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惡意轉賬通知怎麼辦? 後來,我收到了乙個朋友發來的訊息。
調崗減薪是很多企業採取的一種非法手段,使員工自願離職,目的是不支付補償金或少付補償金。 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定要盡快明確拒絕,留下證據。 這位朋友留言後,互相加了好友,並詳細解釋:
她在這家公司工作了1年零7個月,職位是人事管理,工資7400元。 今年1月26日,公司領導以“組織架構調整”為由與她交談,宣布她已從HR崗位轉為清潔崗位,工資降至2280元(當地最低工資)。 她要求領導解釋調動的原因,但領導拒絕回答,於是她發出了調動通知。 她當場拒絕了,並列印了一封拒絕調職給公司領導的信。 誰知道接下來會發生更“奇怪”的事情,下午,領導讓大家搬到會議室上班,把她乙個人放在大廳裡,顯然是孤立的。
首先,讓我們明確一點,未經工人同意,任何調動和減薪都是非法的。 調動和減薪不能由單位私下進行,只能與員工協商並雙方同意。 其次,調動不能是懲罰性的、侮辱性的、明顯的降職等,比如這位朋友從HR崗位調整到清潔崗位肯定是不合規的。 最後,原則上不會因調動而減薪。
如何應對公司“調崗降薪”行為? 很簡單,看看動作就行了。
第 1 步:口頭通知您。
公司領導或HR會主動找你,然後口頭通知你,公司會把你調到更低的工資,甚至有的公司會提前在勞動合同上給你挖乙個“洞”,比如:“在一定條件下,乙方無條件接受甲方的調崗”等條款。 拿勞動合同告訴你,這是雙方籤的,而且必須同意,不同意就算是自願辭職,不會有補償。
或者同一句話:“無論公司出於什麼原因想調你調職或降低你的工資,你都需要達成協議,然後才能做出改變勞動合同內容的決定。 “否則,這是乙個單方面的決定,我有權拒絕它。
第 2 步:轉讓通知。
看到口頭無效,那麼人事部很可能會給你乙份《調動通知書》,說明你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向調動部門報告,如果時間耽誤,公司會扣款或解除勞動合同。 在這一點上,基本上可以肯定,公司是以“調職減薪”為藉口強迫你自願離職的。
如果你來了,又不失禮,公司會給你一張《轉讓通知書》,你肯定要出一張《反對轉讓通知書》作為禮物。 並寫出明確的拒絕理由(職位無關緊要、薪水低等),並在最後表明態度:雙方沒有達成共識,意見不一。
第 3 步:制定方法。
至此,雙方早已“撕臉”。 公司會用盡一切手段孤立你,讓你不能工作,不能留下來,最終妥協。 這包括但不限於:取消您的訪問控制、清空您的辦公用品、踢出內部小組、不安排工作、帶頭讓同事遠離您等。
你只需要站著不動,準時上下班。 注意不要讓公司在工作中抓住任何花樣,尤其是無故曠工。 公司希望你違反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並藉此機會解雇你。 當然,你也可以提出異議,要求公司為你安排工作,也可以反饋給勞動監察部門,說明公司沒有提供工作條件等。
第 4 步:終止僱傭關係的通知。
大多數公司不會走到這一步,會在前三步和你談判,最後雙方會在“討價還價”階段後協商離開。 但也有一些公司會向您傳送終止僱傭關係的通知,因此您可以將其提交仲裁並要求賠償。
注:以上是基於公司不合理的調崗和降薪,惡意被迫離職。
作者:李雲芳. 校對: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