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工作會議明確要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其中“規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部署受到廣泛關注。 為什麼在這個時候提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有哪些要點和要點? 《中國稅務報》刊登了財經大學校長馬海濤、中文大學財經學院教授朱青、中國大學財稅研究所常務理事盧炳陽、上海交通大學開元法學院副教授王華宇等專家的觀點。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幾個重點領域。
*財經大學校長馬海濤。
2023年12月,**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首要目標是針對上一輪改革以來多年來積累的老問題,為高質量發展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上一輪劃時代的財稅體制改革是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重塑了財政體制和國家治理能力,為後來經濟的快速增長奠定了堅實的制度基礎,為國家治理能力的提高提供了堅實的保障。
新一輪財稅體制在當前經濟發展中仍需面臨新的問題。 當前,經濟發展仍面臨有效需求不足、社會預期薄弱、隱患多等問題。 2024年是稅制改革實施30周年,也是實現“十四五”目標任務的關鍵之年。 財稅體制改革是新的篇章,立足新形勢、新階段,聚焦當前問題,堅持自稅收分享制以來“以政為先,以財為輔”的改革邏輯主線,服務於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和中國式現代化程序。 以金融體制為核心,地方收入分工、省級以下財政體制、轉移支付體制、稅收制、稅收徵管等主要抓手,積極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一是全面深化**與地方收入分配改革。 地方收入的分配是構建“權責明確、財政協調、區域平衡”和地方財政關係的基礎和保障。 要全面深化地方政府財政收入分成改革,確保財政收入比重在合理範圍內,加強地方收入分配法治,完善地方稅收制度。
二是加快省級、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改革。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中國與地方政府的財政關係逐步理順,但省級以下財政體制改革程序相對緩慢。 副省級金融體制問題以省的形式差異較大,暫時缺乏統一的規範性檔案,往往呈現出“一省一策”的局面。 進一步理順省級以下財政體制,建立科學合理的省級以下收入分配機制,完善省級以下地方政府的權力和支出責任定義,規範省級以下財務管理工作。
三是要著力優化轉移支付體系建設。 要推進轉移支付合法化,完善轉移支付分類管理機制,完善轉移支付預算編製,完善轉移支付監督評價體系。
四是優化稅制改革。 保持巨集觀經濟稅負和稅制的穩定,保證必要的財政吸收能力和調控能力。 建立稅收制度,促進人口高質量發展,積極應對新的人口形勢。 完善綠色稅收制度,建立現代綠色稅收框架。 以共同富裕為目標,完善現代稅制,建立現代、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 及時清理整合稅收優惠政策,打破地方保護和區域壁壘,推動全國統一市場建設。
五是完善稅收徵管體系建設。 稅收徵管是稅收治理能力建設的關鍵,提高稅收徵管水平對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要加強稅收徵管法制建設。 加快建設智慧型化稅收徵管體系。 系統推進稅務宣傳教育。
今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5周年。 在新的發展征程上,規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時機恰逢其時。“改革永遠在路上,改革沒有一帆風順的路”,下一步應以切實增強經濟活力、防範化解風險、提高社會預期為改革的重要目標,以理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推進稅制改革和稅收徵管改革, 把因地制宜解決基層金融困境作為改革的重要方向,繼續以金融量推動我國經濟質量的有效提公升和合理增長,繼續為加快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注入強勁動力。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盡力而為,盡你所能。
朱青,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院教授。
財稅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關係到地方政府、市場、國家、社會的重大關係。 “規劃”一詞是指在實施改革之前,應進行深入思考和科學研究判斷。
財稅體制改革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重新劃分地方政府之間的權力和支出責任,改革稅制,調整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稅收分攤比例,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這次籌畫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應該是把上述幾個方面聯絡起來的改革。
規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有兩個新背景,一是改革必須圍繞中國式現代化來規劃和推進。 中國式現代化是全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 如果說1994年的分稅制改革更注重效率,那麼新一輪的財稅制度改革就應該更加注重公平。 其次,地方政府的財政平衡很緊張。 由於大部分權力和支出責任都歸於地方政府,地方政府要做的很多,但財政資源相對不足。 在這方面,**近年來繼續增加轉移支付。 但即便如此,地方財政仍然緊張。
