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國內企業員工熱衷於繳納社保。 這不僅是對社會保障的補充,還要為員工提供醫療、養老等保障。 而且,只要在職員工繳納一小部分社保費,大部分社保費都是由雇主支付的,這對員工來說是一件非常划算的事情。
然而,對於靈活員工來說,他們就沒有那麼幸運了,他們需要全額繳納社保,但這種支付壓力讓很多靈活員工感到壓力很大。 結果,一些彈性員工被“被迫”選擇退出社保。
至於一些選擇返還社保的靈活員工,很多專業人士都覺得不可思議。 因為,根據現行的社保規定:如果你退出社保,你只能退還進入你個人賬戶的資金的8%。 分配給社會保障**的另外 12% 的資金無法退還。 這意味著靈活工作者只能獲得 40% 的社會保障退稅。 此外,如果彈性員工退出社保,將沒有醫療、養老金等保障,未來生活的不確定性將會增加。
但我們認為,現在部分彈性員工“被迫”退出社保,這也很難說,主要有以下四個原因:一是社保繳費標準現在每年都排在第一位,主要是因為社保繳費基數是根據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水平同步調整的。 許多靈活工作者現在收入不高,甚至下降。 因此,這部分靈活就業只能選擇退還社保金。
其次,許多彈性工作者認為繳納社保不划算。 根據規定:靈活員工在60歲退休,領取養老金,直到68歲才能返回首都。 如果您將退休推遲到將來年滿 65 歲,您必須活到 73 歲以上才能收回您的資金。 對此,很多彈性員工擔心自己的預期壽命沒有那麼長,即使繳納社保,也很難收回舊資金。 結果,一些彈性工作者覺得不划算,所以他們不再繼續繳納社保。
三是經濟壓力比較大。 疫情3年多後,各行各業低迷,不少靈活工作者收入減少。 對於這部分靈活就業人群來說,他們現在難以養家餬口,更不用說繼續繳納社保的經濟實力了。 因此,許多人只能決定停止繳納社會保障。 顯然,這部分停止繳納社保的人,是收入不允許的,他們希望在未來經濟狀況好轉時繼續繳納社保。
第四,許多人擔心未來領取養老金的要求會增加。 根據現行社保規定,社保繳費的最低年限為15年,只要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 但是,如果將最低社會保障繳款年限提高到20年甚至25年,則意味著靈活工作者將不得不支付更多的社會保障繳款年限才能領取養老金。
事實上,對於一些彈性工作者來說,切斷社保繳費是不合適的。 但是,作為社會保障**,也要充分考慮到靈活就業人員的高經濟壓力,創造更有利於他們繳納社保的條件。 例如,靈活用工的社保可以分為幾個等級,每個人都可以根據自己的收入選擇自己的繳費標準。
同時,由於經濟環境不佳,一些靈活就業者收入減少,繳納費用面臨困難,應允許他們暫停繳費,等到經濟狀況好轉後再補繳社保。 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緩解靈活就業人員不繳納社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