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年之前,很多人都會給父母買一些禮物,以表達自己的孝順。
就在前段時間,老婆向我索要5000元,她說要給雙方父母準備一些禮物,畢竟是過年,也是小時候的一點點心思。
面對老婆的要求,我自然答應了。
自從我和老婆結婚這麼久,家裡的開支基本上都是我乙個人負責,而老婆是家庭主婦,負責家裡的家務。
雖然乙個人工作壓力很大,但每天回到老家,看到飯桌上熱騰騰的飯菜,把屋子打掃得井井有條,一天的疲憊就一掃而空。
我從來沒想過老婆會因為不工作而閒著,我也從來不妨礙她的日常開支。
或許也正是因為如此,我和妻子的關係一直比較融洽。
但有一件事我心裡很在意,在老婆心裡,我不禁太在乎她的父母了。
但如果你從另乙個角度考慮,這是合理的。
畢竟,作為已婚的女兒,父母永遠是他們心中最關心的人。
老婆拿著我給他的5000塊錢出門了,老婆回家的時候已經很晚了,老婆對我說:我把給爸媽準備的東西都放在車上,方便起見,我不帶去家裡,有空的時候開車去爸媽家送禮物。
我不能否認我妻子的話。
但當我問妻子給彼此的父母買了什麼時,當她回答時,我很無奈。
老婆說,岳父岳母年紀比較大,沒有收入能力,所以老婆打算多買些,老婆給岳父岳母準備了4500元的禮物。
然後我問妻子:“你不是給你婆婆準備了一些禮物嗎?
老婆說:我當然準備了,剩下的500塊錢的標準是我婆婆的。
我不知道會不會因為這件事和老婆大吵一架,但我心裡很清楚,老婆這樣做,無異於挑起我們兩個人之間的矛盾。
我對妻子說:“你不覺得這不公平嗎? 畢竟他們也是父母,你這樣做,你考慮過我的感受嗎?
老婆還是一副冷漠的樣子:你爸媽現在有收入了,我爸媽年紀大了,我這樣做有什麼錯嗎?
看到我的妻子仍然痴迷,我沒有和她說話。
由於老婆沒有準備,我乙個人去超市,又給父母買了一些禮物。
但沒想到我的行為會激怒我的妻子,反正她不讓我帶更多的禮物給父母。
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意識到,也許在老婆的心裡,婆婆對她並沒有太多的分量,那我有什麼好懷念這段感情的呢?
我對妻子說:既然你這麼在乎你的父母,不考慮我的家人,我們有什麼理由住在一起嗎? 不如我們兩個人離婚。
最後,我也因為這件事和老婆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