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經緯2月20日電 上海證券交易所20日發布公告稱,海悅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海悅”)、控股股東銅川惠能鑫能源(以下簡稱“銅川惠能新能源”)及相關責任人將受到紀律處分。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出,根據《關於向海悅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斌、曾佳發出警告信的決定》(2023年第36號)和《關於向海悅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王斌、曾佳、程志偉發出警告信的決定》中查明的事實和相關公告, 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發布的有限公司(2023年第125號)(以下簡稱“警告函”),ST海悅及其控股股東同川彙能鑫在資訊披露和規範操作方面履行職責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占用經營性資金。
上海證券交易所表示,《警告函》顯示,2021年、2022年,ST海悅通過**業務向控股股東銅川匯能信及其關聯公司轉移資金,構成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占用非經營性資金。 公司未按規定披露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公司的非經營性資本交易。 目前,上述資金已退還。
根據公司於2023年7月22日和10月28日披露的公告,2021年累計入夥數量為225億元,佔公司2020年經審計淨資產的7.%12%。其中,2021年5月和10月,公司資金中有6847筆通過沈銀(上海)**鏈科技***6萬元、3000萬元; 2021年5月,通過發展中林菏澤能源科技,公司資本金為823990萬元; 2021年7月,通過遠巨集(天津)國際物流,公司資本為335131萬元; 2021年9月,公司資金1100萬元通過舟山啟瑞能源入駐。 累計還款額(20211111)51億元,期末占用資金餘額為074億元,截至2022年5月底,2021年度資金占用已收回。
同時,2022年的累計入住量為688億元,佔公司2021年經審計淨資產的21%。39%。其中,2022年1月,公司資金8062萬元通過南通浙興石化被占用; 2022年12月,公司資金8586萬元通過南通昌業石化行業占用; 2022年10月和11月,公司資金通過上海榮凱石化***89億美元; 2022年1月,公司資金8585萬元通過上海長恆石化工業入駐; 2022年1月,公司資金1億餘元通過天津聚百川化工入駐; 2022年5月,公司資金通過恆貝瑞**鏈***被股份管理占用5億元; 2022年5月,通過沈銀(上海)**鏈科技***,公司資金分別被占用3100萬元和1000萬元。 20223年累計還款額33億元,期末占用資金餘額為355億元,截至公司2022年年報披露日,上述資金已收回。
上交所指出,由於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的上述資金占用,年度審計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22年內控審計報告出具負面意見,自2023年5月5日起,公司受到其他風險警告。
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財務資料不準確。
根據警告函,ST海悅未按照相關規定對公司2022年部分**業務採用淨額確認收入,導致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報告存在營業收入錯報。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關於更正上一期會計差錯的公告》,稱公司根據比較收益準則及相關監管指引,對公司在相關分銷業務中的身份是相關分銷業務的主要負責人還是第一人進行了深入分析判斷, 結合公司商品分銷業務的實際情況,對2022年第一季度、2022年半年、2022年第三季度涉及的相關資料進行了相應的修正。其中,在2022年一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第三季度報告中,營業收入和運營成本減少了1040億元,3021億元,409億元,調整後的營業收入金額與修正後的金額的比例分別為。 39%,營業成本調整與修正金額的比例分別為39%。 90%。
同時,2021年、2022年,意法半導體海悅以占用資金、虛高營業成本、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等方式虛假構成第一業務,導致2021年和2022年定期報告財務資料披露不準確。 2023年10月28日,公司發布《關於更正上一期會計差錯的公告》,結合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對公司相關**業務涉及資金占用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判斷,並相應更正多次定期報告中涉及的相關資料。 其中,2021年三季度報告、2021年年報、2022年半年度報告、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2022年年報中,營業收入減少387668萬元,148億元,458020,000元,458020,000元,46444萬元,調整後的金額與更正前的金額的比例分別為。 07%,調整後的金額與修正後的金額的比例分別為。 07%。此外,還調整了其他一些專案,如運營成本和財務費用。
未按照規定及時應對監管部門對重大事項的詢問。
2023年5月1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ST海月發出《關於2022年年報資訊披露的監管問詢函》,要求公司自收到詢價函之日起10個交易日內披露對詢價函的回覆情況,同時按要求對定期報告進行相應修訂和披露。 然而,該公司七次推遲對詢問函的回覆,最遲直到2023年7月2日才披露對詢問函的回覆。
