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的張波、葉承琛、吳邪玉在同一天被處決,他們都殺害了自己的近親這兩起引起強烈反響、對社會影響深遠的刑事案件,終於在新年即將來臨之際迎來了落日。 這一結果,不僅對受害者家屬構成了一種心理上的釋放,也給廣大網友帶來了一絲安慰。
在法庭上,吳邪玉被導致母親謝天琴死亡的法官問到。 他毫不猶豫地回答說:“我殺了它! 現在,他處境不同,有沒有勇氣直面母親的命運,值得懷疑。
然而,對於陳來說,消化這一切可能需要很長時間。 她透露,在得知張波和葉承琛被處決後,她忍不住哭了起來。 那一刻,她覺得自己對埋在泉水下的女兒和兒子有了一定的交代。 儘管哭了,但未來還是會有無盡的痛苦,會撕裂她的心,那她怎麼能輕易說遺忘呢?
陳美琳坦言,她再也不敢對愛情抱有幻想了,即使通過試管嬰兒,她也希望能有乙個屬於自己的孩子。 或許,只有在時間的洗刷下給她新的生命,她才能真正重拾力量。
吳邪煜曾經是家人和親戚引以為傲的孩子,是老師眼中的模範學生,是同學眼中的佼佼者。 然而,誰能預料到,他的教育並沒有使他成為乙個品行端正、學識淵博的人,反而把他變成了乙個殺母狂。
在庭審中,他表現出強烈的求生慾望,甚至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甘願以父母的名義交換兩處房產,以換取親人的原諒。 這說明,在面對生命的價值時,他仍然認為生命是珍貴的。 雖然他親手奪走了母親的生命,但他不想自己放棄自己的生命。
他在寫認罪書時,聲稱深感懊悔,但在死刑的關鍵時刻,法院通知吳邪宇,他可以見親人,卻發現他沒有提出這樣的要求。 這個事實充分說明,他所謂的懺悔,只是為了自保。 一旦這種幻想破滅,他就沒有興趣再見到他所謂的親戚了。
從理論上講,他們殺死的人是最接近他們的人。 一方面,與他們有血緣關係的孩子代表著生命的延續; 對方是養育恩典深如山的母親。 然而,為了某種自私的目的,他們毫不猶豫地踐踏了親情,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罪犯之間有乙個共同點,那就是在犯下謀殺罪後,他們沒有表現出對死亡的渴望,表現出典型的精緻利己主義。 庭審中,張波和葉承辰互相指責對方救了命,但當這個方法無法達到目的時,張波毅然決然地把所有的責任都攬在了自己身上。 他的計畫是救下葉承塵的命,說不定能為自己爭取一線生機。
不過,可惜的是,天網氣勢磅礴,疏忽卻不漏。 一旦你踏入法律的禁區,你將面臨嚴厲的法律制裁。 第一要務是始終遵守法律和道德底線,無論是天上的驕傲還是因為對愛情的追求,都不能違抗法律。 通過犯罪行為獲得的瞬間快感只是曇花一現,隨之而來的是無盡的痛苦深淵,逐漸吞噬身體的每一寸,將其囚禁在永無止境的悔恨中,直到生命的最後一刻。
對家庭關係的漠視導致罪惡在內心深處的增長。 陳美林曾透露,張波和孩子們的關係太冷淡了,以至於女兒都不知道自己的父親是張波。 這無疑暴露了張波明顯缺乏家庭責任。 家庭道德的缺乏約束,讓他可以和葉承琛商量如何處死自己的兒子和女兒,他的冷漠實在是令人髮指。
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離不開家庭這個微觀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