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郝秀萍得知女兒被綁架後,她不再尋求官方庇護,而是選擇了自殺,在韓銘的反覆勸說下,她沒有放棄自殺,而是毅然決然地從十多層樓跳了下來。
有人說她拼命追求公平正義,也對法律失望,因為她知道,只要她還活著,村里的霸主遲早會逼她籤乙份“性同意”的保證書,讓她徹底殺了自己的丈夫,甚至牽連到女兒。
其實這裡還有另一套野蠻的邏輯,因為事件發生在農村,而農村通常有這樣一套“是非”,就是誰受重傷,誰死了,誰惹了大事,都會被辯解,而正是這些顛倒是非的世界觀,才讓第二十條成為沉睡的法則。
而郝秀萍之所以選擇自殺,也正是這樣,她心裡想著,如果她死了,沒有人會強迫她籤承諾書,她也會成為受害者,因為她的家人受到了更多的傷害,所以她的丈夫會變得通情達理,這是他唯一能救她丈夫的方法。
這種邏輯是可怕的,很明顯,“誰惹事就理”的觀念已經深深扎根於人們的心中,人們不再指望傳統法律為自己伸張正義,他們開始用自己的方法處理問題。
影片中還有一幕非常震撼,那就是劉文靜作為村霸,在討債時侵犯了王永強的妻子半年之久,每次都把王永強鎖在門外的樹上,讓他親眼目睹整個過程,事後還用一點嘲諷侮辱他。
王永強的妻子和女兒又聾又啞,沒有反抗的能力,所以全家人只能靠王永強乙個人撐得上一片天。
在劉文靜長期的侵略和折磨下,郝修萍徹底崩潰了,她覺得自己沒有必要活下去,於是當著丈夫的面擺出自殺的手勢,此時王永強徹底啟用了沉睡在體內的正義,他想像男人一樣保護妻子,甚至想向劉文靜討回公道, 但在戰鬥中,他又被劉文景羞辱了,劉文景不得不從車上拿一把砍刀來對付他的家人。
如果他這個時候不先發制人,那麼一旦劉文靜拿到砍刀,他的家人就會遭殃。 於是他像瘋了一樣,掏出一把剪刀,不停地捅著劉文靜的身體,直到對方再也沒有反抗的能力,他才沒有停下來。
在這種緊急情況下,如果是任何人,他們都會動手,甚至比王永強還要狠,每乙個血淋淋的人都會拿起**來制止違法行為。 這也應該是法律鼓勵大家做的,但在過去,正當的防衛法是沉睡法,基本要求受害者以機械人的標準進行反擊,也就是說,只要敵人打了你,你就只能反擊,只要他不繼續侵犯你, 那麼你就只能坐以待斃,或者選擇逃跑,否則後續的攻擊將被視為故意傷害。
自2018年崑山龍閣案以來,正當防衛法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規定只要威脅始終存在,或者你能從對方的言語中感受到持續的威脅,你就可以無限期地為自己辯護。 完全從時間的連續性來看,正當防衛的反擊將無限期地延長。
因為在那種緊急的環境下,無法判斷歹徒是否已經制止了犯罪,也無法正確判斷對方是在準備第二輪襲擊還是已經放棄襲擊。 所以,我們不能高標準地要求受害者,就像當年的王永強一樣,簡直就是死路一條,如果劉文靜當時只是受傷了,那麼劉文靜肯定會進行更多的**報復,就算他當時沒有報復,事後也一直在找麻煩, 那麼王永強的家人就徹底墮入地獄,永遠受盡折磨,其次,劉文景當時要去車上拿刀,他要進行下一輪殘酷的反擊,整個過程是連續的,所以有必要反擊。
正如公訴人所說,劉文靜就像一頭野獸,受害者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瘋,隨時都會像定時炸彈一樣,這對任何人來說都是死路一條,我們無法在空調房裡分析案件的過程,這是上帝的視角,而是從發展的角度看問題, 因為那個時候,誰也不知道下一刻會發生什麼,一切都不確定,各方只能做好一切反擊的準備。
乙個人不可能同時擁有乙個事件的感受和經歷乙個事件的過程,乙個人不可能兩次踏入同一條河流。
這部電影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句話是,做正確的事是有代價的,但你不能因為成本而停止。 這句話在《論語》裡,明知做不到。 當人們做某事時,他們不會問他們是否能做到,而是問他們是否應該去做。
雖然電影中的橋只是乙個故事,但每一次審判都具有重要的意義,一次審判的冤枉會汙染所有的水源,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王永強的事件,這個案子的審判會成為後人參考,雖然法律並不完善,雖然法律只是理論上的, 但它確實對現實有很強的指導意義,它會讓那些熱血的正義之人敢於看到正義和勇氣,它也會讓那些善良的人,敢於幫助倒下的弱者,它會讓那些歹徒的罪行更加昂貴,也會讓那些勇敢無畏的人讓行動的代價更低。真正的法律是讓守法的人以較低的成本制止違法行為,而不是為違法者提供便利,法律不能屈服於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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