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真的是難免,江蘇省常州市的小王和小燕(化名)在上學時就相愛了,畢業後兩人分道揚鑣。
幾年後,兩人偶爾再次見面,互相加了微信,小燕有意無意地表達了自己想要繼續邊疆的願望,這讓小王喜出望外,急忙又追了上去,對小燕極為傾心。
兩人很快又墜入愛河,小燕告訴他,自己剛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要幫父母做老家的小生意,經濟上很尷尬。
小王一聽這話,女朋友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於是他把網貸的錢都借了,全都給了小燕渡過難關。
一共給了小燕50多萬元,小燕也給了他3萬或者4萬元,他還欠他40萬左右。
和親戚聊天時,親戚說自己認識小燕,但據他所知,這個女孩根本就沒有辦過律師事務所,每天在家無事可做,時不時還會去一趟。
小王趕緊找女友小燕核實,見報紙晾不住火,小燕承認自己從來沒做過正經的工作,她愛旅行,男友給的錢全都被她揮霍一空。
小王頓時大發雷霆,兩人吵架後,小王立馬去派出所報案,說自己被騙了。
* 小燕很快就被抓了,檢察院準備以詐騙罪起訴她,小燕的父母趕緊和小王的家人商量,但小燕的父母拿不出那麼多錢來補償小王,只好和他商量說,既然你們倆相愛一年多了, 不如乾脆結婚,那四十萬塊錢就當彩禮,我們給你夫妻倆買車,宴席的錢也由我們家來付,就不追究她的責任了,好不好?
小王冷靜下來想了想,畢竟他和小燕談過兩次戀愛,雙方還是有感情的,他不想讓小燕坐牢,就算把小燕關進監獄,他的錢也拿不回來,所以還是答應小燕父母的條件還不如答應。 並用47萬元結婚。
看守所的小燕也同意了這個方案,但因為這是一起公訴案件,小王的家人作為被害人出具了諒解書,檢察院認為,由於兩人已經申領了結婚證,對社會的危害較小,建議判處他們5年有期徒刑,緩刑3年。
最終,法院採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對小燕處以25萬元罰款。
小王帶著妻子回家,同時被罰款25萬元,相當於花了72萬元娶媳婦回家。
知道自己受了委屈,卻沒有辦法受委屈,世間事情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