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懲罰的日常法律普及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2-26

打架鬥毆在生活中仍時有發生,打架鬥毆根據情節輕重,可能會從治安案件上公升到刑事案件,那麼故意傷人打架鬥毆會如何處罰呢? 提起刑事訴訟的標準是什麼?

1. 打架鬥毆的懲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1)拉幫結派毆打、傷害他人;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未滿14周歲的人、60周歲以上的;

3)反覆毆打、傷害他人。

造成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

2. 打架構成刑事案件的情形。

《刑法典》是處理打架鬥毆和鬥毆等傷害刑事案件的法律規定。

1) 第234條。

故意傷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 第238條。

(一)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二)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三)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致人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3、如何認定故意傷害罪?

1.行為人有危害他人身體健康的違法、故意行為,是構成本罪的關鍵。 2.構成本罪的傷害程度僅限於三種情況:輕傷、重傷或致人死亡。 輕傷以下的輕傷和普通襲擊不構成此罪行。 3.本犯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根據傷害程度有不同的要求,故意造成嚴重傷害或者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在十四周歲以上十六周歲; 如果乙個人造成輕傷,他必須年滿 16 歲才能構成此罪行。 4.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造成嚴重傷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特別殘忍的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重傷,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接下來,普及戰鬥成本。

如何計算毆打人的賠償金額 1

如何計算毆打的賠償金額。

毆打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醫療費用由當地**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療費用、**費用和住院費用的收據確定;

2.伙食費按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日)補足住院天數;

3.損失工時工資;

4.護理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79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醫院餐費補貼等合理費用,以及因失去工作造成的收入損失。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毆打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

人身傷害賠償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侵權責任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時效。 在一般民事訴訟的情況下,自當事人意識到其權利受到侵犯之日起三年。 如果受害人向侵權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從最後一次主張權利之日起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88條。

普通訴訟時效,權利保護的最長期限]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公民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時效期限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之日和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給予保護,有特殊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權利人的期限。

3. 毆打他人的精神損害可以得到賠償嗎?

如果你被毆打,你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因侵犯個人權益或者具有個人意義的特定物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精神損害賠償的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具體情況,如違法行為的手段、場合和方式;

3.侵權的後果;

4.侵權人的利潤;

5.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6.提起訴訟的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