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個寒冷的冬日早晨,王文靜坐在廚房裡刷碗。 眼淚掉進了水槽裡,落入了誰也說不清的委屈中。 就好像她的胸膛被壓在一塊大石頭上,使她無法呼吸。 當她搬進新家時,她以為有人會照顧她,但她卻成了保姆。
曾幾何時,她過著自己喜歡的生活,只做簡單的飯菜。 現在,不管身體不舒服與否,她都要給兒媳婦和兒子準備一頓像樣的飯菜。 她心想,這不算什麼,這些都是她自己的孩子,她應該吃點苦頭。
但她的兒媳婦對她很挑剔,時不時抱怨菜太鹹太淡,公尺飯太軟太硬,她整天挑食。 她以為盤子裡油太多了,就把盤子和筷子丟了就回房間玩手機,兒子沒有安慰她,反而責備和抱怨。 王文靜不想再挑起什麼紛爭,只能忍住怒火,趁著沒人的時候偷偷流淚。
一開始,王文靜並不打算和孩子們住在一起。 她獨自生活在自由與和平中。 而且手頭也有存款。 但媳婦卻說得好聽:“人總會老,動不了就得......我們的孝道。“如果將來有孫子,可以享受親情的快感,但只需要乙個大房子......總之,她被兒媳婦的甜言蜜語迷住了,忍不住了,最後拿出370萬買了房子。
現在,婆媳之間的矛盾愈演愈烈,兒子提出讓妻子搬出去,讓她乙個人呆著。 王文靜雖然心疼,但覺得這樣做也沒關係,她對兒媳婦已經極度失望了,沒想到她能養活她,過上更好的日子,至少不用天天生氣,還能多活幾年。
接下來的幾天,王文靜再也沒有見過兒子和兒媳婦。 他們不會在假期來看她。 有一次,她意外摔倒摔斷了腿,被獨自留在醫院。 支會裡的人問她:“你的孩子呢? 她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她的丈夫早已去世,她辛辛苦苦地撫養兒子,送他出國深造。
現在有兒子和沒有兒子幾乎沒有區別。 王文靜本以為生活會這樣下去,但兩年後的一天,弟弟妹妹帶來了兒子的口信,讓她捲起鋪子走,他們要把房子賣掉。 王文靜不敢相信兒子竟然會這麼狠,她感到非常憤怒和難過。 弟弟和妹妹想說話就停了下來,明明是有事瞞著她,她現在有什麼不能接受的? 她問弟弟妹妹,“如果還有什麼,就說吧,我能忍受。 ”
弟弟妹妹說:“姐姐,他們說你不搬出去,他們就上法庭告你.......”王文靜聽到哥哥姐姐的話,再也忍無可忍了,她大聲哭了起來,居然養了一頭白眼狼。 弟弟妹妹安慰她:“姐姐,你也要考慮你的未來,你沒有房子,沒有退休金,那你以後該怎麼過? 王文靜冷靜下來後,決定將兒子和兒媳告上法庭,追回370萬。
蘇阿姨的觀點:1王文靜要把兒子和兒媳告上法庭,要370萬。 王文靜買下房子是因為被兒媳婦的甜言蜜語騙了,他們答應給她養老,現在卻食言了,要把她趕出去。 王文靜之前在他們身上投入了不少,但他們對她無動於衷,在這種情況下,王文靜有權要求收回購買價款,保證她的生活質量。
蔡大爺的觀點:2王文靜不應該把兒子和兒媳告上法庭,要370萬。 雖然兒子和兒媳對王文靜表現得過分,但面對這種情況,王文靜應該保持冷靜,找到更好的解決辦法。 將他們告上法庭只會進一步損害家庭關係,並最終傷害雙方。 王文靜還是要試著和兒子兒媳溝通,想辦法互相了解,以維持家庭和睦。 同時,王文靜也應尋求法律援助,確保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
法律意見書: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子女應當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 作為兒子的母親,王文靜有義務撫養她。 然而,兒子和兒媳不僅失去了對她的感情,還計畫將她趕出家門,這違反了《婚姻法》的規定。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一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王文靜在購房過程中,遭到兒媳婦的欺騙和脅迫,違反了《合同法》的原則。 因此,她有權要求退還購買價款。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未按照債務期限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返還債務。 王文靜買下房產時,出於對兒子和兒媳的信任和感情,她支付了這筆錢,但她的兒子和兒媳婦違背了之前的承諾,王文靜有權要求退還她已支付的錢。
4.根據《婚姻家庭民法典》第999條的規定,子女在接受父母贍養後,不得虐待、遺棄或者剝奪父母的合法權益。 王文靜被兒子、兒媳虐待、剝奪,觸犯了法律規定。
總的來說,王文靜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返還370萬元,並要求兒子、兒媳履行贍養贍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