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一次公民之旅對組織產生積極影響任何組織經理都不應該忽視。 但是,該組組織公民身份也會對組織產生負面影響
1)組織公民行為對業績的影響尚不確定是否完全有利。 論組織公民行為與績效的關係學術界主要有:觀點首先,組織公民本身就是關係績效第二種觀點認為,組織公民行為直接影響工作績效第三種觀點是:組織公民行為效能之間的因果關係很難確定。 Zhong Lifeng(2007)表明,高績效和高滿意度的員工比低績效的員工表現出更多的組織公民行為。 原因這有一件事是肯定的更高的組織公民行為與更高的績效之間存在很強的相關性然而,很難得出結論,組織公民行為會導致績效的提高或高效能導致高度的組織公民行為。
2)組織公民也可能受到以下因素的激勵:自私的動機或消極的工作態度。 例如,員工參與組織公民是為了通過幫助他人來表明他們樂於助人,通過參與組織活動來展示他們的多方面知識和技能,吸引他人的注意力等,甚至在某些情況下,員工故意做超出其職責範圍的事情,以表明他們比其他員工表現得更好。
3)組織公民行為並不總是能帶來對組織有利的結果。如果員工專注於在職責之外做工作,他們可能會忽視自己的工作。
4)有時也組織公民身份它不一定能使乙個組織成為乙個有吸引力的環境如果員工爭先恐後地表現出組織公民行為,就會出現“組織公民公升級”的現象,員工會感到更大的工作壓力和工作超負荷; 員工如此專注於做職責之外的事情,以至於他們對自己的角色感到模糊,並懷疑他們在角色中的工作。
5)組織公民是其中之一展示管理策略。有些人從事組織公民不是出於回報組織的願望,而只是為了給他人留下好印象並實現他們的個人意圖。 換句話說,一些員工將組織公民行為作為一種印象管理策略,因為他們故意表現出這些行為,因為他們看到了這些行為可能給他們帶來的好處。
6) 公眾組織文明行為有利於組織目標的實現但它的定位是短期的如果沒有相關因素的誘導、干預和維持,它就不會發生或長期持續。 一次晉公升機會就有可能誘發組織公民行為的短期增加,這種行為會隨著晉公升的結束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