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加速,科技龍頭企業在重點產業領域和未來前沿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成為推動國際政治經濟格局變化的關鍵變數。 因此,各國加大了科技龍頭企業的建設和培育力度。 南韓提出2021年投資2400億韓元培育世界級晶元設計公司,法國提出到2030年打造101000億歐元級科技巨頭,以谷歌、蘋果、Facebook、亞馬遜為標桿,依此類推。 研究主要發達國家支援科技龍頭企業科技創新的主要做法和做法,對我國建設培育科技龍頭企業,加快實現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一定的借鑑意義。
1 主要發達國家支援科技龍頭企業的重要做法。
從以往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歷史以及世界科技強國的崛起來看,科技龍頭企業始終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載體和主要支撐。 考慮到科技領軍人才在國際競爭中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世界主要發達國家沒有專門針對科技領軍人才的政策體系。 同時,由於不同時期的國際環境和國情不同,各國對科技龍頭企業的政策支援重點也不同。 經過長期的實踐和探索,各國在引導、推動和幫助科技龍頭企業創新發展方面已經形成了一些較為成熟的實踐和制度安排。
1.1.建立國家重點扶持的重點產業和關鍵技術領域,加強對科技龍頭企業的戰略引導。
各國普遍重視通過組織研究、編制重點領域技術前瞻和專項技術發展指南,引領和支援科技龍頭企業做出戰略選擇和技術創新。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6年,共有79個國家和地區開展了2270項技術選型和技術**。 美國是第乙個進行技術**和技術選擇的國家。 二戰期間,美國利用科技制定科技計畫,後來又通過立法等形式鞏固了科技機制。 例如,美國於1990年根據《國防授權法》成立了“國家關鍵技術委員會”,每兩年向國會提交一次國家技術報告,明確提出關係到美國長期發展和經濟發展的關鍵技術領域; 次年,發布了《贏得新優勢——未來技術發展的優先領域》等報告,其中包括五大類23項關鍵技術。 柯林頓當選美國第一人後,開始圍繞這些關鍵技術領域實施具體行動支援工業技術發展,先後以先進技術計畫(ATP)、資訊高速公路計畫(NII)、 軍轉民計畫、生物技術計畫(人類基因組計畫)和環境保護技術計畫(清潔能源和清潔汽車計畫)。在這些計畫的指導下,Microsoft、IBM、英特爾等技術領導者得到了強有力的支援,實現了快速發展。
1.2、加強採購等需求側創新政策管理,打造目標客戶,為科技龍頭企業崛起。
世界各國的普遍做法表明,龍頭企業通過軍購、**採購、消費補貼等需求側創新政策,為龍頭科技企業的新產品、新技術提供市場,是鼓勵科技創新的有效途徑。 美國的採購立法始於 1809 年,是世界上通過採購支援和促進企業創新最成功的國家之一。 二戰期間,為了支援和保護美國工業、美國人和美國的投資資本,美國頒布了《美國產品採購法》,規定除海外使用和過度使用等特殊情況外,聯邦機構必須購買美國產品和服務。 在法律的指導下,美國和軍方不斷採購大量軍民兩用產品,這推動了IBM等眾多科技龍頭的崛起和成長。 為了提公升美國在人工智慧領域的國際領導地位,在21世紀,美國向人工智慧領域的技術領導者提供了大量的採購訂單。 自 2004 年以來,亞馬遜、Microsoft、谷歌、Facebook 和 Twitter 已從美國獲得了價值近 450 億美元的合同訂單**。 從2016年到2020年,Microsoft、亞馬遜、谷歌和Facebook分別收到了6,860份、477份、384份和172份非民事**採購合同。 2020 年,美國情報局向亞馬遜、Microsoft、谷歌、甲骨文和 IBM 授予了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訂單。 2021 年,美國局授予亞馬遜 100 億美元的雲服務採購訂單。
