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kindle是“速食麵神器”,但我不這麼認為,它是我不可或缺的“地鐵伴侶”。
我的kindle用了十年,2014年花了499元買了,封面換了三個。 不知道換了多少代手機,但Kindle依舊在盡職盡責地為我服務。 每天上班,不用帶鑰匙和錢包,公文包裡一定要放個kindle,就像隨身攜帶魔燈僕人一樣,能讓我安心。
當我在魔都地鐵上,乙個半小時的路程,連座位都沒有,Kindle可以瞬間帶我進入另乙個幻想世界,忘記周邊地區的喧囂和地鐵的不適。
甚至有孩子好奇地伸頭看它,讚不絕口:高科技! 我苦笑一聲,這已經是被時代淘汰的“低技術”了,別人用它來覆蓋速食麵,甚至連企業都退出了中國市場。
雖然亞馬遜電子紙書已經退出中國市場,但我仍然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傳送電子紙書,我的kindle仍然扮演著和十年前一樣的角色,只是電池沒有以前那麼強了。 如果充滿一次電,只能看一天,就夠了。 我不打算換電池,我會繼續用,每天給它充電,或者帶上移動電源是一件大事。
除了坐地鐵,遇到漫長無聊的訓練、開會,或者坐高鐵,在等火車的時候,kindle也是乙個極好的伴侶。
也許現在還有很多其他的墨屏閱讀器,比如墨屏手機、可以上網的墨屏平板電腦等等,但我覺得我不需要花裡胡哨的東西,乙個簡單的kindle就足夠了。 你不需要複雜的程式,你不需要畫蛇的背光,你不需要從一堆應用程式中尋找它,你可以快速回到最後的“每月閱讀世界”,繼續與書中的人物同行。
手機等閱讀器只會讓我陷入一堆垃圾資訊,或者陷入刷短**的“**樂趣”中,無法自拔。
Kindle對於像我這樣的新上海人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在空間匱乏的上海,人們可以購買紙質書籍,以體驗書籍的質感和所謂的書籍香味。 如今,紙質書也很便宜,半個月的工資可以“汗流浹背”,但說到搬家,就很難了。 就算有自己的房子,蓋個高檔的書櫃,占用這麼大的空間,一本書多久翻一遍? 只有“汗牛崇東”,沒有“魏編三獨”,裝飾意義遠大於實際意義。
在我的抽屜裡,沒有書,只有五個閱讀筆記本。 從高中開始寫作開始,我平均寫了三四年,這些讀書筆記,加上kindle,對我來說已經足夠了。 書籍真正的香味不是來自外界,而是來自詩歌和書籍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