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廣東省越秀區一名46歲男子在家中去世,第乙個人竟然是一位83歲的母親。
在法庭上,這位母親承認了罪行,但她說她並不後悔這樣做。
眾人大驚失色,老爺子年紀大了,為什麼會犯殺人重罪? 這是偉大的愛還是自私?
然而,在了解了整個故事後,在場的所有人都沉默了,每個人都流下了激動的淚水,主審法官也決定從輕判決。
那麼,這位八十多歲的母親遇害案背後,隱藏著怎樣的悲傷和無奈呢? 本案的判決結果如何?
2017年9月21日,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母親殺害兒子的案件,被告人黃姓,今年83歲,全家住在越秀區西華路。
5月9日,她在家中殺死了最小的兒子李。 李某今年46歲,按理說李某正值壯年,而黃某矮小體弱,雙方實力懸殊,黃某是怎麼殺他的?
黃某說,其實這件事情她是有預謀的,在案發前,她曾多次趁機去小區醫院請醫生多開安眠藥。
帶回家後,為了防止大兒子發現,黃某將其裝在鈣片瓶中,前後積累了70多粒藥丸。
5月9日,黃某趁著大兒子不在的時候,偷偷把76顆安眠藥放進小兒子李的飯碗裡,把藥一點一點地壓碎,再加蜂蜜和水,最後喂進了小兒子的嘴裡。
李很快就睡著了,這時黃用破舊的棉墊蓋住他的臉,然後從上面施加壓力,試圖讓他窒息。
沒想到,李某突然掙扎起來,黃某年紀大了,力氣有限,她趕緊找來一條絲巾,然後掐住了小兒子的脖子,同時又捂住了他的口鼻。 這一次,李掙扎了幾下才完全喘不過氣來。
在認罪時,黃某的嘴唇微微顫抖,聲音有些嘶啞。 人們想知道為什麼這個長相和藹、說話和藹的老人會把自己的兒子處死。
其實,黃某也知道自己犯了大罪,所以事發後,她主動撥打了110自首。 **到達後,李某已無生命跡象,法醫認定其死於外力導致的機械性窒息。
在審訊室裡,黃某將1510的罪行告訴了最小的兒子。 民警面面相覷,隨即將案件移送越秀區檢察院。
兩個月後,黃某被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起訴。
為審慎起見,本案由越秀區檢察院和法院共同審理。 在法庭上,黃某哭著說:“我為他感到非常難過,我每天都想念他,很捨不得.......””
黃某的表演是真誠的,看起來不像是裝的,既然她對兒子的死如此痛苦,她為什麼要殺了他? 這是乙個動手實踐......
對此,黃氏嘆了口氣,然後說道:“把他生得這麼慘,是我的罪過! 我總是為他感到難過。 ”
黃年輕時在廣州的一家無線電廠工作,在那裡他遇到了她的丈夫。 23歲那年,她正式組建家庭,後來生下了乙個男孩。
當時,雖然經濟不富裕,生活艱苦,但好在家裡比較健康,沒有大病。 然而,在1971年,小兒子的出生,給本已貧困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打擊。
小兒子李某早產,一出生就被發現大腦發育不良,經診斷後,他被診斷為唐氏綜合症,有嚴重的智力障礙。
不僅如此,李某還患有疑病症,其他孩子一歲就能從地上跑下來,但他連頭都抬不起來。 當其他孩子10歲時,他們已經在學校閱讀和寫作,而他只是在學習走路。
這兩大病注定了讓李某無法像其他人一樣過上正常的生活,但好在他有乙個好媽媽。
為了治療小兒子,黃某走遍了廣州所有大大小小的醫院,嘗試了無數種方法,可惜都收效甚微。
為了小兒子的疑病症,黃某長期堅持用魚骨煲湯、煮飯、熬粥,並盡力為孩子補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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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些做法沒有取得太大的成效,但黃先生還是盡最大努力照顧年幼的兒子。
因為要上班,她得雇人照顧她,但李某卻因為照顧不了自己而被保姆嫌棄,而黃某經濟條件有限,給不了太多的工資,所以沒有多少人願意長期堅持下去。
可憐全世界父母的心,因為黃某不能放心家裡的小兒子,乾脆在47歲就提前退休,從此一心一意地照顧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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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期間,無論黃氏多麼貧窮,她都從未嫌棄過孩子,也從未放棄過孩子。 但李某30歲以後,腦子開始衰退,這幾年速度加快了很多。
不僅如此,李氏的臀部肌肉也萎縮了,再也坐不起來了,只能長時間躺在床上,這也讓他身上總有一些肉瘡,疼得發癢,非常痛苦。
此時,黃某也已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一天比一天差,後來被發現患有高血壓和心臟病。 每次聽到兒子痛苦的呻吟聲,心裡都十分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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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氏的健康狀況越來越差,很多事情都做不了,但她還是堅持在情況好一點的時候喂小兒子,盡量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有一天,李某因病嚥不下嚥嚥,黃某依依不捨地放下飯碗,嘆了口氣:“兒子,你連飯都吃不下,做男人有什麼意義? ”
那段時間,黃某很擔心小兒子死後就沒人照顧,一想到這裡,她就忍不住哭了,整晚都睡不著覺。 當人們走投無路時,總會有一些極端的想法,黃也不例外。
只有結束他的生命,我才能視而不見。 法庭上的人聽到這話,有的表示理解,也有的覺得這太自私了。
黃氏殺了一條命,不是自己的附屬物,她怎麼忍心這麼做? 而且,社會上不是有福利院嗎? 她為什麼不去尋求幫助?
