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月1日),冰雪運動11項國家標準生效,涉及基礎術語、運動水平評價、訓練規範、賽事組織、場館運營管理等五大類。
該標準以群眾性冰雪運動為重點,對高山滑雪、單板滑雪、競速滑冰、冰球、冰壺等熱門專案和冰雪運動場館提出了技術要求,系統總結了典型經驗和實踐,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我國“帶動3億人參與冰雪運動”的成果, 助力冰雪運動跨越式發展。
在基本術語方面,《流行滑雪運動基本術語》和《競速滑冰運動基本術語》兩部國家標準對場地裝置、人員、比賽規則、技術動作、比賽結果等術語進行了定義,形成了統一的概念體系,為冰雪運動相關方加強交流、促進冰雪文化傳播奠定了基礎。
在公共體育水平評價方面,《大眾競速滑冰等級評價規範》、《大眾高山滑雪和單板滑雪等級評價規範》、《大眾冰球等級評定規範》和《公共冰壺等級評定規範》四項國家標準為四項國家標準, 分別根據不同運動的特點給出運動等級分類的規則、評價要素、評價程式和評價結果,明確不同等級對應的技術能力要求和理論知識要求。幫助冰雪運動愛好者掌握正確的方法和技巧,科學評估和指導,提高他們的運動技能。
在冰雪運動訓練方面,《高山滑雪、單板滑雪普及訓練規範》和《普及冰壺訓練規範》兩份國家標準分別對訓練內容、訓練機構、訓練場地、訓練人員、訓練效果評價等提出了要求,以提高訓練服務的規範性和專業性,為完善冰雪訓練體系提供指導人才,提高群眾冰雪運動的普及度和發展水平。
在賽事組織方面,《公共滑雪賽事規範》和《公共滑雪賽事分級評價規範》兩份國家標準,明確了賽事組織、人員培訓、安全應急響應、醫療保障等要求,為賽事組織者和組織者提供指導,提公升賽事組織管理水平,助力賽事品牌形成示範效應; 並為滑雪愛好者選擇滑雪專案提供參考。
在場館運營管理方面,《體育場館分類第五部分:滑雪場星級分級與評價》國家標準從自然環境、基礎設施、裝置裝置、活動專案、服務管理、 等,從而引導滑雪場提高建設質量和管理服務水平,努力營造良好的滑雪環境,提高消費者體驗。
文字:北京青年報記者林麗雙
由菲爾德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