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庭為基礎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平衡公平與減壓的新稅制的思考
2024年全國人大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期間,一項個人所得稅改革提案引起廣泛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社科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張毅提出了乙個新穎的觀點:個人所得稅要按戶申報。 這一建議不僅反映了對現行稅制的深思熟慮,也反映了對當前家庭負擔問題的深刻理解。
張毅代表的提議,實質上是個人所得稅制度的重大創新。 在傳統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下,個人的收入是稅基,忽視了家庭作為乙個經濟單位的完整性。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個人的經濟行為往往與家庭密切相關,個人的收入和支出往往受到家庭其他成員的影響。 因此,以戶為單位申報個人所得稅,更能更真實地反映納稅人的實際負擔能力。
這項改革建議的亮點在於它平衡了公平和減輕壓力的雙重目標。 從公平的角度來看,以戶域為基礎申報個人所得稅,更能體現稅收縱向公平的原則。 負擔能力因家庭而異,有些家庭必須贍養老人和孩子,而另一些家庭可能沒有這些負擔。 如果稅基只是個人收入,那麼收入相同的個人可能會因為家庭負擔不同而面臨不同的稅收壓力。 按戶申報個人所得稅可以考慮這些差異,使稅收更加公平。
從減輕壓力的角度來看,以家庭為基礎申報個人所得稅有助於減輕家庭的經濟負擔。 在當今社會,隨著房價、教育等成本的上漲,家庭的經濟壓力越來越大。 特別是在一些大城市,年輕夫婦往往要承擔高昂的住房和子女教育費用。 如果可以將個人所得稅的申報單位由個人改為家庭,那麼這些家庭可以通過合理的稅收減免來減輕他們的經濟負擔。
當然,以戶域方式申報個人所得稅也存在一些挑戰和問題。 例如,如何準確計算乙個家庭的實際收入? 如何防止家庭之間的稅收轉移? 這些問題需要在改革過程中深入研究。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該放棄這一改革方向。 相反,我們應該積極面對這些挑戰,通過完善相關制度、加強監管,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要實現以戶為戶的個人所得稅申報稅制改革,需要構建完整、可操作的制度體系。 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是建立家庭收入報告核實機制。 這是改革的基礎,改革需要確保家庭能夠準確、輕鬆地申報其總收入,並確保稅務機關有能力有效地核實這些申報。 借助現代資訊科技,我們可以開發一流的申報平台,實現資料的實時更新和交叉比對。
二是明確住戶免稅和優惠政策。 對需要贍養老人、撫養子女或者有其他特殊負擔的家庭,給予適當的稅收減免。 同時,對於低收入家庭或特殊困難家庭,也要制定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確保他們不會受到稅制改革的負擔。
三是加強稅務監管執法。 為了防止偷稅漏稅和欺詐,我們需要加大對稅務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並通過跨部門資訊共享和協作,構建全面的稅務監管體系。
最後,要抓好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 稅制改革事關廣大納稅人的切身利益,需要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稅制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提高納稅人的認同感和合規意識。
在實施逐家申報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過程中,也要充分考慮不同地區、不同家庭型別的實際情況,制定差異化的稅收政策。 同時,要注重與國際稅制的接軌,借鑑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不斷完善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度。
總之,以戶為單位申報個人所得稅是一項複雜而具有挑戰性的改革任務。 但是,只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實際需求和利益,就一定能夠建立公正、高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為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稅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