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新快遞規定已經實施第三天了,如果不打**,擅自將快遞放到郵站將面臨3萬元的罰款! 在如此嚴厲的新規定下,效果如何? 客戶得到了他想要的東西嗎?
按照新規的要求,快遞員把貨物全部送到門口,有人抱怨:以前30分鐘送達的快遞,現在從一戶人家送到另一戶人家需要12個小時,晚上9點就送達不到,收入只有60元。
有的快遞員受不了,跑了就發脾氣,沒人送,自己找吧! 客戶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快遞在快遞點被無情地積壓,或者乖乖地去快遞點翻找,找到猴年!
更多的時候,快遞員還在郵局,沒有打**,也沒有送到門口,和以前一樣,快遞員給客戶發簡訊,提醒客戶快遞已經到了附近的郵站,客戶還是需要自己取郵站。
這與想象的有何不同? 本以為新快遞規定出台了,現在快遞員不敢不送貨上門,萬萬沒想到自己對新規定的牴觸會這麼大。 於是有人開始抱怨**,但這些**都是被叫到快遞公司的,可是他們是一家人,得到的答覆當然不是敷衍就是搪塞。
網友們紛紛吐槽,這真是史無前例的變化,變了又沒變,根本不考慮實際情況,就成了一團糟!
但新規定很明確,這些快遞員難道不怕被處罰嗎?
這個世界上有些人愛得更認真,有出口就“幸運”地遇見了他們! 新規實施首日,全國首例罰款3萬元的投訴出現,在處理過程中,顯示工單型別:預報,待確認。
目前尚不清楚這一投訴最終是否有效,但它將是乙個轉折點,要麼是向前邁出的一步,要麼是回到原點。
對於快遞員來說,過去送乙個快遞員,報酬大概是五六毛錢,他們把快遞放在郵站或者快遞櫃裡,每天能寄兩三百個快遞,除了給郵站發簡訊的費用外,平均每天能賺到100多元, 乙個月大概是4000-5000元,雖然不多,但也能養家餬口。但是,如果按照新規定的要求寄出,就會有快遞送到門口,收益會大大減少,更何況,主要原因是根本無法送達,只能加班送達。
對於快遞站來說,根據新規定寄快遞,以目前的人力肯定是無法派送的,只能招更多的員工,高昂的人工成本,根本無法承受! 送貨費必須上漲,否則行不通!
但另一方面,如果快遞員不打**,不送貨上門,客戶要求郵政中心對快遞公司罰款3萬元投訴是沒有錯的,上訴也是符合規定的,問題是3萬元的罰款是不是罰款? 是快遞網點自擔責任,還是懲罰快遞員?
如果3萬元的罰款由快遞網點承擔,在快遞費不**的情況下,這些網點隨時可能被投訴,如果快遞被罰款,那麼全國的快遞公司可能真的要另闢蹊徑。
畢竟現在這種矛盾已經很強烈了,這種事情很有可能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家裡沒有礦山的人,應該不敢派快遞員。
看到這種情況,有網友提出了乙個不錯的方案! 也就是說,當你在平台上下單時,可以選擇你想要的送貨方式,普通快遞還是放在郵站,商家包郵,送貨上門需要額外5元。
這個方案很好的解決了很多問題,還可以增加快遞員的工資! 但也有很多缺點,送貨費太高,客戶大概是承受不起的,而且這也不完全是加錢的問題,快遞員能否承受巨大的工作量也是乙個問題。
所以我有個想法不知道行不行,就是快遞還在郵站,沒有快遞員打**,而且他們不需要送貨上門,客戶可以上下班取包裹,也可以由郵局人員送達, 而且每件寄到門口都會額外加收1到2元,既能滿足客戶送貨上門的要求,又能減輕快遞員的壓力,同時驛站也能增加一些營業收入。
現在看來,隨著新快遞法規的出台,快遞行業再次面臨洗牌! 成本將轉嫁給客戶! 我們拭目以待,看看新規能否最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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