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裡,粉絲朋友經常說,和大醫院打不贏醫糾紛官司,是真的嗎? 林先生會從幾點上給大家解釋這個問題。
1.網上的判決資料基本上否定了這種懷疑。
對排名前三的醫院或網上判決書上的患者勝訴案件中排名前三的醫院所佔比例進行一點統計,基本可以得出乙個結論:排名前三的醫院敗訴的醫療糾紛案件很多,尤其是賠償金額高的比例更高。
此外,林律師**的案件也大多來自三級醫院,尤其是985所高校的附屬醫院,由於這類教學醫院數量大、患者多、離職率高,所以醫療糾紛案件數量也很大。
2、大型醫院採取法律程式解決醫療糾紛,尊重客觀事實。
因為案件很多,所以大醫院已經形成了固定的工作程式來處理糾紛,超過一定數量的索賠,要麼要有鑑定結果,要麼要有法院判決,他們喜歡最終根據診療行為的規範性承擔責任,所以訴訟過程中的各個程式基本都會配合, 只要不違反一般原則,就會提供病歷資訊,如完整的病歷,且不屬於傳統病歷干預、腹腔鏡手術**、影像電子資料會應患者要求提供,如果患者的影像**丟失,一般不會故意不同意重新注射的請求;當法院交叉證據時,不會故意遺漏病歷,也不會因遲交病歷而延誤訴訟程序。 也就是說,大型醫院很少做一些磕磕絆絆的行為來阻止訴訟程式,並且願意配合法律程式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3.法庭調解速度更快。
由於大醫院財力雄厚,如果雙方都願意在評估結果之前或之後進行調解,他們會嘗試與患者進行調解,這樣會更加乾淨利落。 一般情況下,對於10萬元以內的索賠,鑑定前的調解成功率相對較高,受影響方在鑑定結果出具後不要求超過中間責任係數的賠償(例如,次要責任不超過30%),調解的成功率也比較高。 案件通過調解解決,患者可以更快地獲得合理的賠償,風險更小。
四是要注意與大醫院打官司的鑑定機構選擇。
因為每年大醫院的訴訟案件很多,法院基本固定,鑑定機構也基本固定,所以大醫院會和鑑定機構關係很好,至少省內的鑑定機構關係很好。 因此,省級鑑定機構基本上不會出具對醫院非常不利的鑑定結論,除非過錯非常明顯,客觀責任很大。 所以,如果在選擇鑑定機構的過程中可以選擇省外的機構,離得越遠越好,尤其是北京的鑑定機構,一般不會因為大醫院的品牌而出具客觀公正的鑑定結論,而是相對同情患者,因為患者選擇省外鑑定機構的初衷就是為了尋求更公平的結果。
第五,找專業的醫療律師**勝訴幾率更大。
如上所述,林律師與大醫院的醫療糾紛案件絕大多數都會勝訴,這不僅是專業知識的加持,也是大量訴訟經驗積累的結果,以及與大醫院打交道形成的“默契”,無論是醫院, 無論是鑑定機構還是法院,案件都會因為熟悉面孔的專業醫療律師的介入而變得更加客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