年,監管職能的分離就更沒有必要了,而且它能再存活20年是不可想象的。 回顧縣級人民銀行的設立、發展和廢止過程,我們可以看到,我國的改革在不斷推進,但也反映出改革步伐太慢,一再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