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著名代表作《唐代六經》是以尚書省六部的組織、用人、崗位分布命名的。 本書對當時各部門、各組織的職權和人員配置作了詳細規定。
這本書成為中國歷史上一部偉大的行政法規著作,從此,宋明清歷代歷代都重視這部寶貴的法典,並將其視為指導。
一千多年來,國家一直實行行政事務,一般以這本書為典範,變化不大。
此後,中書門只下達了一部分命令,執行該命令的尚書省六部制度從未發生過重大變化。
這本《唐朝六經》是唐玄宗按照唐朝現行法律法規編纂的,可以說是當時的具體事實和現行制度,與理想中的希望不同。
摘自錢牧《歷代中國的政治得失》第二講《唐朝的**組織》。
《唐朝六經》是一部關於唐代行政制度的重要著作,是現存最早的行政法典,也是現存最早的政治著作。 它在中國政府歷史上具有非常突出的地位。
中國歷代朝代具有極強的歷史意義。
我在這裡說的歷史並不是特指歷史,而是指歷史這個詞的原意。
在中國歷史上,每個朝代、每一代人都有一大批歷史學家,他們負責記錄一切,包括日常生活。 比如湖南省歷業出土的《歷秦簡》,就是一群縣級史學家記錄的日常生活。
這些記錄的日常生活,記錄者是歷史,很低階的**,甚至被稱為刀筆官,他們的記錄就成了歷史,也就是歷史。 我們從狹義上理解的歷史是後人根據這些記錄彙編的紀念品,從他們認為重要的部分中提取出來。
如《春秋》《左傳》《史記》《漢書》等,都屬於歷史演進的紀念品。
這些記錄著眼於政治緯度和緯度,被後人編纂,一是經過多方權衡,二是與當時的社會價值取向和個人價值取向相吻合,三是許多歷史事實,早已被當權者篡改,四是出於好奇和可讀性, 編譯器增加了大量的文學技巧。
這樣一來,這些歷史就不再是歷史的原始階段,而是變成了不同的階段。
像《唐六經》這樣純政治性質的記錄,由於不涉及或主要涉及個人歷史,因此具有較多的歷史真實性和歷史價值,因為不具備史記傳記形式的可讀性,一直被文人所鄙視。
後世研究者因缺乏一套相關的法典而受苦,因此無法全面了解商代法律。
《唐六經》是我國第一部行政法著作,全稱《唐六經》,是唐朝玄宗時期的官方著作。
開元十年,唐玄宗李隆基召見宅邸呂健修繕“六經”,並親自制定科、教、禮、政、刑、事六條作為彙編大綱,由理正書院(後改稱薊縣書院)丞相為丞相。
這事當初的層次很高,皇帝的旨意,丞相掌權,規格能不高嗎? 先後主導編纂本書的宰相有張朔、蕭松、張九齡等。 10多人參與了編纂工作,歷時10餘年。 直到開元二十六年才寫成,次年由丞相李林甫呈給李隆基,於是書名由唐玄宗皇帝撰寫,並給李林甫註解。
全書共三十卷,第一卷是三司、三公、尚書的省。 以下各卷分為六個部分:官員、家庭、禮儀、士兵、罪犯和工人。 然後是徐門霞、鐘書、秘書、點中、內僕五省,以及玉石臺、九寺(太昌寺、廣露寺、衛衛寺、宗正寺、太福寺、大理寺、紅鷺寺、思農寺)五監(國子監、少富監、軍械監、鑄幣監、會監、獨水監)、十二衛和東宮。 最後一捲是地方官員,分為三州、知事、護法、地縣等行政機構。
錢先生說:“唐代著名代表作《唐朝六經》一書,是以尚書省六部的組織、用人、崗位分配命名的。 意思是錢先生沒有讀過這本書,現在也沒有可以查的。 否則,就不會這麼說了。
如果我不仔細檢查,我會有和錢先生一樣的決心。 唐代尚書省有六個部門,都是行政部門,《唐朝六部正》大概就是按照這六個部門的例子,記載了每個部門的組織、人員編制和官銜。
另一方面,我有點疑惑,所謂的三省六部制,最早的六省六部制,是什麼時候變成三省的? 於是,我查了一下資料,得知六省根本沒有變成三省,唐朝還是六省,其他三省分別是秘書省、宮省、內服省。 其實就是內院三省和外院三省。
既然如此,為什麼《唐朝六經》是按照六部制命名的,而不是按照六部制命名的呢?
對於這個疑惑,我又查了一遍相關資料,這才知道,錢先生的陳述,不過是他想要什麼而已。 之所以叫六經,是因為唐玄宗在安排這部作品的時候,有乙個大致的想法,就是按照《周禮儀》的順序,編成六部經典,包括治律、宗教法典、禮法典、政治法典、刑法典、事務法典。
事實上,它不是這樣排序的。
錢先生甚至不需要把《唐朝六經》全部看一遍,只需要看目錄,就不會再犯錯誤,那就是把九清在唐代的職能都調到**上。 顯然,唐朝的**(廣義**)還是分為內廷和外廷,內三省之外,還有玉石臺、九廟、五太監、十二侍衛。
御史天文台的官吏依舊是前御史官,九殿的官吏依舊是九清。 不過,內三省是名副其實的內院,帝史太家九殿的五獄十二衛不能認定為純粹的內院機構,也不隸屬於外院三省六部。
但畢竟御史天文台九殿的五位太監和十二位侍衛是龐大的組織集團,不可能沒有從屬關係,而這個從屬關係應該在帝國議會內。
由此可見,唐朝的外朝歷代其實有兩套執行制度,一套隸屬於御廷,一套隸屬於政廳。
坦率地說,我也沒有研究過唐朝的六經,所以我並不完全了解這種劃分和從屬關係。 這些你一定要弄清楚,只要看一眼《唐流典》,一眼就看出來了。
我的重點不是歷史,而是古代的行政制度。 因此,我認為只要討論唐朝公私分權和執行,唐朝皇廷會議的三權分立模式,以及皇帝控制政治權力和削弱和平衡行政權力的基本思想就足夠了。
也就是說,我要找的是歷史政治的形上學,所有的形上學都只是用來證明它的形上學,這種證據不需要大而完整,也一定沒有根本性的錯誤,這就足夠了。
至於錢先生,他說:“這本書已成為中國歷史上的一部偉大的行政法規書,從那時起,宋明清歷代歷代都重視這部寶貴的法典,並把它作為指導。 ”
總體不錯。 以前沒有這樣的規律可循,但現在,有了乙個樣板,有了歷代建立**機制的基礎。
事實上,1000多年來,它並沒有基本保持不變,而是一直在變化,但它從未偏離過它的本源。 就算唐朝更迭,也有宗門。 這個教派一部分來自封建時代,也有春秋時期和戰國時期,自然也來自秦漢時期。
這個門派是私權進入公權後的權力平衡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