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應用程式的基本資訊。
1. 投保人及被保險人資料。
2.保險標的物(貨物名稱)。
3.包裝標誌資訊(行業標準包裝)。
4、運輸路線及出發日期(出發地、目的地、中轉地)。
5.交通工具(汽車、火車、輪船、飛機)。
6、保險種類(根據運輸方式選擇,多式聯運多種保險組合有基本保險和全險的區別)。
7.每次投保的貨物總價值(以及每輛車的貨物價值)。
8、普通貨物運價、化學危險品運價、免賠額及**確認。
9、被保險人在貨物發貨後3日內投保的,不能提供回簽的保證書,超過的,需要回簽的保證書。
特種貨物運輸。
1.危險品(非易燃易爆)。
2.精密儀器。
單價500萬元的儀器裝置。
裝置損壞後難以找到的配件,必須運回原廠維修或難以維修,或進行損壞評估,或修理儀器裝置。
儀器裝置在運輸過程中的平衡、穩定、防震、防塵和移動。
對傾角、恆溫、恆濕等有特殊嚴格要求的儀器。
3、主要機械裝置(50噸以上、超長、超高等)。
4、協議規定,每一航次、每一列運輸工具均由各運輸工具負責。
最高保險責任為:人民幣 5,000,000(如有超標,請提前告知我們)。
第二貨物保險簡介。
保險條款的主要型別如下:
地面運輸保險。 陸路運輸的所有風險。
平安保險。 水災損壞保險。
海上一切險。
航空保險。 空運 - 風險。
公路貨物運輸的保險條款。
地面交通保險(基本保險)。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風暴、閃電、洪水、自然災害或以下原因:
運輸車輛在打火過程中因打火工具而發生碰撞、傾覆、脫軌或擱淺或撞上礁石
沉沒、碰撞或因隧道坍塌、懸崖坍塌或火災、事故而引起的。
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應當採取措施,對具有被保險責任危險的貨物進行搶救、預防或者減少損壞。
應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不得超過打撈貨物的保險金額。
備註:鐵和鋼已除鏽;基本保險承保裸貨,除生鏽和刮擦風險外,二手,
展會或維修商品僅對因發生保修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損失負責)。
一切險。 除了承保基本保險責任外,它還負責:
該保險還負責因運輸過程中的外部原因導致的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海運貨物的保險條款。
責任限制。 該保險分為三種:安全保險、水災損壞保險和割傷保險。 當被保險貨物遭受損壞時,這。
保險人根據承保保險的保險單條款承擔賠償責任。
1)平安保險。
該保險負責賠償:
1.由於惡劣天氣、閃電、海嘯和洪水,被保險貨物是自然運輸的。
這場災難導致整批貨物全部或推定全部損失。 當被保險人要求推定全損時,損壞的貨物及其權利必須委託給保險人。 如果被保險貨物是用駁船運往或運出海船的,則在駁船上裝載的每批貨物可視為整批貨物。 推定全損是指被保險貨物的實際全損。
將損壞的貨物恢復、修理和運輸到原始目的地的成本是不可避免的。
貨物的價值超過該目的地。
2.由於運輸工具擱淺,撞到岩石,下沉,與流冰或其他物體碰撞。
以及因火災和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貨物損失。
2)水災損壞保險。
除上述責任外,本保險還對被保險貨物造成的損壞負責。
惡劣天氣、閃電、海嘯、洪水等自然災害造成的部分損失。
3) 一切險。
除上述責任包括安全保險和水災損壞保險外,該保險還負責被保險貨物。
由於運輸過程中的外部原因導致貨物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航空運輸的貨物保險條款。
1)航空運輸保險。
該保險負責賠償:
1.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閃電、火災或**,或因飛機損壞而遭受損失。
因天氣或其他災難性事故,或因飛機碰撞、傾覆、墜落或丟失而被遺棄。
事故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壞。
2.被保險人應當對保險責任所涵蓋的危險貨物進行救助,以防止或者減少對貨物的損害。
不超過被救助貨物金額的保險金額。
2)航空運輸的所有風險。
除包括上述航空運輸保險的責任外,該保險還承保因例外情況而投保的貨物。
因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第三事故後流程。
第四索取材料。
理賠單據:保險單原件、提單(運單)、發票、裝箱單、理貨簽證等
檢驗(計量)報告及相關貨物損壞和差額證明。
如果涉及第三方責任,還必須提供責任方的追償信函和電報。
其他必要的檔案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