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的武平縣,有個叫熊毅的年輕人,他在外面忙了多年,為生活而辛苦勞作。 一天夜深人靜,他回到家時,秦母驚訝地看著他,狐疑地問道:“你真的是我的兒子嗎? 你不是鬼嗎? ”
熊毅被母親的反應弄糊塗了,回答道:“母親,是我,你的兒子,怎麼會是鬼? ”
秦時稍微冷靜了一下,但還是帶著驚恐的說道:“上個月,縣政府在河裡發現了一具無頭屍體,肩膀上有乙個和你差不多的胎記。 誤以為是你,於是去縣政府認領了。 ”
熊毅聞言感到脊背發涼,連忙否認:“那不是我,我過得很好。 ”
第二天,秦帶著熊毅去了縣政府。 縣長好奇地看著他們,問道:“熊毅,你們怎麼很久不回來,讓老娘這麼擔心? ”
熊毅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開始講述自己的故事,而他的敘述,竟然牽扯到了另乙個離奇的故事。
此事與他的妻子梁有關。 熊毅小時候就失去了父親,由母親秦撫養長大。 雖然家境貧寒,但熊毅在二十歲時就娶了美麗而聰明的梁。
熊毅和梁漱漪有著深厚的感情,但梁漱漱有乙個讓秦難以接受的缺陷:她喜歡和外人聊天,甚至是陌生人。 為此,嫂子多次勸說她,梁嫂卻置若罔聞,反而和嫂子吵了起來。
熊毅外出謀生的那段時間,梁漱溟還是走自己的路。 有一天,她遇到了乙個叫吳成功富家子弟。 吳成功被梁的美貌所吸引,產生了惡念。 這時,他的乙個狐狸朋友說:“那個女人是我鄰居的妻子,她的丈夫常年不在家。 如果你有興趣,我可以聯絡你。 ”
吳成功大喜過望,與好友密謀後匆匆離去。 朋友回家和妻子商量,妻子提議:“我們可以假扮成吳公子的親戚,等梁家來了,趁機撮合他們。 只要她不嫌棄,這件事情就有戲碼。 ”
於是,乙個朋友找到吳成功,把計畫傳達了出去,吳成功爽快地答應了,給了他十兩銀子作為獎勵。 當梁再次來和鄰居交談時,他們四個人聚在一起。 梁見吳成功風度翩翩,英俊瀟灑,忍不住喜歡上了; 而吳成功則目不轉睛地盯著梁。
朋友的老婆覺得時機成熟,就說:“既然我們都是親戚,嫂子就陪著咱們吳公子。 我們去準備一些食物和飲料,你們可以慢慢說話。 然而,雖然梁口頭上答應離開,但他的身體卻沒有動彈。 於是朋友夫婦趁機離開,從外面鎖上了門,只留下吳成功和梁乙個人在房間裡。
吳成功見狀,一把將梁某抱入懷中; 梁雖然被推了半推,但還是說:“我們去里屋吧。 吳成功大喜過望,將梁氏抱到內室,兩人如膠水般貼在一起。 事後,正準備換衣服離開時,乙個朋友和他的妻子突然闖進了家裡; 梁氏慚愧,低下頭,不敢看他們。
我朋友的妻子責備道:“嫂子! 這怎麼可能好呢? 梁無言以對; 朋友趁機說:“我表哥還沒娶老婆,嫂子要是真的喜歡他,我們就認你做我嫂子。 但如果你不想,它不會有好結果。 這句話讓梁如夢似幻,她連忙說:“我和吳公子戀愛了。 吳成功也立刻把新買的衣服和首飾拿出來,送給梁,以示誠意。
那天晚上,他們四個人一直吃到深夜。 回到家後,嫂子發現梁戴著新買的簪子,詢問簪子的來歷; 梁謊稱是他母親的哥哥送來的。 可是,嫂子知道自己沒有哥哥,這顯然是在撒謊; 於是她決定狠狠地照顧梁家,把這件事告訴了秦家和熊毅。
