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是指鑑定人運用環境科學技術或者專業知識,對環境汙染、生態損害訴訟中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定、判斷,並運用監測、檢測、現場調查、實驗模擬、綜合分析等技術方法,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 本文主要介紹環境損害司法鑑定報告編寫的內容、工作程式和要求。
1.考核和評價內容。
1.評估範圍。
生態環境損害評價評估的時間範圍從環境汙染或生態破壞之日起開始,一直持續到受損生態環境及其生態系統服務恢復到基線為止。 生態環境損害識別和評估工作空間範圍的確定,可以採用現場調查、環境監測、遙感分析建模等方法,根據汙染物遷移擴散的範圍或生態破壞的影響範圍來確定。
2.評估和評估很重要。
生態環境損害評價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環境汙染、生態破壞、生態環境損害的調查; 汙染物特性的識別; 分析環境汙染或生態破壞與生態環境破壞的因果關係:確定生態環境破壞的性質、型別、範圍和程度:計算生態環境破壞的物理量,篩選並給出推薦的生態環境修復方案,計算生態環境破壞價值,開展生態環境修復效果評估。
2.考核和考核程式。
生態環境損害評價評價包括評價評價準備、生態環境損害調查、因果關係分析、生態環境損害物理量化、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報告編制和生態環境修復效果評價等。 在鑑定和考核的實踐中,應根據鑑定和考核的委託事項開展相應的工作,並可根據委託的鑑定事項適當簡化工作程式。 必要時,對生態環境損害認定和評估中的關鍵問題開展專項研究。
1.準備評估評估。
通過資料收集分析、現場調查、座談走訪、文獻綜述、問卷調查等,掌握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行為、生態環境破壞的基本情況和主要特徵,確定生態環境損害評價評價和評估的內容和範圍,篩選特徵汙染物、評價指標和評價方法,編制評價評價工作計畫。
2.損壞調查得到確認。
按照生態環境損害評價工作方案,組織開展環境汙染、生態損害、生態環境損害調查或相關資料收集。 生態環境損害調查應當編制調查方案,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調查的目的、內容、方法、質量控制和質量保證措施,並進行專家論證。
3.因果關係分析。
根據環境汙染、生態破壞和生態環境破壞的調查結果,分析環境汙染或生態破壞與生態環境破壞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4.損害的物理量化。
比較受損生態環境與基線的差異,確定生態環境破壞的範圍和程度,計算生態環境破壞的物理量。
5.損失價值的量化。
選擇替代等效分析方法,編制和比較生態環境修復方案,估算修復工程金額和工程成本,或採用環境價值評價方法計算生態環境破壞量。
6.編寫評估報告。
編制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價報告(意見),建立完整的鑑定評價工作檔案。
7.評估恢復的有效性。
跟蹤生態環境破壞基本修復和補償性修復的實施情況,開展必要的調查監測,評估生態環境修復措施的效果是否達到預期目標,並決定是否需要補充修復。
3.編制鑑定和評估報告(意見)的一般要求。
鑑定鑑定機構應當根據委託方的要求,編制鑑定意見書或者鑑定報告。 鑑定評估意見包括生態環境損害認定、因果關係分析、生態環境損害量化、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涉及的專項等,用於生態環境損害司法鑑定的,報告格式參照《司法鑑定檔案規範》。生態環境修復效果評估,應當編寫生態環境修復效果獨立評估報告。
請諮詢中國科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