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梧州市萬秀區師傅村祝願建設砂岩礦開採權轉讓成功。 礦石資源(控制+推理)為4399160,000立方公尺(12,009。710,000噸),可用資源3599010,000立方公尺(9825。300,000噸)。該礦設計露天開採600萬噸建築用砂岩回填骨料綜合利用(中風化層+石材) 25103萬噸/年,擬轉讓期為17年(含基礎設施建設期),成交價約28億元人民幣(2.801億元),投標人梧州安盛綠色建材***是當地一家國有企業的全資子公司。
上市公告顯示,除了採礦權轉讓的收益外,礦山的競標人還需要支付約114億美元(11368.36萬元)。包括礦產資源儲量詳細調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礦權轉讓收益評估、土地租賃費用、地上附著補償、拆除補償等相關報告(表格)或方案的編制和評估費用。 同時,競買人還需要額外支付成交價的25%(約7002)。5萬元)作為鄉村振興專項資金投標人應在簽署《礦業權轉讓確認書》後,將《礦業權轉讓確認書》支付至市財政部門指定賬戶。
該礦權緊鄰西江,地理位置優越。 關於礦產品綠色運輸問題,礦區礦產資源的開採需要通過帶廊運到西江岸邊,通過水路運輸銷往各地。 為解決礦山產品水運和裝卸問題,保證西江暢通無阻,汛期防汛、防洪安全採礦權投標人可根據礦產資源出口需求設計廊道規模,依法取得廊道建設手續由於廊道建設涉及的土地、森林、拆遷、苗木等補償費用的補償費用由採礦權投標人承擔,在專案正式投產前,礦業權人不得進行採礦活動,投標人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碼頭進行貨物周轉和卸貨活動, 碼頭的投資建設或者租賃,由投標人根據場地用途進行評估,並承擔相關費用。
大約投標人:梧州安盛綠色建材***成立於2024年1月,註冊資本5000萬元,由梧州城建城市投資運營集團100%控股。
相關情況如下:
一、礦業權轉讓基本情況
開採權名稱:梧州市萬秀區司福村鎮珠砂岩礦。
轉讓方:梧州市自然資源局。
開採型別:建築用砂岩。
地點:萬秀區城東鎮師傅村。
礦區:10846平方公里。
拐點坐標如下(2000年國家大地坐標):
資源儲量:礦區報建砂岩礦(控+推)總資源量4399160,000立方公尺(12,009。71萬噸),可施工砂岩礦資源量3599010,000立方公尺(9825。300,000噸)。
礦區回填骨料(中風化層+岩石)綜合利用利用可利用資源1702460,000立方公尺(4122。10,000噸)。
採礦海拔: +23031 m 至 +70 m。
開採方式:露天開採。
資源開發利用:建立了新的採礦權,沒有進行採礦活動。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和土地復墾要求:要按照《梧州市萬秀區城東鎮思福村建設振珠砂岩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總體規劃》執行。
擬生產規模:礦山設計施工用砂岩600萬噸,綜合利用回填骨料(中風化層+石夾雜物)251噸030,000噸/年。
2. 轉賬方式、擬轉賬期限、起始價格及付款方式
轉讓方式:淨採礦權上市方式轉讓。
建議轉讓期:17年(包括基礎設施建設期)。
上市起拍價:2.29億元。
礦業權轉讓收益的支付:礦業權轉讓收益的投標人應當按照《財政部、自然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礦業權轉讓收益徵收辦法〉的通知》(財總2023年第10號)的規定繳納。
3. 特別協議
1)礦權前期工作費用(不參與上市競價)。
採礦權前期工作資金1136836萬元,包括礦產資源儲量詳細調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總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採礦權轉讓收益評估等相關報告(表)或方案編制費、審查費、地租、地上附著補償金、拆除補償金等,由投標人匯入梧州實業指定的賬戶投資發展集團。如果不能按時付款,則應從逾期付款之日起每天按延遲付款金額的 2 支付滯納金。 如果付款延遲超過30天,轉讓人有權取消交易; 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銀行保函仍然有效的,擔保銀行應當向受益人全額支付擔保金額作為補償; 競買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
土地租賃費不包括競買人辦理土地使用和森林占用手續所發生的費用。 投標人需要擴建或者使用約定以外的其他場地、道路的,產生的費用由投標人單獨承擔。
2)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為有效促進“淨礦山”轉讓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支援當地人民生產生活,改善環境,促進礦區和諧社會穩定,實現礦山建礦、一方受益,投標人應支付成交價的25%作為鄉村振興專項資金, 在簽署《礦業權轉讓確認書》後,應當繳入市財政指定賬戶。
四、情況描述
1)根據礦山年度採採生產計畫的需要,分階段、分批保證土地和森林的使用。投標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土地、林地占用手續,招標人應自行承擔所發生的費用。
2)為解決專案及周邊礦山礦產品綠色運輸問題,礦區內開採的礦產資源需要通過帶廊運到西江岸邊,通過水路運輸銷往各地。為解決礦山產品輸水裝卸問題,保證西江水流暢通和汛期防汛防洪、防洪安全,礦權投標人可根據礦產資源出口需求設計廊道規模, 並依法取得走廊建設手續。碼頭的投資、建設或租賃,由投標人根據碼頭的使用情況自行評估,相關費用由投標人承擔。
5. 風險提示
1)投標人成為採礦權人後,應依法依規履行礦山環境治理、土地復墾、封礦等相應義務,履約不到位的,將承擔依法被追究的風險。
2)由於地質條件的複雜性和勘探工作的侷限性,擬採權開採權礦區內所表達的礦體的大小、形狀、儲量、礦石質量及開採技術條件可能與實際開採情況不同,投標人應充分考慮資源儲量風險, 充分評估資源開發投資風險,投標人應提交申請並參與投標,即視為已充分確認採礦權現狀和轉讓檔案,並自願承擔全部風險責任,一旦投標人中標成為採礦權持有人, 在總體計畫中,不得以儲量、質量、開採條件、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轉讓機關等部門提出退款或索賠請求。
3)礦場、道路建設,電力、水、生產生活網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由投標人自行解決。
6. 其他
1)綠色礦山建設要求。投標人應按照《廣西綠色礦山標準》的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和運營。 投標人取得《礦山許可證》後,應當編制綠色礦山建設計畫,並按照綠色礦山建設計畫進行建設。
2)投標人應與梧州市自然資源局及指定銀行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修復及土地復墾使用監管協議》。投標人成為採礦權人後,應依法依規履行礦山環境治理、土地復墾、封礦等相應義務,不履行的,將承擔依法被起訴的風險。
3)在轉讓前已編制開發利用計畫,在投標人投標採礦權後,如果原開發利用計畫不能滿足投標人的需求,可以優化開發利用計畫,重新制定開發利用計畫。因不可抗力導致無法進行開採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在後期的開採過程中,必須按照批准的開發利用計畫進行開採,並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礦產資源集約利用。
4)自採礦許可證期滿、撤銷或者登出之日起,採礦權人應當在1年內完成礦山治理修復和土地復墾專案,逾期未完成的,登記機關可以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治理修復, 處理費用由礦山企業從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修復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礦山企業補足。
5)採礦權轉讓後,如因相關行業、規劃、環保等政策或不可避免因素和不可抗力影響而無法進行或限制開採的,風險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轉讓不統一安排現場調查,投標人自行進行現場調查。
編輯 |楊浩偉 ·評論 |楊曉東.
*:梧州市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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