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法官這麼快就辦了案子,春節前我們拿到了辛苦賺來的錢,終於可以平安回家過年了! 申請人周自良激動地與執行法官握手,並贈送了“盡職盡責、為人民伸張正義”的錦旗,這是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新聞發布會上感人的一幕。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法治思想,切實提公升人民群眾滿意感和司法獲利感,1月30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落實工作落實情況新聞發布會暨農民工工資1萬餘元集中兌現大會。
2023年,婁底人民法院將深化主業職責,優化資源配置,挖掘團隊潛能,嚴抓團隊建設,深化執法聯動機制,拓展聯動平台,構建執行大格局。 先後部署開展“寒冬亮劍暖民心”“湖南執法利劍2023”“集中分配執法案件經費”等專項執法行動,共追繳案件19379件(含舊案912件),結案1.85萬件,結案率95件46%,實施到位 313億元,其中農民工工資案件執行890件,落實到位1882件38萬元。 中級人民法院同級執行質量和效率居全省第一,全市法院執行質量和效率居全省第三位。
搞好拖欠農民工工資,既是民生問題,也是政治問題。 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立即安排部署如何開展市法院執行拖欠工資冬季審判專項行動,多措並重措施暢通拖欠工資“快車道”。 下一步,我市法院將堅持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艱苦奮鬥,齊心協力,攻堅克難,全力以赴推進拖欠工資工作的落實,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為婁底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
湖南迪坤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市人大代表陳薇薇,婁底房產登記中心副主任郭偉,政協委員、中國首婁第分公司運營部經理羅玲麗,湖南**、紅網、婁底**、婁底電視台等新聞**應邀出席會議。
典型案例
劍出鞘以顯示其威力,強制拘留是有效的。
吳某、王某、肖某等8人為追討勞動報酬而發生的一系列糾紛。
執行案例。 【案情基本】。
在吳某、王某某、肖某軍8人勞務報酬糾紛系列案件中,婁興區法院裁定,王某某、肖某軍向吳某等8人支付了勞動報酬32982元。 後來,由於王某、肖某某未能及時履行付款義務,吳某等8人向婁興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系列案件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通過網路財產查詢未發現被執行人王、肖有可執行的財產,同時被執行人王、肖拒絕接受執行的法律文書,拒絕申報財產, 並故意逃避執法。在被執行人向法院提供被處決人肖某軍下落的線索後,樓興區法院立即安排執行警察蹲下,並成功傳喚肖某軍到案。 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勸說,肖某軍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婁興區法院決定對肖某軍進行拘留15天,在得知他將被司法拘留後,迫於壓力,肖某軍立即表示願意履行義務, 並向吳某等8人支付拖欠款32982元,系列案件被執行。
[典型意義]。
當前,被執行人逃避執行、逃避執行仍是執法工作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 突出執法工作的強制性,繼續加大執法力度,及時確保勝訴方合法權益的實現,仍然是執法工作的重點和主線。 本案中,執行法院充分運用法律懲戒措施,依法決定對被執行人進行司法拘留,並在強制措施的權力下,迫使被執行人履行義務,追回8名農民工工資,有效保護了勞動者的勞動權益,增強了人民的幸福感和收益感。
積極司法體現責任感,高效執行促進和諧。
鄧某偉等22人與鄧某義、鄧某才和湖南的乙個建設專案。
勞動報酬糾紛訴狀執行案件。
【案情基本】。
鄧某偉等22人與鄧某一、鄧某才,以及湖南省某建設專案追討勞務報酬糾紛,經雙豐法院判決後,鄧某儀、鄧某才和湖南某建設專案共向鄧某維等22名農民工支付了16分299萬元。 判決生效後,因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法律義務,鄧某偉等22人依法向雙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雙豐法院將案件納入速裁執行綠色通道,執行法官第一時間依法凍結了湖南某建設專案的銀行存款,並與鄧某偉、被執行人鄧某毅、鄧某才、 湖南某建設專案,經過多次協調,鄧某偉等22人同意放棄利息和案件受理費,被執行人,湖南某建設專案,同意支付所欠工資16299萬元轉入醫院專項賬戶。 包括鄧某偉在內的22名農民工拖欠工資,均在執法立案後乙個月內結清。
[典型意義]。
民生無小事,枝葉總有關聯。 本案標的雖然不大,但涉及人數眾多,屬於外來務工人員等社會弱勢群體,執行法官耐心與案件雙方溝通協調,完成了雙方的工作,成功讓被執行人履行了義務, 追回22名農民工工資,在雙方相互理解、相互讓步的前提下,保護雙方勞動權益。此外,為保障農民工勞動權益,執行法院開闢了綠色通道,實現快速立案執行,系列案件立案乙個月內執行,彰顯了執法辦案的力度和速度,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高效做法, 為順利結案涉及民生的類似案件提供有益經驗。
