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年前,在我居住的小城市裡,當地郵局的一位郵遞員費盡心思幫我找了乙個位址不對的海外郵包,我和家人總覺得有點不舒服。
自從郵遞員被轉移到同一郵局的另乙個社群以來,我們一直想念他。 為了感謝郵局職員,我特意準備了乙份普通的中國工藝品禮物,讓他的同事在聖誕節前轉交給他。
但第二天,郵遞員通過快遞將禮物寄回給我。
在禮物的包裝紙上,他還特意用英文寫了一段話,他說:“親愛的周先生,謝謝你的慷慨,但我不宜接受客戶的禮物,但我還是要感謝你的好意。 ”
看到這一行,我真的很愧疚,禮物沒有送出去,竟然是十幾塊錢的快遞費被顛倒貼了。 大家都知道,美國的郵遞員只是工薪階層,他們工作很辛苦,但收入並不高。
其實,美國並不像一些人常說的那樣,是乙個“完全冷漠的商業社會”,在朋友的生日聚會或節假日裡互相送禮物也很受歡迎但是,**員工收受禮品有嚴格的法律限制。
例如,在美國郵局工作的郵遞員是聯邦**雇員的成員,根據聯邦**雇員不能接受禮物的道德規範,郵遞員不僅被禁止接受公眾的禮物,甚至可能違反法律。 所以美國郵政局告誡公眾,表達對郵遞員辛勤工作的感激之情的最好方式是寫一封感謝信,而不是禮物。
在美國的學校裡,學生和家長不需要給老師送禮物,更不需要支付任何輔導費或贊助費,也不需要支付任何輔導費,但老師們經常用錢包給學生買禮物。
兒子上小學、中學的時候,為了鼓勵他取得好成績,或者獎勵他在學期裡的進步,老師們經常會給他自動鉛筆等學習用品,有時還會給他汽車玩具、巧克力糖等。
學生家長從來不請老師吃飯,其實對於老師是否可以接受家長宴,似乎沒有明確的規定,老師也不知道接受家長宴後會不會受到懲罰,因為這樣的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
在這樣的環境下,似乎有一種不成文的道德和習俗的默契,不需要硬性法治。 這種默契呢? 當每個人都不這樣做時,當你這樣做時,乙個正常人會因此而感到羞恥和尷尬。
就像乙個不太講究公共道德的人,當他來到乙個大家不到處亂扔香蕉皮的環境時,吃完香蕉後該怎麼辦? 通常我必須手裡拿著香蕉皮走幾分鐘,然後乖乖地把它扔進垃圾桶。
我有時在想,這種不成文的道德默契是如何形成的,從不敢觸犯法律到不想觸犯法律,從把違法看作是一條可怕的道路,到把違法當成一種恥辱? 當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有效的,但規定越是多,越具體,恰恰表明社會中的此類問題必然相應地更加複雜和災難。
人家請客吃飯,送點小禮物是很正常的,人間生活多姿多彩,恐怕大家都會被捲入其中。
然而乙個廉潔的**必須嚴格限制公務員接受禮物,如果是人性,不能有絲毫的阻止,久而久之,嚴防腐敗的閘門就會被飛蛾破壞,最終演變成**,一種自私自利的官場。 如果情況發展到劣幣趕走好錢的地步,這種現象就會理所當然地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