綜上所述,新海悅存在多項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多份定期報告財務資料披露不準確、未及時回覆定期報告的監管問詢函,嚴重影響了投資者的知情權。 公司的上述行為嚴重違反有關規定。 公司控股股東同川匯能信違反誠信原則,長期違規占用上市公司資金,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上述行為也嚴重違反相關規定。
責任人方面,根據《警示信》,時任董事長兼財務總監王斌為公司主要負責人,資訊披露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公司財務事項,時任總經理程志偉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 而時任總經理、董事會秘書曾佳作為公司日常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資訊披露事務具體負責人,不勤勉盡責,對任職期間的資本占用和定期報告披露不準確負責。此外,王斌、曾佳還對任職期間發生的詢問信答覆不及時負責。 上述人士違反《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及《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宣告及承諾》中作出的承諾。
對於上述紀律事項,控股股東同川匯能新和時任總經理程志偉答覆無異議,其他相關負責人提出異議理由如下:
首先,關於資金占用,本公司認為控股股東利用其控制地位,以隱蔽的方式故意進行資金挪用,本公司不具有與控股股東合作實施違法行為的主觀意圖。 資金占用發生後,公司積極協調控股股東籌集資金並返還,未給上市公司造成損失。 王斌、曾佳提出,為解決控股股東貸款的償還問題,在不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下形成非經營性資金的占用,積極督促控股股東完成占用資金的返還工作,並採取了撤換財務部門負責人等補救措施。 配合調查,開展專項培訓學習,內部提醒。曾佳還指出,在資本占用期間,他僅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並未知悉或參與其職責範圍內的資本占用審批。
其次,關於會計差錯的更正,2021-2022年,公司新**業務前期資訊溝通不足,本次調整主要涉及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對上市公司盈虧沒有影響。
第三,關於詢問函回覆不及時,公司收到詢問函後立即組織員工回覆,但為保證查詢函回覆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相關回覆未及時披露。
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認為,首先,在資金占用問題上,根據聽證會和對異議的回應,時任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王斌和總經理程志偉明確承認,他們主導了資金占用違規行為的實施,涉案金額巨大, 違規相關事實清楚,情節嚴重。根據相關證據材料,公司占用的資金經相關部門、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公司不知情、相關負責人缺乏主觀意圖等異議無法成立。 公司前期因違規占用資金被公司紀律處分,公司、控股股東及相關負責人未採取有效措施整改,控股股東長期占用公司資金,導致公司受到其他風險預警, 嚴重損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的,已退還占用資金,採取糾正措施等情形不足以減輕違規行為的不利影響,不予採納。考慮到基金占用事項主要發生在曾佳擔任董事會秘書期間,時任董事長兼財務總監王斌、總經理程志偉對基金占用事項承擔主要責任,酌情採納了相關反對意見。
二是關於會計差錯的更正,公司多期定期報告中披露的財務資料不準確,部分賬目對金額影響巨大,違規事實明確,內部溝通不暢、損益無影響等原因不影響違規事實的認定; 未被採納。
三是對於未按照規定及時回應監管部門對重大事項的詢問,公司已七次推遲回覆查詢函,明顯超出了合理的核實和響應期限,公司及相關負責人聲稱的積極組織響應與實際情況不符, 相關異議理由不予受理。
鑑於上述違規行為的事實和情節,上交所依照有關規定,作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公開譴責ST海悅及其控股股東同川惠能新、時任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王斌、時任總經理程志偉,並向曾佳傳閱批評意見, 後任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對於上述懲戒行為,本所將通知中國證監會、浙江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據公開資料顯示,ST海悅是一家以能源產業經營和投資為主營業務的大型綜合能源企業,於2004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 目前擁有北方石油、寧波海越、海越資產管理等公司。
業績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ST海悅實現總營業收入2052億元,同比下降5934%;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為402755萬元,同比減少4279%。二級市場方面,截至20日**,ST海悅漲229% 至 491 美元股票。 (中信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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