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離婚率高,夫妻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我們的律師接到很多人諮詢如何寫離婚協議,發現適用於很多人的離婚協議要麼太簡單,要麼協議不夠明確,難免會給以後離婚協議的履行帶來很多麻煩。 因此,乙份詳細、明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具備以下具體內容:
1、離婚原因可在離婚協議之初說明,雙方因某種原因使夫妻關係破裂,沒有和解的可能,雙方協議離婚。 之所以需要在離婚協議中明確說明自願解除婚姻關係的意願,是因為一些民政部門在辦理離婚登記時,會確認當事人的離婚意願是否真實,是否存在脅迫。
2、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支付及探視權問題 如果雙方均有子女,且子女為未成年人需要撫養的,則需在離婚協議中約定子女撫養費、子女撫養費負擔及離婚後探視權的內容: 1子女撫養費。 當事人可以約定由哪一方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同時撫養多個子女的,也可以約定由雙方直接撫養哪些未成年子女; 2.支付子女撫養費。 當事人可以約定子女撫養費由非直接撫養人一方支付,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金額和固定的支付時間,子女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等費用的金額,以及支付子女的時間,如子女年滿18周歲或大學畢業時; 3.可以就孩子家庭的戶籍和姓名變更達成一致; 4.兒童的探視權。 可以約定每月或每隔幾個月可以探視多少次,每次探視的方式和地點,每次探視的時間,甚至約定孩子每年可以與沒有直接贍養的父母生活一段時間,也可以約定如果對方需要承擔什麼違約責任阻止訪問;5.其他協議,如約定子女擁有的財產如何保管和使用,或約定子女面臨公升學或突發嚴重疾病時雙方需要承擔的費用比例等,需要大量經濟開支。
3、財產分割的當事人需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自己的個人財產,哪些財產屬於雙方的共同財產。 一般來說,要分割的財產是:1)工資、住房公積金、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二)土地、不動產等不動產; (三)車輛、貴重個人物品等高價值動產; (4)銀行存款; (五)農村集體租金、補貼、分紅等生產經營收入; (6)股權及其收益; (7)**等價**; 8)投資保險;(九)智財權所得; (十)以繼承、贈與方式取得的財產,但遺囑、贈與合同確定僅屬於夫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十一)其他依法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財產或者權益。 在確定不同財產的所有權後,雙方應約定每個財產的具體分割比例和分割方式,以及賠償的金額和方式。 約定分割房屋的,可以約定房屋變更登記的時間,也可以約定出售後房屋價格的分割。
4、債務處理:雙方可以在協議中確認哪些債務屬於一方,哪些債務屬於雙方的連帶債務。 一般而言,個人債務由對方承擔,共同債務的具體比例和方式可以約定。 但是,即使當事人在協議中約定連帶債務由一方承擔,也不能善意地對債權人使用,債權人仍有權要求另一方承擔,因此可以在協議中約定,如果不應承擔債務的一方由債權人主張並償還, 它有權要求應承擔責任的一方償還已支付的金額和利息。
5、違約責任:約定一方承擔逾期支付賠償金等費用的違約責任,或者一方當事人承擔擅自隱瞞、處分共同財產的違約責任的,存在隱匿、擅自處分共同財產的行為, 另一方有權向一方當事人追償,擅自隱瞞、處分財產的一方不得分割或者減少該部分財產的份額等。 一方擅自處分財產,導致另一方無法按照約定分割財產的,違約方應當按照財產的實際市場價值賠償另一方。 此外,還可以約定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6.為避免後續發生訴訟,法院找不到任何人而耽誤時間,雙方的具體送達位址可在協議中約定,如協議中約定的雙方(當事人)的郵寄位址可以作為送達催款函的位址, 訴訟文書的對告、法庭送達,因位址錯誤或變更位址未及時通知有關文書、訴訟文書無法實際收到或送達的,以交回有關文書、訴訟文書之日為送達之日。
(七)管轄法院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其他具體的管轄法院,例如約定男子所在地或女子所在地的法院。
八、生效時間和份數 關於生效時間,一般約定離婚證簽發日期為準,分冊可約定一式兩份,每人乙份,視實際情況而定。
9、簽字、蓋章、付款協議需雙方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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