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企業所得稅決算正在進行中,我們整理了10個熱點問答,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在評論區留言討論
1.目前對小微利企業有哪些企業所得稅優惠?
乙個:根據《關於進一步支援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2號),小微利企業將抵押貸款減少 25%。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以下條件計算:企業所得稅政策將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
2.2023年企業所得稅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有沒有調整?
乙個:(一)根據《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 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規定再按實際金額扣除稅前額外扣除; 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無形資產成本計算稅前攤銷。
2)根據《關於提高積體電路和工業工具機企業研發費用附加扣除比例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告2023年第44號)第一條規定, 積體電路企業、工業工具機企業在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作為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應當按照規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扣除。然後扣除稅前實際金額的120%;形成無形資產的,按上述期間無形資產成本的220%進行稅前攤銷。
3.如果企業同時具備研發費用抵扣和小微利企業兩項優惠政策的條件,能否同時享受兩項優惠政策?
乙個:根據《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發2007年第39號)第2條,《關於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性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年第39號)第3條所稱的稅收優惠僅限於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和定期減稅減稅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稅收優惠待遇。
因此,如果企業同時滿足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小微利企業優惠待遇的條件,同時根據規定,可以同時享用
4.如果企業所得稅有可退還的金額,是否可以申請退稅而不申請退稅?
乙個:自2021年度算算起,納稅人在納稅年度預繳企業所得稅,超過算算應納稅額的,應當及時申請退稅,主管稅務機關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退稅不再抵扣下一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5.如果企業享受增值加抵扣政策,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
乙個:享受增值稅加抵免政策加增值稅扣除政策它需要併入企業所得稅總收入並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
6.員工報銷的醫療費用可否計入員工福利費用的稅前扣除?
乙個:根據《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用扣除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年第3號)第3條第(2)款規定,未實施醫療協調的企業職工的醫療費用,可以按照規定作為企業所得稅前員工福利費用扣除。 已實施醫療統籌(含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企業。報銷職工的醫療費用不屬於國稅函2009年第3號第三條規定的職工福利費不得作為員工福利費用從稅前期扣除
7.企業為員工支付的住宅供暖費,可以作為稅前員工福利費扣除嗎?
乙個:根據《關於扣減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用的通知》(國稅函2009年第3號)第3條第(2)款的規定,發放給職工的醫療、生活、住房、交通等各項補貼和非貨幣福利,包括企業為公務向職工支付的到異地就醫的醫療費; 未落實醫療協調的企業職工醫療費、職工贍養直系親屬醫療補助費、取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助費、救助費、職工食堂補助費、職工交通補助等,均在職工福利費扣除範圍內。
因此,企業為企業員工支付的取暖費可按規定作為企業所得稅前員工福利費用扣除
8.企業2023年新購置的電器裝置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乙個:根據《關於裝置器具抵扣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年第54號)、《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實施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6號)和《關於企業所得稅有關裝置器具抵扣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7號公告)的有關規定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企業將能夠將福利應用於企業新購裝置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計入應納稅所得額計算,不再按年計提折舊;單位價值超過500萬元的,仍應當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關於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發2014年第75號)、《關於進一步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發2015年第106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裝置、器具是指建築物、建築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9.如果企業為了推廣其產品或服務而通過第三方平台宣傳其產品或服務,而第三方平台公司收取的發票內容是資訊推廣服務費的支出,是作為資訊服務費的全額扣除,還是作為廣告費用和業務推廣費用的限額扣除?
乙個:一般情況下,企業為推廣其產品、服務或形象而發生的費用屬於廣告費用和業務推廣費用。 如果企業通過第三方平台宣傳其產品或服務,雖然發票上載明的內容是資訊服務費,但實際上是企業為推廣其產品或服務而發生的支出應當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作為廣告費、業務推廣費
10.研發費用扣除政策包括哪些研發費用?
乙個:具體包括人力成本、直接投入成本、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成本、新工藝規範制定成本、新藥開發臨床試驗費用、勘探開發技術現場試驗費用等相關費用,其中其他相關費用應限額扣除。 《關於完善研發費用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年第119號)採用正面列舉的形式,明確了上述費用中可扣除的具體費用。 例如,直接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的人員勞動成本包括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保險費,以及外部研發人員的人工成本(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包括其他相關費用,採用按限額扣除。
*: 中國稅務報:國家稅務總局珠海市稅務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