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是國家的棟樑,是社會的良師益友,是學生的啟蒙導師。 教師的工作不僅需要專業知識和技能,還需要高尚的品格和情操。 教師的權利和福利應該得到社會的尊重和保護,不應受到任何形式的侵犯或損害。 然而,近日,江西省上饒市廣豐區的一則通知,引起了教師們的不滿和質疑。
2月29日,廣豐區部分教師反映,為提高全省全區農產品網銷排名,廣豐區教育體育局發布通知,要求全區教師在指定**內購買農產品1000元。 對此,廣豐區教育體育局工會負責人表示,該費用由工會支付,日後將退還給個人。 根據廣豐區教育體育局發布的通知,根據區委、區的工作提示,為提高全省區農產品網銷排名,提出了工會令的工作要求, 並要求學校督促工會會員當天完成網上訂單,每人1000元,網上訂單可下到國控首選(京東),必須在下午4點前完成。 通知還附上了具體的採購操作流程,其中提到收貨人填寫單位名稱,**填寫採購負責人**,選擇公司轉賬作為付款方式。
該通知引起了教師的強烈反應,他們認為這是一種強迫消費的形式,侵犯了個人自由和權利,也侵犯了教師的職業道德和形象。 他們質疑,為什麼以工會的名義要求教師購買農產品。 為什麼要求教師購買農產品以提高銷售排名? 為什麼教師需要通過企業轉賬的方式購買農產品? 這些農產品的質量、數量和品種是否合理、透明、公平? 購買這些農產品對教師的生活、工作和發展是否有益? 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合理的解釋和回答。
廣豐區教育體育局工會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試圖為該通知辯護。 他表示,本通知是教育體育局工會發出的,但費用由工會支付,以後會退還給個人,購買的農產品相當於工會每年發放的福利。 他還解釋說,下單時,店鋪陳列為農產品,只是為了提高全省區農產品銷售排名,最終購買的不一定是農產品。 他還無奈地說,教育體育局只是傳達了區的要求,其他縣區也是這樣運作的。
這樣的論點顯然不能說服教師,也不能說服公眾。 首先,工會代表教師的利益,應維護教師的權利和福利,不應強迫教師違背教師的意願和利益參加某些活動或消費。 二是工會的利益要由教師自願選擇、自主決定、自由享受,不能由工會強加給教師、限制教師、干涉教師。 同樣,工會福利應該合理、透明和公平,而不是任意、模糊或歧視性的。 最後,工會的福利要符合教師的需要,有利於教師的生活,有利於教師的工作,有利於教師的發展,不能與教師無關,不能對教師不利,甚至不能對教師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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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這個通知的內容和背景來看,很難讓人相信這是真正的工會福利,更像是乙個變相的演出專案。 為了提高農產品銷售排名,為了體現區委、區的工作成效,為了給上級領導留下好印象,犧牲教師的權利和福利,利用教師的身份和資金來操縱教師的行為和選擇, 這是對教師的不尊重、不負責任、不公正和不道德的做法。這種做法不僅損害了教師的利益,而且損害了教師的形象,損害了教師的信心,損害了教師的尊嚴。
教師被迫消費農產品,工會說這是福利,真相是什麼? 這是乙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也是乙個需要糾正的問題。 我們呼籲廣豐區教育體育局立即撤銷這一通知,向教師道歉,向社會解釋,同時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和處理。 我們也呼籲全社會關注教師權益和福利,尊重教師的職業和形象,支援教師的工作和發展,為教師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 只有這樣,教師才能安心教學,教育人,為國家的教育和社會的進步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