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非常擔心,一提到“**”這個詞,很多人會想到“無序”。 其實這只是**的一種表現,只要故意破壞道德和社會常識,就應該算在內。
晚輩供養長輩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 在直系親屬中,年輕一代尊重和支援長輩,這是孝順的標誌。 在療養院,初級護理人員照顧老年居民,這是工作人員的工作。
當然,在當今社會,也有“啃老人”,年輕人因為各種原因不願意外出打工掙錢,靠父母的退休金生活。 這是一本每個家庭都很難讀的經文,乙個願意戰鬥,乙個願意受苦。
但上述所有情況都發生在中國,不僅發生在親戚之間,而且發生在中國人之間。 只有中國公民受這種法律關係的約束,只有中國公民才有權享受這種待遇。
但就在最近,網際網絡上出現了一則新聞。 有一位87歲的華裔美國人,因為在美國的祖國多次遭到不明身份的人的襲擊,為了不再拖累兒子,不想讓他們整天擔心自己的安危,所以他想放棄自己的美國國籍, 回到祖國的懷抱,讓國家供他去死。
雖然我們在這件事上沒有直接的利害關係,但它遲早會影響我們的利益。 因為他的回歸會浪費國家有限的社會資源,而我們作為納稅人,有權利發聲。
說清楚一點,我們認為,一旦美國人的願望實現了,這個結果就是**的體現,因為它對社會常識和社會道德是乙個巨大的衝擊。
他明明有自己的兒子,卻不讓晚輩退到最後,卻妄圖改變身份,靠祖國母親這邊,不想給兒子惹麻煩,卻好心讓所有中國人給他乙個外國人,承擔起供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
這不僅是納稅人的意志,也是我們納稅人的意志,是對我國養老金制度的嚴重侮辱。
請問,當祖國需要你出力的時候,你是**嗎? 你在為誰服務?
請問,您在美國或中國工作期間應承擔的納稅義務的受益人是受益人嗎?
請問,如果你想放棄美國國籍,回中國養老,你兒子知道嗎? 如果你不知道,你會不會讓你的兒子陷入無情、無知、、不忠、孝順的尷尬境地? 如果是這樣,他是否涉嫌違反美國法律並犯下遺棄或遺棄罪?
我們可以理解,當人們老了,他們有回歸本源的想法。 作為乙個曾經的中國人,如果你的家鄉還有你的親人,我們會允許你的骨灰回到你的祖國。 但要找各種藉口和理由,逼迫祖國供養你晚年,把你送到生命的盡頭,那是一廂情願,是你不想面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