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擁有豐富的文化遺產和歷史遺產,是思想文化環境安全的重要特徵。 隨著改革和發展的需要,有些人可能已經長期定居在另乙個城市,也把戶口搬到了當地。 而“落葉歸根”是中國人幾千年來最重要的思想文化遺產之一,老了以後,還是想回到自己長大的地方。 這時候,就會出現祖傳老宅被拆,宅基地還在的情況。 那宅基地拆遷後,祖屋誰歸屬?
1、宅基地拆遷後,祖傳老宅歸誰?
祖屋拆除後,宅基地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土地的所有權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或者個人只有宅基地使用權。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拆除,宅基地的使用權仍然存在,但房屋的所有權屬於個人,因此當房屋被拆除時,房屋補償歸房屋所有人所有,宅基地補償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
2、房屋拆遷後宅基地的歸誰所有?
1、房屋拆遷後,宅基地的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屬於村集體。 農民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擁有所有權,有權買賣、出租,不得侵犯他人。 房屋出售或出租時,宅基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 出售、出租房屋後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農戶用於建造房屋和小院落的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2.農村集體擁有的土地需要確認。
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由土地所有者向縣級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由縣級人民登記登記,出具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土地使用者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縣級人民土地應當登記並出具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總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條的規定,農民集體擁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集體,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農民集體已由本村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制的,由本村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團體經營管理; 已為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制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