事實上,社群的工作人員也來幫黃,勸她把李送到福利院。 起初,黃某認為這是可行的方法,於是他去福利院看了看。
然而,她發現這裡的條件並不好,工作人員每三個小時才巡邏一次。 如果小兒子來了,他一天只能24小時使用尿布,每天像植物人一樣躺在床上,根本沒有其他活動。
希望變成了失望,從福利院回來的黃氏更加悲觀。 這麼多年,我的兒子從來不知道做人是什麼感覺,而這一切的根源都怪他生下了他。
小兒子的殘疾讓黃某的心如刀,她經常為此自責。 黃某知道自己觸犯了法律,但她還是對法官說:“我不後悔,我寧願犯罪! ”
說這話的時候,黃氏的聲音越來越哽咽,眼淚奪眶而出。 他已經年事已高,身處險境,與其讓心愛的兒子無助地活下去,不如讓他有尊嚴地離開。
這起案件看似殘酷,實則蘊含著震撼的母愛,周圍的法警和旁聽者也被這份愛感動得熱淚盈眶。
這時,法官又問她:“你家裡就沒有其他人可以照顧他了嗎? ”
黃某的大兒子智力正常,體力正常,有一定的掙錢能力,即使母親將來去世,司法部門也會讓他照顧弟弟。 既然有人照顧,為什麼黃某還要這樣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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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的回答很簡單:“不可能,我不能把這麼重的包袱留給大兒子,會毀了他的一生。 ”
46年來,作為母親的黃某為了照顧小兒子而辛辛苦苦,身體的疲憊是次要的,精神壓力是可想而知的。
這些年來,她辛苦勞累,為普通人忍受著難以忍受的痛苦和折磨,最大程度地承擔起了乙個母親的所有義務。 她的生活早已沒有樂趣,她早已陷入無盡的痛苦迴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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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不想把這麼重的任務交給另乙個兒子,在她看來,她把小兒子帶到了這個世界,她應該承擔所有的責任。
既然活著是一種殘酷的折磨,為什麼不讓它永遠“沉睡”,這是乙個孤獨無助的母親,無助地忍受著愛的痛苦,同時,這也是她對另乙個兒子的深愛。
黃殺死小兒子的過程只有20分鐘,卻成了她一生中最長的20分鐘。 李氏去世後,雖然黃某的心裡有過片刻的寬慰和寬慰,但很快就被悲傷和痛苦所淹沒。
黃會做出如此極端的事情,周圍的人都沒想到。 為了讓母親能夠減輕處罰,大兒子出庭作證。
他告訴法官,他的母親確實是被迫這樣做的,她的意圖不是傷害別人,而是盡快釋放她的兄弟,但方式是錯誤的。
黃某的嫂子在法庭上提交了認罪認罰信,懇求法院代表其他親友從寬處理黃某。
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黃某畢竟殺了人,必須要有懲罰。 但檢察院承認家屬的原諒,同時表示,在黃某犯罪後自願投案並如實供述罪行的基礎上,可以從輕量刑。
黃的罪行雖然不可饒恕,但卻是可以原諒的。 這起案件也與其他暴力犯罪有很大不同,黃某的主觀惡意並不大,她殺人不是出於仇恨,而是出於愛。
而且,黃某還用安眠藥殺死了李某,這也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對方的痛苦。
10月26日下午,主審法官公開宣判:被告人黃某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在宣判的那一刻,黃某忍不住流下了激動的淚水,她說,她沒想到會受到這麼輕的懲罰,畢竟她真的殺了人,不管她的意圖是什麼,都是犯罪。
此時,距離李氏去世已經過去了5個多月,黃某在這段時間裡一直沒有睡個好覺,一閉上眼睛,小兒子的身影就浮現在她的腦海中。
這位年邁的母親,在無所事事的時候,決心要結束自己殘廢、無法自理的生命,她的心是多麼的煎熬、多麼的掙扎、無助,這比自殺還要勇敢。
因為我愛你,我殺了你“,人們只能為這樣的情況感嘆,但實際上他們不忍心苛刻。
其實,無論法庭怎麼判刑,黃某的心都不會平靜,她會沉浸在深深的愧疚中,直到死去。
因為在46年的相處中,小兒子的一生早已與她融為一體,殺乙個就等於殺了兩個,雖然黃的身體還活著,但他的心卻死了。
2010年,東莞一名婦女溺水身亡雙胞胎腦癱兒子,後中毒自殺; 2012年,四川一位27歲的留守母親將劇毒農藥倒入自己和三個孩子的嘴裡; 2013年,河南的一位母親在家中將半瓶農藥交給了患有腦癱的雙胞胎兒子......
值得深思的是,這些悲劇的發生,反映了我國福利制度的不完善、特殊救助的範圍有限、為智障人士服務的非政府組織太少。
如果有足夠的社會援助機制,讓集體分擔個人的痛苦,那麼悲劇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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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為了提高殘疾人生活質量,讓更多的殘疾人及其家庭體驗到社會的溫暖,我國居委會、村委會、民政局、社群服務中心、殘疾人聯合會等機構不斷完善救助體系。
這些部門和機構不僅會提供物質上的幫助,還會積極提供心理和心理健康諮詢,並努力形成長期有效的支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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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懷孕檢查的重要性。
李氏唐氏綜合症與孕婦高齡、卵子衰老、遺傳等因素有關,目前尚無有效的方法,唯一的辦法就是讓孕婦在分娩前終止妊娠。
隨著文明的進步,全社會對殘疾人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希望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