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譚浩軍。
針對有關10年IPO回溯的宣告,中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在2月23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防範和打擊金融欺詐和欺詐性發行是乙個持續的過程,目前10年沒有IPO回溯。
其實對於IPO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調查1年、10年、20年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只要有問題就一定要調查,不管調查了多少年,不管涉及誰,都要調查到底, 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法違規者予以彌補,並返還給投資者和國家。
其實,在資本市場上,所以有那麼多的違規者,尤其是上市公司,從IPO之初就敢於嚴重違法違規,都是因為“嚴”字。 從這些年的實際情況來看,在對上市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中,確實是過度寬容和處理鬆懈,哪怕處罰是蜻蜓,也是蜻蜓對一點水,甚至是三杯酒的罰款。 特別是,對投資者造成的損失,幾乎沒有賠償的先例,只有對上市公司的象徵性處罰,或者對責任人進行一些溫和的處罰。
為什麼康美藥業的財務造假事件,一觸動獨立董事,就引發一輪獨立董事辭職,並不能完全說明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有多嚴重,如果順勢而為,認真調查已經辭職的獨立董事企業,肯定會有很多問題。 要不然,為什麼獨立董事們會如此緊張和害怕,這說明他們知道公司的財務問題,只是為了一點點報酬,為了讓公司長期聘請他們擔任獨立董事,他們已經放棄了職業道德,幫助公司偽造財務。 在調查和處理IPO問題時,也應調查處理獨立董事的行為。
一旦進入資本市場,就意味著資本市場已經進入了顛覆者,這樣的公司越來越多,資本市場的生態會越來越差。 尤其是網際網絡時代,那些以新技術、新業態、新理念進入市場的上市公司,可以說是相當一部分套現,而不是讓企業通過上市更好地發展。 如果你回頭看看,這些公司中有許多存在財務欺詐,或者資本裝扮了業績。 上市後,通過各種概念對股價進行炒作,以方便資本投資者、大股東等領導人套現和轉讓財產。
為什麼公眾對IPO如此關注10年,是因為上市公司長期遭受的苦難,被上市公司尤其是大股東等,如果不對這些違法企業、大股東等處罰行為進行處罰,投資者的信心真的會徹底崩潰。 從去年底到今年年初,出現了持續的大幅下跌,這是由於投資者信心嚴重不足造成的。 在此情況下,加強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特別是對上市公司金融欺詐行為的查處,顯得十分重要和緊迫。 如果能通過回溯,就可以大力調查過去的問題,這對增強廣大投資者的信心非常重要。
那麼,如何才能真正做到對問題的“零容忍”呢? 毫無疑問,投資者等會幫忙提供線索,監管部門也會根據線索進行深入調查。 另一方面,根據情節的嚴重性,為投資者開闢賠償損失的渠道,讓違規企業付出沉重的經濟代價,從而威懾其他企業。
要知道,在現行制度下,單靠罰款等處罰根本不會引起上市公司的注意,也不會阻止擬上市公司繼續進行欺詐行為。 只有上公升到投資者賠償的層面,讓違法違規的企業和實際控制人破產,才能真正起到威懾作用。 因此,要把投資者損失的賠償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迫使上市公司主動遵守市場規則,遵守財務紀律,遵守金融法律法規,成為真正規範良好的上市公司,使獨立董事和中介機構也能自覺履行職責, 共同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完善生態,開拓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