1.3.完善審慎寬鬆的監管政策,為領先科技公司開拓新賽道、新領域提供早期場景。
針對顛覆性技術和產品對傳統領域市場格局的顛覆,各國始終堅持相對開放和寬鬆的態度。 例如,為了鼓勵企業突破限制,發展新產業,日本在《產業競爭力提公升法》中提出,實施以灰色地帶消除制度和企業實證案例制度為重點的監管自由化政策。 為應對全球**鏈的重組和半導體等尖端產業主導地位的日趨激烈爭奪,南韓於2022年1月通過了《關於提公升國家先進戰略產業競爭力和加強產業保護的特別措施法》,其中規定,如果企業申請放寬與研發和生產相關的控制措施, 主管機關負責人必須在15日內對意見作出答覆。美國在數字經濟等領域堅持包容審慎的監管態度,對自動駕駛等新興技術進行沙盒監管試驗,為科技公司提供犯錯和改正錯誤的空間。 此外,為促進企業間技術合作,擴大新技術產業化的規模化效應,各國放寬了對壟斷和企業併購的監管,推動企業以高質量、高效率整合資源,做大做強做優。
1.4、加強關鍵創新要素供給,為科技龍頭企業科技創新提供基礎資源支撐。
為保障科技龍頭企業研發活動的順利開展,各國圍繞科技龍頭企業的創新需求,加強了各類創新資源的供應和補充資源。 以SpaceX為例,從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多方面的政策支援:一是開放技術。 為了支援SpaceX的“載人航天”技術研發,NASA向其開放了大量關於“阿波羅”登月和穿梭機研發的技術報告,SpaceX將大量成熟技術轉化為自己使用,涉及運載火箭開發、發動機建模、增材製造技術、 乘員艙顯示與控制技術、衛星再入分析、太空飛行器結構表面化學與材料分析等技術領域。二是開放測試裝置和設施。 為減輕自建發射平台資金負擔,美國**將加州范登堡空軍基地、佛羅里達州卡納維拉爾角空軍基地、佛羅里達州甘迺迪航天中心等發射基地出租給企業使用,並為發射組織提供全套的配套服務和流程支援, 操作和安全。SpaceX 從 NASA 的多個研究中心、實驗室和相關設施獲得付費支援。 三是人才支撐。 為了支援SpaceX,NASA已將其核心技術骨幹派往SpaceX,以幫助其開發和驗證關鍵技術,其中包括一批航空航天業的頂級專家。 同時,在SpaceX的管理層中,許多高管都曾在大型航天公司或**機構工作過,擁有豐富的專業技術和管理經驗。
2 主要發達國家支援領先技術公司的成功經驗。
2.1、在支援物件上,我們將主要與大膽創新的企業家創立的公司合作。
企業家是推動企業創新活動的關鍵,優秀企業家的核心素質是能夠在時代演進的過程中捕捉到未被滿足的市場需求,同時願意擁抱變革,推動變革,成為創新的探索者、組織者和引領者。 從現有案例來看,在各國支援的科技領袖背後,有一位或幾位傑出的企業家,如SpaceX的埃隆·馬斯克、Microsoft的比爾·蓋茨、蘋果的勞倫娜·鮑威爾·賈伯斯、Meta的馬克·扎克伯格等,他們的勇於突破、不服失敗的創新精神和在關鍵階段做出的重要戰略決策,對企業的發展壯大發揮了重要作用。
2.2.從支撐領域角度,更加關注國家戰略和基礎前沿領域的迫切需求。
為了贏得未來全球產業發展的機遇,搶占世界科技競爭的制高點,主要發達國家著眼於未來,支援企業在重大基礎前沿和戰略領域進行前瞻性布局。 20世紀80年代,為應對來自日本的半導體競爭挑戰,美國**與美國14家大型半導體製造商建立了合作夥伴關係,並通過Sematech計畫,在5年內提供了總計5億美元的公共補貼,用於半導體大規模製造工業技術的聯合研究。 近年來,美國國防部、能源部、美國宇航局等部門紛紛聚焦資訊科技(尤其是量子、人工智慧等資訊領域)、航空航天技術、能源與環境等領域,支援波音、通用動力、亞馬遜、IBM、Microsoft、谷歌、Meta等新興科技巨頭和眾多初創企業。
同時,為了規避世貿組織《補貼與反補貼協定》的相關限制,美國**一般只為關鍵共性技術提供研發經費,不會為特定產品線的研發專案提供資金。 以美國**支援GE研發實施專案為例,**資助的研發專案一般都交給GE**研究院的研發團隊,具體產品事業部團隊很少直接參與**支援專案的研發。
