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能源局微信訊息,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發布通知,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安全生產。
通知指出,1月25日,國家能源集團大渡河公司金牛水電站漏水,發電機夾層被淹,導致1號機組停機,無人。 事發時,2號機組剛剛完成檢修,處於待命狀態。 經現場檢查,發現2號機組配水環管入口門損壞,固定螺栓斷裂。
通知強調,目前正值年末年初,也是旱季水電站開展檢修作業的高峰期,安全風險疊加,事故頻發。 要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遏制各類事故的發生。
一是落實主體責任。 水電大壩的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不容錯過。 各電力企業要認清當前安全生產形勢,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堅守安全底線,切實承擔起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水電站的安全生產工作,要抓好工作,大力提高水電站執行安全水平。
二是整治風險隱患。 各電力企業要高度重視提高水電站、大壩安全專項行動的要求,高質量完成各項任務; 借助這次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問題,從乙個案例中推論,抓好整改工作; 重點檢查大壩登記檢查整改、重大災害隱患管理、大壩安全監測與資訊上報、閘門啟閉裝置、應急電源管理; 要高度重視維修作業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標準和作業規程。
三是加強教育培訓。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加強典型案例預警教育,及時報告行業內外事故,分析問題根源,檢查自身薄弱環節,及時補齊不足; 要加強對外包專案、外包團隊等外部人員的安全培訓,督促其遵守本單位安全管理規定,了解安全生產的風險和隱患; 堅決杜絕安全教育中的欺騙、形式化現象。
四是開展專項檢查。 各電力企業要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對輸水系統中輸水隧道、壓力鋼管等溢流承壓裝置的安全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 按照提高水電站大壩安全性專項行動的要求,認真開展輸水系統安全評價工作; 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徹底糾正,不糾正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五是加強監管執法。 各派出機構要狠抓提公升水電站大壩安全專項行動,對整改階段發現的各種問題和隱患進行調查,督促企業逐一整改銷售,做到責任落實不落實,問題不解決, 整改不到位,行業沒有警戒。地方各級電力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三必須”原則的要求,落實電力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對電力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引導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和提高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