熊毅雖然很生氣,但他想起了夫妻之間深深的愛情,在母親和姐姐的勸說下,他不情願地寫了一封辭職信,將梁某趕出家門。 梁漱溟含淚離開,投奔了吳成功。 吳成功大喜過望,說從今往後,梁是他的人,他會好好待她,不再讓她受委屈。
然而,好景不長,吳成功揮霍無度,很快就花光了全部積蓄。 為了維持生計,他開始和朋友宋麗商量對策。 宋立也是個無賴,他建議道:“你怕什麼? 她不是你要娶的老婆,讓她做個秘密,你還能賺錢。 ”
吳成功覺得有道理,於是狠狠地毆打了梁某,逼她去接顧客。 而熊毅雖然和梁離婚了,但他心裡還是記得她; 半年後,他聽說梁家落了塵埃,心裡百感交集,悄悄去找。 當他找到梁時,兩人見面並淚流滿面; 梁懺悔道:“對不起你是我的錯。 熊毅和她共度一夜後,梁某將辭職信還給了他,希望他能原諒他。
熊毅拿著辭職信,百感交集地回到家,不敢告訴母親; 他陷入了兩難境地。 當晚因匆忙離開,熊毅忘記付錢,導致吳成功再次毆打梁; 梁再也忍受不了,只好說出真相——前夫忘了付錢。 這讓吳成功和宋麗開始擔心起來; 他們商量著,“現在怎麼辦? 如果她的前夫去指責我們,他會為他的妻子帶來麻煩。 宋麗安慰道:“別怕前夫來一次來二次; 到時候,我們會伏擊他,逮捕他,看看他是否敢來。 ”
於是吳成功按計畫行事; 沒過多久,熊毅又來找梁了。 可是,他一進門,吳成功和宋立就跳了出來,揍了他一頓; 熊毅趴在地上裝死,想糊弄他。 吳成功見狀,驚恐道:“咱們幹嘛就這麼嚇唬他? 這一次是一場大災難! 宋麗安慰了幾句後就匆匆離開了; 而吳成功則將熊毅獨自扔到河邊,迅速逃離現場。
好在熊毅只是受了傷,沒有死; 他趁著夜深人靜,找朋友幫忙。 當他的朋友看到他時,他很震驚,問為什麼; 熊毅謊稱自己在與某人的衝突中受傷。 在朋友的幫助下,他得以從傷勢中恢復過來,並出去和他做生意。
在此期間,一位村民在河邊發現了被誤認為熊毅的屍體; 他立即向縣政府報告,引起了轟動。 縣令親自檢查了屍體,發現他渾身是傷,顯然在死前曾與人激鬥過; 然而,屍體的臉在河裡浸泡太久了,已經認不出來了; 於是縣里下令張貼告示,尋找死者家屬前來認領屍體。
秦看到告示時很著急; 她趕緊去縣政府查情,向衙門告吳成功。 雖然在檢查屍體時無法確定他的身份,但他肩膀上的胎記與熊毅有些相似; 這讓秦國更加確信這是她的兒子,並堅持要吳成功殺了他。 面對指控,吳成功無法否認,只好承認自己曾和朋友一起毆打熊毅,把自己的屍體扔在河邊。
然而,就在這個時候,熊毅突然活著回到了家鄉,帶著自己做生意賺來的錢拜訪了秦家; 母子倆激動地擁抱在一起,一起去縣政府交代真相。 縣長聽後大驚失色,重審吳成功的罪行; 最後,他被判處三年苦役,並處以罰款作為懲罰。
在經歷了這場風波之後,梁也深刻意識到了自己的錯誤,決定改變以前的生活,重新開始。 她跟著熊毅回到家裡,跪在秦氏面前求饒,發誓再也不這樣做了。 秦家人見狀,心中憐憫,終於原諒了她。 熊毅還在縣城買了一套房子,開始做布料生意,不再出門; 一家人團聚,過著安定幸福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