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實來看,很明顯,科舉制度正在開放政權,這就是科舉制度的內在意義和精神生命。
漢朝的選舉是在封建貴族中開放政治權力的一種方式。 唐朝的公開選舉是從門迪的特殊階級中開放權力的一種方式。
唐朝的開放範圍比漢朝更廣泛、更自由。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可以說唐朝的政治又是進步的。
當時,一般不在家庭中間的人,窮孩子,為了參加考試,經常借用佛教寺廟和道教寺院學習。 比如王伯是從僧廟借來的,後來當上了丞相,飯後鐘聲的故事一直作為好故事流傳至今。
摘自錢牧《中國歷代政治得失》第二講《唐朝與唐朝考試制度》。
Champumu先生提到了開放制度的概念。
這個概念極大地開啟了我的思路,幫助我思考了政治制度,拓展了更廣闊的空間和道路。
我一直在談論公共和私人權利的概念。 據我了解,公權一分為二,私權也一分為二。
如果沒有今天的概念解釋,很難理解私權一分為二,但如果用今天的概念來解釋,那就是統治權力和公民權利。
公民權利相對容易理解,是私人權利的全部。
不同階層的人有不同的公民權利。 普通人的公民權利可能是生命權、財產權等最基本的權利。 上層階級的人,他們的公民權利,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但畢竟他們擁有更高的社會地位,擁有更多的社會資源,所以他們需要提及的公民權利會大得多。
不管是多還是少,它都是一項私人權利。
另一部分比較特殊,即所謂的執政權,即公權由私權行使。
任何公共權力都必須由個人執行,而執行者必須有私權的慾望和要求,這很容易導致公權被用來謀取個人利益,把公權變成私權。
如果沒有約束,幾乎每個人都會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但絕不會無私。
任何無私都是在制度的約束下完成的。
至於公共權力,還有兩部分。 一種是客觀的公共權力,另一種是主觀的公共權力。
客觀的公共權力,即行政機關執行所有公民轉移的部分私人權利。 無論這種私人權利以何種方式授予,例如在君主時代,國王都假定他自己已經轉讓了這些權利,或者以合法的名義獲得了這些權利,或者被授予了神聖的權威。 它還包括西方民主國家,在那裡它被所有公民承認為贈款。
事實上,這兩種型別的獎勵都存在概念不明確的問題。 我不會討論這個問題。
我只想強調一點:任何社會的公共權力體系都屬於公民私權轉移的總和。
這就是公共權力的客觀存在。
當然,這是主觀的。 這種主觀性包括對權力授予方式的確定,以及公共權力的行使者從權力的使用中獲得的私人權利的比例和方法。
錢牧先生說:“從事實來看,科舉制度顯然是在開放制度,這是科舉制度的內在意義和精神生命。 ”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這裡所指的政治權力,恰恰是公共權力的行政權力。
在兩種不同的制度下,公共權力建立在不同的地點。 君主制下的公共權力建立在最高點,即君主制,也可以確定為權力的尖頂。 在西方民主國家,公共權力建立在最低層次,即最低層次的權力,即民主地位。
這樣一來,那些權力建立在高位上的人就有了向下釋放的空間。 相反,那些在低位建立的人已經失去了向下釋放的空間。
在私人權力體系中,權力被釋放給親戚,即釋放給乙個人的親戚,包括叔叔、叔叔、兄弟姐妹和親戚,即封建制度下的貴族。
在君主制下,權力被釋放,或者像錢學森所說的開放政權,進一步向下。
漢朝實行巡視制度,巡視權其實掌握在士大夫手中,因此,權力就下放給了士大夫。 但那是乙個貴族書香家庭,也就是乙個大家族,或者像錢先生說的家族階級。
唐朝實行科舉制度,通過考試選出最優秀的人。 權力下放進一步向下釋放。 不過,這個版本的底線依然是石氏一族。
所謂學者,簡單理解,就是學者。
從某種意義上說,只有讀書的人才能通過科舉考試進入**班。 普通人乙個字都看不懂,所以進不了這個班。
所以,所謂窮孩子或者窮孩子,是永遠無法踏上這條路的。
如果這樣確定,就算科舉制度真的公平,也只是一些人的公平,而不是全體人民的公平。
科舉考試制度實際上以社會制度的形式將一半以上的人排除在社會上層之外。 讓人民永遠為人民服務,很難有第一天。
錢先生提到,有人認為科舉是傻的民族,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個原因。
的確,科舉制度將人劃分為等級制度,在社會上豎起了等級制度的堤壩,即勞動者和勞動者,加劇了社會不平等。
然而,社會平等和公平實際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就個人的先天智力和後天知識儲備而言,人與人之間根本沒有平等。 人類社會之所以成為社會,是因為社會是乙個結構,而這個結構必須由人來支配。 統治者必須是最高智慧的人。
這樣,智慧將永遠處於社會的頂端。
另一方面,人們通過學習知識來增加自己的智慧,他們需要利用媒體,媒體是知識、書籍、老師等的載體。
在秦前時期,教師處於社會的頂端,普通人無法接受教育,更不用說書本了。 因此,知識只掌握在極少數人手中。
從這個意義上說,科舉考試實際上為知識的分散開闢了一條道路。 錢學森就是這麼說的,“唐朝的公開選舉,是向門帝特殊階層開放政權的一種方式。
沒有這種開放,窮人永遠是窮人,根本就沒有參與社會治理的機會,也不可能把基層的意義、思想、心理帶入治理結構。
從這個意義上說,科舉考試既是社會的進步,也是一大進步,直接促進了文化和知識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