2.3、在具體操作上,我們普遍重視科技帶頭人的主要作用。
企業處於市場的最前沿,是搶占和最終應用新技術需求的先機。科技龍頭企業具有研發投入、技術創新和人才儲備等先天優勢,在關鍵核心技術和基礎前沿技術的突破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重大科研計畫和重大工程實施的全過程中,各國注重吸收科技龍頭企業的意見,將企業發展與國家需求緊密結合。 例如,美國特別注重吸引科技龍頭企業參與國家各類科技專案和專案,吸收科技龍頭企業的專家參與這些專案的管理和諮詢活動。 再如,歐盟創新藥物計畫的年度優先領域由歐洲醫藥工業協會、醫藥研究機構和大型製藥公司共同提出,企業在研究組織和技術路線圖的過程中佔據絕對主導地位。
3 一些啟示。
科技龍頭企業作為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力更生、自力更生的重要力量。 但目前,我國科技龍頭企業發展仍面臨頂層設計不足、重點領域布局不足、產業鏈創新鏈帶動能力弱、創新能力弱、高層次科技龍頭企業數量不足等問題。 本文立足我國科技龍頭企業發展實際,結合主要發達國家扶持科技龍頭企業發展的實踐經驗,認為新時代要加快科技龍頭企業建設培育,堅持戰略導向, 領域聚焦、資源統籌、政策協調,培育建設一批服務於國家需求、代表國家層面、可依託、可信賴、可用於應急研究的科技龍頭企業。
一是強化使命導向,深化科技龍頭企業發展命運與國家目標緊密結合。 加強思想政治引導,為科技龍頭企業舉辦系列高水平科技創新研討會,培養具有全球視野的戰略性科技企業家。 完善企業主導的國家創新體系,突出科技龍頭企業“問題製造者”和“標誌者”作用。 建立企業家科技創新諮詢會議制度,聚焦重大問題,定期開展與科技龍頭企業的諮詢。 推動科技龍頭企業積極參與國家重大科技創新戰略、國家科技創新計畫和重點領域專項規劃以及重大科技改革措施的制定,支援重點行業科技龍頭企業牽頭或參與科技創新計畫的編制。
二是強化體系布局,聚焦戰略競爭,引領未來領域加強培育。 從解決國家急需長遠需求入手,精準規劃各重點領域科技龍頭企業布局。 圍繞當前國際科技博弈的主戰場,聚焦新一代資訊科技、生命健康等戰略領域,推動科技領軍企業成為關鍵核心技術快速突破的力量。 圍繞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新方向,聚焦類腦智慧型、量子資訊、基因技術、未來網路、深海航天、氫能儲能等引領未來的新領域、新賽道,支援科技龍頭企業強化前瞻布局。
三是加強要素精準配置,為科技龍頭企業科技創新提供基礎物質支撐。 打破人才流動中的制度壁壘和體制壁壘,暢通科技創新人才從高校、科研院所向企業流動的機制。 強化以解決國家重大問題和實質性貢獻為導向的科研評價體系。 支援企業參與國家實驗室建設,牽頭建立一批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基地,加強行業共性基礎技術研發,為科技龍頭企業新技術首次整合應用示範提供早期應用場景。
四是加強政策協調和聯動,形成有利於科技龍頭企業快速成長的良好生態。 通過軍品採購、一流訂單等方式,積極採購科技龍頭企業的自主創新技術和產品,為其技術迭代提供一流的應用場景。 完善科技龍頭企業監管准入機制,明確“不禁止准入”的負面清單原則。 探索新技術、新產品的分階段分類管理模式,建立“先導容錯”支援機制,對處於萌芽期的新技術、新產品; 建立成果產業化綠色通道,探索在生命健康、人工智慧、無人駕駛等前沿領域設立法律、科技、倫理評價委員會,對相應科研專案進行評價。 建立專門針對科技龍頭企業的科技聯絡體系,統籌科研經費、人才引進教育、產學研合作等多維度需求,為企業創新提供精準支撐。
作者:朱煥環、陳志,中國科學技術研究院發展戰略。
專案**:國家高階智庫重點專案“優化科技龍頭企業定位與布局”(ZX2K202312)。
本文原載於2023年第5期《中國科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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