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要兼顧當前和長遠的需要和可能,堅持盡力而為,力所能及。一方面,為完善地方稅制,增加地方稅收收入,目前的想法是逐步將消費稅收入分配給地方政府,同時將徵收環節向後移動。 目前,我國的消費稅主要在生產環節徵收,再向零售環節徵收,這將對徵收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調整**與地方當局和支出責任,使地方當局和財政資源相匹配。 筆者認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的方向是適當減少地方政府的權力和支出責任,並相應增加地方政府的權力和支出責任。 此外,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的一項調查,2020 年,122 個國家的轉移支付平均佔當地財政收入的 51%5%,其中聯邦制各州不到45%,單一制國家超過53%。 相比之下,作為乙個單一制國家,中國2022年的轉移支付佔地方財政收入總額的比重並不高。 因此,筆者認為,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比如何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更重要,而不是大規模增加地方稅收收入。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前景展望。
盧炳陽,中國大學財稅研究所常務理事、財經學院教授。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有五個背景:一是經濟下行壓力。 為應對經濟下行壓力,國家陸續出台一系列減稅降費政策,對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但財政政策空間也在不斷縮小。 調動企業主體積極性,促進經濟發展,必須依靠財政政策和金融體系來激發各方面的活力。 面對不斷縮小的政策空間,要用財政體制調動各方積極性。 二是實現共同富裕目標。 共同富裕的目標包括兩個方面:提高經濟效益和促進社會公平,財政體制對此有重要影響,因此財稅體制改革應兼顧公平效益。 三是經濟全球化。 經濟全球化加劇了國際稅收競爭,稅收制度的設計應考慮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如何吸引更優秀的人才。 第四,經濟數位化。 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極大地改變了傳統的經濟形態,給財稅體系帶來了挑戰。 例如,稅收制度的設計需要考慮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 平台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區域稅收分配不均、稅收收入與稅收來源分化等問題,需要通過改革加以解決。 第五,人口老齡化。 一方面,人口老齡化會導致社會保障支出的增加,另一方面會帶來稅基的轉變,例如,日本老齡化後,稅基將逐漸從勞動收入轉向消費,在這種情況下,財政和稅收制度將需要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與前兩次改革相比,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應在激發市場活力、激發地方積極性、增強財政可持續性、化解地方債務風險、促進收入公平分配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為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奠定基礎。
財稅體制改革涉及財政收入、預算、財政支出、財政關係四個方面。 在財政收入改革方面,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個人所得稅和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要考慮稅收調控功能與財政收入融資的平衡,同時兼顧數字經濟的稅收。 在預算制度改革方面,要落實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加強人大預算監督,全面實現績效管理,實施中期財政規劃,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 在財政支出改革方面,要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支出效率,創新公共服務方式,推進支出標準體系建設。 在財政關係方面,要改革稅收分享方式,改革省級以下財政體制,完善地方稅制和轉移支付制。
財稅體制改革“以史為鑑”。
王華宇,上海交通大學開元法學院副教授。
無論是30年前的分稅制財稅體制改革,還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斷推進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還是正在規劃中的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 它已經或將要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可以說,對於中國這樣乙個國土資源大、人口多、經濟增長較快但發展還不平衡、不充分的國家來說,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奠定了科學的財稅制度的基本框架,並持續影響著社會發展和國家治理的方方面面。
謀劃和推進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既是對30年前分稅制改革形成的體制機制成果的優化延續,也是在新起點上重新開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改革舉措。 1994年實施的分稅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兩比例”,即財政收入佔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和財政收入佔國民財政總收入的比重,從而建立與當時經濟社會發展和巨集觀經濟環境相匹配的財稅制度。 有效提公升國家財政吸收能力。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建立適應科技創新促進、數字經濟發展、更好、更公平保障民生福祉的財稅體系,成為時代的新要求。 因此,在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中,不僅要解決舊體制實踐中反映出的典型問題,特別是長期存在的問題,而且要根據新的發展階段對體制進行優化和完善。
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需要在預算、稅制和地方關係方面繼續發力,主動適應高質量發展的要求,立足歷史和實際,統籌當前和長遠,在有效調整市場與地方政府關係的基礎上,建立符合中國式現代化要求的現代金融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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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稅務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