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火災風險,“電動自行車不進入建築物和家庭”被廣泛宣傳,但總有人是幸運的。 2月26日晚9時許,李某違章停放的電動自行車停在嘉定區慈竹路社群14號樓17樓樓梯間。 因疏忽致火,李某依法被判處行政拘留3日。
2月26日晚9時許,嘉定消防局接到報警,稱慈竹路小區14號樓17樓樓梯間發生火災。
接到報警後,消防部門派出三輛消防車進行救援。
從17樓向上搜尋,看看是否有人被困在裡面。 消防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後,使用牆面消火栓和消防水帶滅火,並敲門疏散樓內居民。
當我們到達現場時,我們看到樓下的窗戶冒出大量煙霧。 ”
嘉定區消防救援支隊嘉北消防救援站第一消防救援隊隊長陳晨回憶說:“到達17樓後,電瓶車的電池還在冒煙燃燒,現場能見度很低。 ”
如果電瓶車在走廊內起火,會產生大量的高溫、有毒有害煙霧,容易造成被困人員窒息,嚴重威脅整棟樓居民的生命安全。 ”
嘉北消防救援站第一消防救援隊隊長陳晨直言不諱地表示,由於樓梯間空間非常狹窄,也給救援行動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好在消防員的辛勤努力下,電動自行車上的大火很快被撲滅,沒有造成**人員**。
據消防部門現場調查,火災面積約2平方公尺。 *電動自行車電池是鉛酸電池,電線有短路跡象。
據車主介紹,電動自行車之所以停在17樓的走廊裡,是為了方便充電。 因疏忽致火,李某依法被判處行政拘留3日。
我很遺憾因為這件事被拘留。 李說:“我不會把它停在樓上,充電後把它拿下來。 [我認為]這麼多人這樣收費是安全的。 發生事故的幾率非常小,(我認為)它不會發生在我身上,但我仍然感到幸運。 ”
為吸取近期火災事故教訓,切實推進物業管理嚴格管理社群公共區域消防安全,消除電動自行車違章停車、充電等突出問題和隱患,上海市消防局自2月27日起,在全市不同時間、不同夜間開展了全市居民區消防安全檢查和檢查行動。
上海市消防局提醒,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請廣大市民不要將電動自行車非法停放在高架樓、門廳、樓內通道等,也不要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行人路、門廳、照明井等處。 通風井)或建築物內的樓梯間。,地下空間公共部分的成堆碎片。
對此,你怎麼看? 歡迎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