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建設工程合同糾紛由誰申請鑑定,不經鑑定如何確定成本?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3

作者:周軍律師。

如需幫助,可以私信傳送,有疑問會得到解答

在施工合同中,發包人和承包人經常就工程造價發生糾紛,工程造價通常通過估價確定。

但是,如果一方提出具體的成本金額,而另一方不承認但不申請評估,則如何確定專案成本?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一庭就此問題作了如下答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當事人有責任為自己的訴訟請求提供證據”。

在施工合同糾紛的情況下,如果合同規定了工程價格的固定**,則可以按照合同確定工程價格。

這反映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中:“當事人在訴訟前已就建設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議,訴訟當事人之一申請工程造價評估的, 人民法院不予批准。 ”

如果合同不固定,可能需要通過評估來確定專案的成本。

在實踐中會發生什麼:

如果一方提出具體的專案造價金額,而另一方不承認該金額但未申請評估,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確定專案價格?

我們認為,如果承包人提出具體金額的專案造價,而發包人不批准但未申請評估,則可根據承包人提出的金額確定工程造價;

如果發包人提出具體的專案造價金額,而承包人不予批准但未申請估價的,可按發包人核准的金額確定工程造價,避免出現單純駁回承包人全部訴訟請求的局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當事人對工程造價、質量、修理費等專門性問題有爭議,人民法院認為需要鑑定的,應當向舉證責任的當事人說明。

當事人經說明後未申請鑑定,但已申請鑑定但未繳納鑑定費或者拒絕提供相關材料的,應當承擔無法提供證據的法律後果。 ”

換言之,如果雙方提出不同的具體工程造價金額,不申請鑑定的,則要根據各自的訴訟狀態、訴訟主張等因素,按照“誰主張,誰應當舉證”的原則,確定由哪一方承擔證據不足的後果。

如需幫助,可以私信傳送,有疑問會得到解答

普及法律知識,助您維權。

點讚、關注、分享,讓親朋好友依法保護!

相關問題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合同無效,建設方能否主張停工損失

    裁判要點 .考慮到導致涉案專案損失的過錯和案件實際情況,停工損失由各方共同承擔。.在雙方未約定付款時間 建設工程未交付 工程價款未結算的情況下,二審判決以陳某平的訴訟日期為利息計算的起始時間,符合本案實際,並無不當。基本案情 年月日,定家琦公司作為發包人與承包人辰翔公司簽訂了定甲國際品牌連鎖城建設合...

    在這些情況下,施工合同中的“背靠背”條款無效

    作者 周律師。如果您需要幫助,可以傳送私信,您將得到答覆 在施工合同中,承包人和分包商通常約定承包人應向分包商付款作為付款的前提條件,如果發包人不付款,分包商不得要求承包商付款。本協議的性質是什麼?它是否具有法律約束力?施工合同中的這種協議在實踐中通常被稱為 背靠背 條款。關於 背靠背 條款的性質存...

    最高人民法院:你敢籤空白合同嗎,有哪些法律後果,如何防範簽字風險?

    作者 周律師。如果您需要幫助,可以私信,有任何問題都會得到解答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我們有時會遇到為了盡快實現目標而簽署空白合同的情況。例如,為了盡快借到錢,簽訂不分金額 利率或期限的貸款合同 簽訂沒有數量 單價或金額的買賣合同,以購買搶手物品 還有乙份僱傭合同是為了盡快進入公司而簽訂的,沒有職位 ...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案 無效合同的實際建造人是否可以要求支付費用

    裁判要點 .張某平在承攬建設案涉案建設工程過程中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元,極有可能,本院予以確認。張某平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澄湖公司支付給張某平,作為工程造價的一部分。.張某玉實際上參與了成湖公司的經營管理,其財產明顯與成湖公司的財產混雜在一起。涉案債務為羅某虎 張某玉的共同債務。基本案情 澄湖公司是由自...

    生效合同的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對《民法典》合同部分的司法解釋的解釋

    第條 需要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 合同依法成立後,負有報批義務的一方不履行報批義務或者履行報批義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者法律 行政法規規定的,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報批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對方主張解除合同,請求其承擔違反報批義務的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人民法院判決一方當事人履行報批義務後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