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關於對福建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名下**賬戶實施限制交易等措施的通知》。
通知顯示,2024年12月29日,在**集合競價階段,福建港口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賬戶正在交易興業銀行(601166),股價為14。81元,市值3077億元),大額申報成交,明顯偏離最新成交價格,構成集合競價階段拉高股價的異常交易行為。自2024年1月2日起,上交所採取緊急監管措施,按規定暫停相關投資者名下的**賬戶交易。 經查,上述異常交易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正常交易秩序,違法行為嚴重。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委員會審查,決定對福建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公開予以譴責,並對福建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名下的**賬戶給予6個月的紀律處分。 上述紀律處分決定應當記入***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上交所責令福建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就其作出公開說明、進行監管會談,並要求相關主體提交合規交易承諾書。 此外,1月6日,上交所還發布了《關於對福建省港口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關聯子公司採取紀律處分的決定》,披露了興業銀行2024年12月29日日限額詳情。
經查明,福建港口集團及其實際控制的福建航運集團有限公司、福州港集團、廈門港控股集團、福建省交通集團有限公司,根據福建港口集團的決定,“興業銀行”(601166)**2024年12月29日,“興業銀行”股價穩定。 在集合競價階段,福建港口集團名下的賬戶按限價申報了31筆股票交易,共計1813筆510,000股,成交量1330670,000股,共計21,570股18萬元,佔集合競價期間股票總成交量的99%99%,拉動股價970%。上海證券交易所對其實際控制的福建港口集團及其四家子公司名下的**賬戶處以紀律處分,為期6個月,即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7月7日,不得**及出售所有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 2024年12月10日晚間,興業銀行發布公告稱,當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福建港口集團及其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559億股。 截至2024年11月30日,福建港集團及其子公司合併持有581億股,佔280%。其中,福建港口集團控股4家39億股,佔211%;子公司廈門港控股集團持股5967460,000股,佔029%;子公司福州港集團持有5247480,000股,佔025%;子公司福建海運集團持有2448250,000股,佔012%;子公司福建省交通集團持有興業銀行575萬股,佔003%。公開資料顯示,福建港口集團是福建省重要的骨幹企業,主營業務包括港口碼頭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以及港口園區開發運營公路運輸、水運等與交通相關的配套服務;現代物流和商業**等。 從2024年12月29日的走勢來看,福建港口集團自2024年11月30日起仍在增持興業銀行。 然而,由於與最新成交價格明顯偏離,福建港集團也遭受了監管部門的“紀律處分”罰款。 上交所表示,將堅持監管主體責任和主業,加強異常交易監管,繼續保持高壓態勢,打擊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交易行為,切實維護交易秩序。 同時,再次提醒投資者以合規和審慎的態度參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