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用“朋友圈收集點讚”代替交通罰款,讓執法更熱情。
抽完“新年紅包”後,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可免繳罰款。 春節期間,四川省樂山市五通橋區交警通過發放新年“文明紅包”,勸說司機和行人文明出行。
記者從該區交警大隊獲悉,“文明紅包”是春節期間對不文明道路參與者的懲罰選擇,肇事者也可以拒絕,選擇罰款等處罰。 紅包有五種型別:“參與文明勸說”、“發朋友圈推廣文明出行、集點贊”、“現場宣讀文明交通建議書”、“現場學習道路交通安全規程”、“打**向親友推廣文明出行”,如果任意抽取其中一項, 不會有其他懲罰。
現在,雖然春節假期已經過去,但這種對輕微違法行為有罪不罰的形式仍然值得重新審視。 應該承認,行人過馬路、闖紅燈、不戴頭盔駕駛兩輪電單車、駕駛機動車不給行人讓路等現象在日常生活中比較普遍。 這不僅增加了自身的安全隱患,而且對交通秩序也有一定的影響。 但同時又是輕微的違法行為,或者是介於違法與不違法之間的行為,太多太詳細,忙得不行; 處罰過重,違反了與處罰相稱的行政法要求。
因此,近年來,執法方一直在實施軟執法,以人性化執法的方式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教育與懲教相結合”的原則。 例如,許多地區的交通管理部門會在節假日期間發布通知,對外國車輛輕微交通違規“初違不罰”。 樂山實施的“年紅包”執法方式,也是各地實施軟執法的方式之一,其他地區也在實踐中通過“朋友圈小作文”代替懲罰,提供道歉宣告。
樂山市五通橋區交警在這樣方面做了乙個小小的創新,將代替行政處罰的文明宣傳工程包裹在紅包裡,既適應了春節假期的喜慶氣氛,也讓加害者更容易接受。 節假日經常遇到的執法困境是,加害人有輕微的違法行為,他確實知道自己觸犯了法,但因為是放假期間,加害人經常在過年假的臉上要求交警放過自己。 這個時候,如果交警還要處罰的話,雙方一般都會鬧得不好。 而包一層紅包紙,屬於用“魔法對魔法”,提高了執法的效率和溫度。 特別是違法者可以選擇收紅包促進文明出行,也可以選擇繳納罰款,這為不同人群提供了不同的選擇,也避免了交警利用罰款創收的一些討論。
目前春節假期已經結束,但相信只要當地政府在軟執法上起步,就會堅持下去。 從長遠來看,執法部門在軟執法方面有更多的出路,不僅要創新普及法制教育,還要幫助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能力,這是乙個雙向互動的過程,執法者也會在實踐中完善自己的執法工作軟執法。
基於當地交管部門春節解答,實施軟執法是關鍵詞之一,工作過程中理性與法理的統一應該成為執法者的共同追求。 (馬佳義)。
*:明亮的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