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我們是一輩子的朋友,會盡力幫忙,但你要交100多萬,說實話壓力太大了,男方吃完晚飯後意外身亡,妻子索要數百萬賠償, 2023年8月9日是阿健(化名),按照老規矩, 他和在卡車公司一起工作的朋友們一起吃飯喝酒慶祝。阿健的同事大強(化名)也帶著兩個兒子來參加聚會。 這段時間,大強喝了酒。
三四瓶啤酒。 當晚10點左右,同樣前來赴宴的老方(化名)和小鳳(化名)接到臨時工通知,晚宴匆匆結束。 臨走前,大強向小鳳要了電動車鑰匙,準備先送孩子回家。 在坐小楓電動車回住處的路上,大強突然聽到手機響了。 他正準備拿出手機接聽時撞到路邊,造成電動車損壞,造成兩個孩子受傷,大強本人因頭部受傷當場昏迷。 被送往醫院後,大強在搶救失敗後死亡。 家裡的支柱都倒下了,大強的家人不能接受這個事實。 在大強的妻子小雲(化名)看來,晚宴上的朋友知道大強喝醉了,有兩個未成年的孩子,但沒有人採取強硬措施阻止他騎電動車回家,導致了悲劇的發生,他們應該為大強的事故負責。
結果,小雲、大強的父母和兩個兒子是原告,當晚和大強一起喝酒的五人被告上法庭。 要求五被告賠償原告的死亡賠償金、家屬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損害賠償金共計120餘元。 正是這位朋友沒有勸阻他或他的妻子遲遲沒有簽署死亡書,才導致了被告的死亡,被告願意給予一些幫助。 但對於蕭雲提出的120多萬賠償,他們覺得不合理。 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已經履行了作為同酒者的義務,不應該為大強的死承擔責任。
小鳳和大強關係最好,是大強的徒弟。 他回憶說,大強在酒桌上多次向他索要電動車鑰匙,甚至在酒會結束後還想強行騎車離開。 小峰說,他拒絕了大強的要求。 晚會組織者阿健也提到,妻子主動提出幫大強打車,大強答應了。 不過,因為聚會結束後他回屋打掃衛生,所以不知道大強走後發生了什麼。
此外,一起參加晚會的老唐(化名)補充說,大強的飲酒量一直不錯,所以從表面上看,大強當晚的狀態並沒有什麼不同。 但從吃飯到大強坐電動車離開,他們總是勸阻大強喝酒,喝完酒後騎自行車,但大強堅持。 五名被告還表示,在得知大強出事後,第一時間趕到醫院支付大強的醫療費用。 之後,他們還幫忙墊付了大強的喪葬費5萬元。 但是,由於大強已經死亡,因此沒有證據證明被告履行了所謂的勸阻義務。 同時,五名被告人認為,小雲對大強的死負有責任。 原來,大強被送往醫院後,由於頭部嚴重受傷,需要緊急手術。 但因為大強的兩個兒子還未成年,現場沒有其他家人,阿健的妻子只好去找蕭雲簽字。 但小雲不僅拒絕慢慢去醫院,而且到了醫院後還拒絕簽字,這讓大強耽誤了最好的搶救期,導致了他最後的死亡。
同酒者對駁回原告的其他主張負有相應責任,事實也如五被告所說,小雲是否也對大強的死負有責任? 蕭雲解釋說,她和丈夫關係很好,沒有理由不救他們。 她之所以不急著去醫院,是因為被告當時告訴她,大強沒事。 到達醫院後,醫院只給她發了通知,沒有要求她簽字。
對此,張岩法官到醫院進行實地考察,從大強的主治醫生處獲悉,由於被告不是大強的家屬,醫生沒有權利或義務告知他們患者的具體情況,導致被告對小云的資訊不正確。 蕭芸趕到醫院後,大強還在觀察中,所以蕭芸一直沒有接到通知,需要馬上來簽字。 大強在等待複查時也死於心臟驟停,與蕭雲無關。 2023年12月19日,四川省遂寧市穿山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本案死者大強應對酒後駕駛車輛造成的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五名被告人與死者大強一起飲酒後,未盡到提醒、照顧、護送義務。 因此,將電動車借給大強的小鳳和晚宴的組織者阿健應分別承擔4%的責任,賠償4044672元和3975918 美元。 其他共同飲酒者承擔1%的責任,每人賠償2000元以上,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後,原被告均未提出上訴,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律普及時間Q1:本案中,蕭雲將幾位與大強共進飯喝酒的朋友告上法庭,那麼他們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A1:首先,要區分死者本人的主要責任,比如90%,甚至95%。 共同飲酒者可能會承擔%甚至10%。 但實際上,每個人的錯都不一樣。 在這種情況下,該黨的組織者一直強調幫助乘坐計程車,但他們沒有將其落實到位,也沒有有效地勸阻它。 死者的徒弟小峰不僅沒有成功勸阻他,還提供了一輛電動自行車。 因此,我們認為,就情況而言,這兩者的過錯程度可能相對較高。 雖然其他三名同酒者沒有強烈勸阻他們,但過錯程度可能相對較小。 Q2:如果你真的遇到這樣的情況,比如幾個朋友一起吃飯喝酒,其中乙個酒後想開車走,或者騎電動自行車或共享單車,而同酒者無法說服他怎麼辦? A2:你可以幫他打車,護送他回家,陪他住一會兒,或者通知他的家人。 事實上,這種勸勉應該以某種方式和方式進行。 我們的最終目標是不對喝酒的朋友和親戚造成任何傷害。 我們在法律上也規定了比較明確的行為義務。 例如,在飲酒的過程中,您不應該試圖說服和懲罰酒精。 飲酒後,要觀察飲酒者的身體狀況,勸阻酒後駕車,如果感到不適,可能需要及時送往醫院,並提供其他護理等協助義務,讓樂意一起吃飯的我們也能平安回家。 **央視今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