善意、文明、權益保護、法律解讀分析、促進共贏。
梁某飛與湖南某建設專案***工傷治療糾紛執行案。
【案情基本】。
在梁某飛與湖南某建設專案工傷待遇糾紛案中,經漣源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調解,確認湖南某建設專案將於6月30日前向梁某飛支付累計20萬元工傷保險金。 2023年。 調解協議生效後,湖南某建設專案未履行勞動仲裁調解協議確定的義務,梁某飛向漣源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並非沒有履行意願,而是由於雙方在辦理工傷保險金時溝通協調不力,導致部分工傷保險金長期無法申請,影響了整個案件的執行。 在掌握了情況後,執行法官並沒有簡單地採取扣押和凍結措施來執行案件,而是耐心地與雙方溝通,解釋法律關係和強制執行的法律後果。 被執行人表示,企業應承擔的部分可以立即支付,並願意積極配合工傷保險待遇的申請程式,並提出績效方案,申請人梁某飛也同意被執行人的支付方案, 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案件在乙個月內結案。
[典型意義]。
在執行過程中,承辦法官堅持強化誠信、文明執行理念,不機械地辦案、執法,而是積極與雙方溝通,找出執行的癥結,打破執行僵局,快速高效結案。 既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又保障了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實現了雙贏。
巧妙地運用“活封”解決“死扣”,分批執行,促進落實。
張某華等6人與吳某之、謝某軍一起應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負責。
爭議的執行。
【案情基本】。
在張某華與吳某之、謝某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中,冷水江法院判決被告吳某志、謝某軍賠償原告張某華等6人損失41元37萬元。 判決生效後,吳某之、謝某軍未主動賠償損失,申請執行的張某華等6人向冷水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經採取查詢措施,除以被執行人謝某軍名義進行訴前財產保全、扣押外,未發現被執行人吳某志、謝某軍還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 張某華等6人向法院申請拍賣貨車。 據了解,被執行人謝某軍平時靠卡車運輸貨物為生,被執行人吳某志在家失業,暫無履行能力。 本案中,如果貨車依法拍賣,只能執行部分金額,無法保證被執行人謝某軍、吳某志的後續還款能力,案件無法執行結案。 考慮到雙方的實際困境,執行法官提出採取“查封扣留”貨車的方式,由謝某軍提前向張某華等人支付1萬元以緩解經濟壓力,並將扣押的車輛交給謝某軍繼續經營,賺取勞務報酬分期償還。
[典型意義]。
“為人民伸張正義,主動行動”是人民法院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正確含義。 執行法院在辦理本案過程中,充分考慮了被執行人的壽命和還款能力,對經營財產採取了“活封”的方式,使被扣押的財產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避免了社會資源的浪費,並兼顧了執行工作的剛性和靈活性, 既保護了勝訴方的合法權益,又保證了被執行人的“造血”能力,成功促成了和解。本案貫徹了“以人為本”的司法理念,實現了三效的有機統一。
司法救助有溫暖、解脫、解決問題,溫暖人心。
劉某生等6人參與了與劉某佳的勞動合同糾紛的執行。
【案情基本】。
在劉某生等6人與劉某佳的勞動合同糾紛案中,新華院裁定劉某生等6人應向劉某生等6人支付勞動報酬35600元,因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劉某生等6人向新華院申請強制執行。
新華院接到執行申請後,認定劉某佳無可執行的財產。 主審法官走訪現場得知,被執行人劉某佳患有尿毒症,目前在新華**的一家醫院,每天需要依靠藥物維持身體,家人負債累累。 經過多次詢問、調查和核實,得知6名申請人年近60歲,收入微薄,沒有固定經濟收入,部分申請人喪失了工作能力,家庭貧困。 承辦法官積極指導劉某生等6人申請司法協助,經申請審查,確認該案符合申請協助條件,最終新華院通過社會救助方式解救了劉某生等6人**28240元。
[典型意義]。
司法救助工作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權的直接體現,也是為人民伸張正義理念的實踐。 本案中,劉某生等6名申請人收入不固定,家庭生活困難,被執行人病重,無財產可供執行,喪失了履行能力。 為切實做好執法過程中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切實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院堅持“萬事應救”的理念,對6方當事人給予司法協助,緩解燃眉之急,幫助他們渡過難關, 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正義的溫暖,有效提高了人民群眾訴諸司法的意識,同時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促進了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