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曆新年的臨近,人們在探親訪友、一起吃飯喝酒時,難免會喝酒玩樂,但有些人酒後卻忽視了交通安全。 近日,徐匯**處理了一起非機動車與機動車相撞的事故,警方在現場調查中遇到了一些波折,因為雙方喝醉了,不記得事故發生時的情況。
110? 你好,有乙個人躺在西台北路的路上一動不動,好像是騎著電瓶車摔倒的,你趕緊去看一看。 日前,徐匯交警接到求助請求,王三隊警員立即趕到現場,發現一名中老年男子坐在地上,右手扶著左肩,疑似骨折,旁邊有一輛電瓶車倒車, 周圍一切都很正常,地面上沒有剎車痕跡。王警官叫了120救護車後,打聽得知此人姓宋,他記不清事故的細節,“我一直往前騎,沒有車撞我,應該是我沒有騎車摔倒了。 口齒不清的言語伴隨著濃烈的酒味,王警官立即進行了呼氣酒精測試,結果為128mg 100ml,屬於醉酒駕駛非機動車。
考慮到宋某喝醉了神志不清,王警官又仔細勘察了事故現場,果然發現了一些奇怪的事情。 宋某的電瓶車前部被撞,與黑色油漆摩擦,正好右側的臨時停車位處停著一輛黑色私家車(這條路允許夜間臨時停車),後門有被撞的痕跡,但怎麼會撞到後門呢? 更何況,電瓶車倒地的方向也是向前的,這是怎麼回事?
王警官將情況傳達給單位同事,在查了公眾**後,發現這其實是一起“開門殺人”事故。 原本,這輛黑色轎車正常停在西台北路的臨時停車點,突然後門被開啟,卻沒有人落車。 一旁的普通電動自行車看到後繞著門走了一圈,宋某喝醉了,沒有及時注意到前方的異常,直接撞到門後摔倒在地,同時由於反作用力,車門被撞後自行關閉。 在現場,只看到宋某和電瓶車倒在地上。 由於酒精的影響,迷茫的宋某以為是自己騎不穩造成的自行車事故。 更諷刺的是,黑色車輛之所以只“開門”不見人,也是被酒精“困擾”的。 車主陳某外出吃飯,喝了幾兩酒後,找了個替司機,讓他把車開到臨時停車點。 停好車後,車子馬上開走了,但陳某卻因為喝多了,在後座睡著了,又因為覺得車子不透氣,下意識地開啟了車門,導致了“開門殺”。
徐匯市交警支隊事故部門認為,“開門殺人”事故是由於宋某酒後駕駛電動自行車所致,因此他與黑車主陳同等責任。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宋某因“酒後駕駛非機動車”被罰款50元,陳某因“開門阻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被罰款50元。
**提示:與酒後駕車一樣,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市民應養成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酒後不宜駕駛非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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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慧雄, 石宇辰.
編輯:邱彩紅。
校對:耿潔宇。
審稿人: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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