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像話! 孩子們拒絕支付生活費,這名47歲的男子一怒之下放火燒毀了自己的家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01

一場突如其來的大火使乙個家庭的生活陷入混亂。 火災的背後,是生活成本引發的家庭衝突。 一位47歲的父親,被拒絕向子女索要3000元生活費,竟然犯下了放火燒家的極端行為。 目前,父親已經被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事件發生在1月8日晚9時許,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區一小片區域101室一棟住宅突然冒出濃煙和火焰。 接到報警後,消防救援人員迅速趕到現場,發現火勢已經蔓延到客廳和臥室,煙霧瀰漫,樓內多名居民被困。 消防隊員立即使用水炮滅火,並組織搜救隊疏散被困人員。 經過近20分鐘的緊張處理,大火被成功撲滅,火災面積達到16平方公尺,幸好沒有人員**。

經過初步調查,起火原因原來是家庭糾紛。 據了解,這家人父親姓張,今年47歲,是下崗工人,平時沒有固定收入**,靠打零工謀生。 他有兩個孩子,一兒一女,都已成年,在外地工作和學習。 張某平時和孩子關係不好,經常向他們要錢,被拒絕後發脾氣,甚至打人。

事發當晚,張某再次給子女打電話,要求他們匯出3000元的生活費,否則不准他們回家過年。 他的子女說,自己的收入不高,乙個月只能給他2000元,希望他能理解。 聽到這話後,張某感到被侮辱了,一怒之下,他拿出一瓶汽油,倒在客廳的沙發和地毯上,然後點燃了一根火柴,引發了一場大火。 幸運的是,張某的妻子和鄰居及時發現了異常,將他從房間里拉了出來,並報了警。 張某被消防員救出後,又被民警從轄區派出所帶走。

目前,張某因涉嫌縱火罪被刑事拘留。 故意縱火焚燒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張某的行為不僅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巨大的損失,也給周邊居民造成了恐慌和危險,必須依法嚴懲。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庭和睦是社會和諧的基礎。 然而,在現實中,有些家庭因為一些瑣碎的事情而吵架甚至施暴,甚至還有像張這樣的極端案例,令人難過。 我們呼籲廣大家庭成員加強溝通,相互理解、包容、相互尊重,共同營造溫馨和諧的家庭氛圍,以免讓家庭衝突成為社會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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