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每個律師的腦海中都有乙個標準的答案,我一般的處理方式是看著人們把食物放在盤子裡(不要談論人,說廢話)。
是的,沒錯,就是區別對待人,我個人理解每個人的社會閱歷、知識、性格、圈子、年齡等因素,往往會導致我們對同一件事的看法大相徑庭,所以在辦案過程中遇到與當事人的分歧時,可能會採取不同的對策。
1.適合社會經驗豐富、性格比較理性、清楚知道自己訴求的當事人。
如果是法律問題(如果我更有信心的話),那麼我會堅持發表自己的意見,並奠定依據讓他知道我的理解是正確的; 而如果是法律之外的,比如處理問題的策略,尤其是商事案件,大部分都是在某個領域爬行多年的老油條(沒有貶義,我的知識範圍很窄,所以我覺得這樣說其實挺好的),那麼我一般都會琢磨和琢磨他們提出的觀點, 然後琢磨又琢磨,他堅持背後的意思,當然,大多數時候我會直奔主題去問,如果他能說出原因,我覺得從他的角度來看確實沒有問題,那我也願意跟著走,做個小奴才也不錯, 作為遺囑執行人,你其實可以從每天崩潰的神經中得到一些休息,當然你也可以學到很多其他的東西,我很樂意做,努力學習,每天都在進步。
第二,對於那些優柔寡斷、吃得虧、期待做事的當事人。
其實,這類當事人在做出每乙個選擇的時候,往往會和另乙個自己打架,在A方案和B方案之間搖擺不定,所以嚴格來說,並不是和律師意見不合,這種當事人在拿不定主意的時候,就會給律師施加壓力,“楊律師, 我已經託付了你,我必須完全相信你,所以你認為我可以做得更好.......”“想想這種和自己吵架的人,我們的律師說A計畫好,他真的會認為A計畫好,但每當我們提出建議時,他有十萬個為什麼,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會怎麼樣......(寫這個讓我窒息一分鐘)。 我經常遇到這種聚會的時候,首先需要耐心的分析A方案和B方案可能存在的風險和利弊,其實我說這些但懂的人都知道該怎麼選擇,但是這種人不是,或者會糾結,糾結,糾結,他們可能會在半夜一點給你發微信, 也可能在凌晨五點說出自己的顧慮,那麼這個時候我覺得我還是要來一些硬貨,逼迫他們,最典型的當事人,他有時會打電話給我**,我可能不知道自己想表達什麼,但是當我需要在關鍵時刻做出決定時, 我又生病了,溝通了n次之後,我真的忍不住真想讓他通過那個關卡,快速做出決定,所以在**我真的對他大吼大叫(現在想想我自己,我真的......,感謝客戶仍然信任我),給了他乙個最後期限(第二天早上9點之前),然後那天晚上他做出了他最初真正想做的決定,但他在中間對自己有很多麻煩。
第三,還有一種客戶,他真的是偷雞賊,對律師完全不信任,在他們看來,律師是可以利用的工具。
我遇到過一種客戶,他們完全不信任律師,並且與律師發生矛盾,他們隱瞞了一些非常關鍵的事實,有時律師很被動,甚至會受到法官的批評,每當出現問題時,律師就是承擔責任的人,我仍然無法理解他們律師的目的是什麼。 我印象最深的是22年初的乙個案子,他以後不願意談一些基本資訊,他說的都是全權委託給我的。 剛好辦他案子的法官之前辦過他的幾起案件,對他很了解,也稱得上是最好的法官,在溝通的時候還給了我風險提示,**強烈要求他出庭,所以我知道很多資料在旁邊, 綜合分析,我一直在努力給他斡旋工作,給他最好的止損,而他對我行為的理解是我太軟了,態度一點也不強硬,我不給他抗爭的依據(嗯,法律關係是有的,我不能說死人是活的,黑是白的), 溝通後,我堅持自己的觀點,給了他充分的風險警告,但他還是堅持說自己是對的,後來換了律師(法官發現後很驚訝,對我說你對他這麼好,他居然想 後來,他堅持自己的觀點,但判決根本不支援他的主張...... 在那之後,他再也沒有聯絡過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覺得我真的是為了他好,沒有再來騷擾我,非常感謝。
以上是我目前能想到的三個典型政黨,以及當他們不同意時可能採取的相應措施,其中大部分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