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會選擇與親朋好友合夥創業,既省錢省力,又分擔風險,但一開始總是充滿熱情和信心,但最終卻不開心,甚至可能從夥伴到敵人。如何實現合作共贏,不讓夥伴關係的“小船”翻車?夥伴關係中的常見問題和注意事項找出!
合作常見問題
1. 合夥事務的執行
問。 合夥人只能負責出資不參與實際操作是嗎?
答。 還行。 一般來說,合夥事務由所有合夥人共同進行。 但是,也可以根據合夥合同的規定或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委託一名或多名合夥人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但有權監督**情況的執行
問。 如果合作夥伴不參與實際操作,則他們有權檢視詳細的財務會計報告?
答。 是的。 不參與實際運營的合作夥伴有監督權,檢視財務報告和其他材料的權利;負責實際運營的合作夥伴必須向其他合作夥伴負責如實披露對合夥企業經營狀況的義務。
此外,如果合夥人單獨執行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合夥人可以執行其他合夥人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後,其他合夥人應:暫停事務的執行。
2. 出資和轉移
問。 合作夥伴可以對固定資產的貢獻
答。 在每個合作夥伴中共識合夥企業可以約定出資的具體方式和數額,合夥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履行出資義務。 合作夥伴可以使用:以貨幣、實物、智財權、土地使用權或其他財產權的形式捐助,也可以使用勞動貢獻(有限合夥人除外)。
問。 合夥人需要轉讓他們的財產份額徵得其他合夥人同意是嗎?
答。 在合夥合同中沒有特別的約定在合作夥伴的情況下內部轉賬在合夥企業中占有全部或部分財產的情況下不,你沒有所有合作夥伴一致同意,但應通知其他合作夥伴。
如果合作夥伴外部傳輸其在全部或部分財產中的份額,在沒有特別的約定對於其他合作夥伴一致
3. 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問。 之前的合作夥伴怎麼樣分配利益並分擔風險
答。 合夥企業的損益分配應當按照合夥合同中的協議辦理; 合夥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合夥人應當申請談判決定; 協商不成的,合夥人應滿意按實收出資比例分配、共享; 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夥人參與平均分配和分享
4. 合夥合同的終止
問。 夥伴未經許可退出是否有任何賠償責任?
答。 合夥協議商定合夥關係的期限在合夥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作夥伴可以退出合作夥伴關係
出現合夥協議中規定的退出原因;
經所有合作夥伴一致同意;
合夥人繼續參與合夥關係的理由;
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了合夥協議規定的義務。
如果合夥人因上述原因未退出合夥企業,則構成合夥企業非法提款應予賠償由此給合作夥伴造成的損失。
問。 沒有約定合夥期限,是隨時取消合夥合同?
答。 還行。 合夥人未約定合夥期限或協議不明確的,合夥人未能就合夥期限的協商和補充達成協議的,視為偶爾的夥伴關係,合作夥伴可以隨時取消無限期合夥合同,但應該是通知前的合理通知其他合作夥伴。
合作注意事項
良好的合作關係要實現合作共贏,俗話說“兄弟算賬”,關係再好,也要提前防範合夥的法律風險! 合作夥伴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簽訂書面合同
合作夥伴應該是簽署書面合夥協議合同內容應盡可能完美和清晰、出資方式、出資額、支付期限、合夥期限、如何執行合夥事務、合夥企業的利潤分配、損失的分擔、合夥企業的退出機制等主要條款已明確達成一致
注意:根據合夥事項的不同,權利和義務會有所不同,因此合夥合同不要只使用模板,建議聘用法律專業人士只有根據自身需求定製合夥協議,完善條款,識別漏洞,防範風險,才能更好地保護每個合作夥伴的權益。
2. 建立和完善金融體系
在個體合夥企業中,當事人往往隨意記賬,各種財務報表等檔案不規範、不明確,再加上合夥人在管理和監督方面慣常疏忽及時,財務真實情況難以確定引起伴侶之間的猜疑甚至糾紛。
建議進行容易發生爭議的事項,比如選擇什麼樣的憑證,走什麼樣的手續進入賬戶寫得很清楚,在操作過程中要注意確保安全相關財務憑證,必要時定期對賬聘請金融專業人士簿記。 此外,還需要不直接參與業務管理的合作夥伴定期監督和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免得你起疑心。
3、合夥企業終止的及時清算
當合夥關係終止時,盈餘要及時分配,債務要及時償還和解結果是固定的,以減少糾紛的發生。 在外債合夥企業應先以其全部財產清償債務,普通合夥企業無力清償到期債務的,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據建議,合夥協議可規定合夥人之間的合夥關係債務比例,該合夥人償還合夥企業的債務超過其應承擔的金額從其他合作夥伴處追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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