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50歲以上的農民工人數已超過8000萬人。 2024年第1號檔案明確指出,將對老年農民工進行就業支援。 如何實現這一要求? 另外,下班後還是要把手機拿在手裡,頻頻回覆微信工作組訊息,如何為職工消除“被群困”和“休息”的煩惱? 繼去年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呼籲打破“35歲職場門檻”後,全國政協委員、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陸國權今年繼續關注職場人, 關注老年農民工再就業問題,呼籲保障勞動者線下休息權。
關注老年農民工的再就業。
建立“零工服務平台”,提供就業配對服務。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資料,50歲以上的農民工是年齡較大的農民工。 根據《2022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中國農民工總數為295億人,平均年齡42歲3歲,其中29人為50歲以上的農民工2%,人口數量已超過8000萬,按照目前人口結構的發展趨勢,預計老年農民工的規模還會繼續擴大。
老年移徙工人被限制繼續就業
盧國權在提案中寫道,當前這一代農民工已經到了高齡,作為勞動力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中的大多數人仍然需要留在城市繼續工作。 然而,隨著年齡的增長和勞動能力的下降,他們逐漸成為勞動力市場上相對弱勢的群體,在繼續就業方面面臨諸多門檻和問題。
乙個突出的問題是文化限制。 上述報告顯示,686%的農民工只有小學或初中漢語水平,絕大多數是年齡較大的農民工。 由於受教育程度低,缺乏培訓機會,老年農民工難以適應當前行業的數位化轉型公升級,繼續就業受到限制甚至歧視。
此外,由於技術的影響,大多是老年農民工做兼職工作,工作不穩定突出。 根據中國社科院製造業企業員工匹配調查,數字人工智慧技術的應用導致對一線生產工人的需求減少196%,新生代農民工多集中在服務業,相關資料顯示,超過50%的農民從事第三產業,老年農民的再就業因年齡和技術限制而受到零工市場的擠壓。
還有乙個嚴峻的現實,即老年農民工長期面臨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下降、缺乏保障的問題。 呂國權表示,大多是老年農民工,從事建築業等高強度、低技能的崗位,容易受到工傷和職業病的威脅。 為了降低成本,規避風險,一些用人單位不為其申請工傷保險和職業健康保險,使得其權益的保障往往處於真空狀態。
建議為老年農民工打造“連鎖服務”
如何解決老年農民工再就業問題? 盧國權建議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圍繞保障老年農民工就業權益和安全保障制定相關政策,不以年齡為由“一刀切”,讓身體力行的老年農民工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實現充分就業。 根據健康狀況、工作年限、經驗和技術等,對老年農民工群體進行準確分類,對農民工群體進行人力資源開發和補充。 支援企業在有條件的範圍內,適當放寬建築行業一些“難用崗位”的年齡限制,特別是技術崗位。
在公共就業服務保障方面,呂國權提出,相關部門、用人單位、工會要為老年農民工打造“連鎖服務”,將“單點”就業登記、技能培訓、就業介紹等服務銜接起來,提高就業服務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針對當前製造業、現代服務業、鄉村振興重點領域急需的技能人才,為需要“換崗”或“轉崗”的老年農民工提供安全保障、數字技能等再就業培訓。 推動勞動力進出地聯動,延伸農民工跨區域培訓就業服務鏈。
建議將一些老年農民工納入工傷保險
圍繞老年農民工零工市場建設,呂國權建議加強對老年農民工市場的建設和管理,用好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收集老年農民工在零工市場的就業需求。 在家政服務、搬家貨運等老年農民工集中的臨時工和季節性勞動力需求量較大的行業,我們建立了“零工服務平台”,提供及時的就業匹配服務。 此外,我們將精準在頂板平台推廣該平台,動員企業入駐,實時發布崗位、薪資等就業需求。
為了更好地保障老年農民工權益,盧國權還建議,應“擴大”工傷保險的支付範圍,將老年農民工納入保障範圍。 在國家層面,要將老年農民工納入權益保護範圍,加強頂層制度設計,修改現行法律相關規定,出台相應實施細則,或作出可操作的司法解釋,將超過法定就業年齡的老年農民工納入工傷保護範圍。 制定對老年農民工的稅率、繳費主體、處罰等詳細法律規定,全力突破用人單位繳納工傷保險的障礙和困難。
關注職場人“最佳加班”
建議將離線休息的權利納入法律,並酌情確定加班費。
不久前,一則熱搜引起了陸國權的注意。 四川某店面設計師表示,兩年多來,他積累了600多個工作群,“24小時待命”,“被群困”,不敢關手機,花了三個半小時才離開群......離職後結合此前“外賣騎手被困在體制內”的傳聞,陸國權表示,這些案例反映出很多工人對休息權的渴求和無奈
資訊科技模糊了工作與生活的“界限”
在他提交的提案中,他提到,一些雇主要求工人加入工作小組,他們仍然可以在下班時間通過微信等方式安排工作,工人“休息不休息”和“人在曹瑩心中漢”,休息權和私隱權得不到保障。 也有雇主要求員工24小時工作**,有的工人在下班後因沒有及時回覆訊息,或者沒有打卡、開網等原因被批評、罰款甚至被解雇**。
乙個不容忽視的現實是,數字資訊科技正在模糊工作與生活的“界限”,“加班”越來越常態化。 根據FutureFree發布的《2022年職場加班現狀調查報告》,847%的工人在下班後仍然關注與工作相關的資訊,405%的員工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加班補償。
職場人被“群體”困住,該如何打破? 盧國權建議加強頂層設計,在勞動法立法層面引入線下休息權,即勞動者有權拒絕在法定或約定的工作時間之外使用數字工具進行溝通或處理工作事項。
雖然國家層面沒有保護線下休息權的法律規定,但面對“下班後回覆工作微信算加班”的爭議,已經有了相關的司法實踐。 在一些案件中,法院給出了肯定的答案:在下班後使用微信進行大量勞動,明確認定為加班。
南都記者注意到,北京高院近日公布的法庭工作報告中披露了一起案件,原告李某是北京某科技公司的產品運營者,經常在下班後或節假日使用微信和釘釘與客戶溝通,因此主張公司應支付加班費。 經審理,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支援李某的訴訟請求,裁定公司應支付加班費3萬元。
建議企業明確網上加班補償標準
現階段,除了立法,如何保障勞動者線下休息的權利? 盧國權建議修改標準工時,明確網上加班和工時補償。 同時,他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在數字經濟背景下,加大工資、工時、休息、休假等勞動基準體系的研究和標準化力度,將工時基準保障納入勞動保障機制。 明確線上線下工作時間界限,對工作時間不規律、工作強度高依賴網際網絡的崗位,做好工作時間限制的制度安排。 將目前以工資為重點的集體談判擴大到包括工時等勞動標準的綜合性集體談判機制,綜合考慮線上加班頻率和持續時間、工資標準、工作內容等因素,酌情確定加班費。 指導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加入對線下休息權進行界定和補償的條款,並規定線上加班的補償標準。
同時,盧國權認為,要加強執法保障。 對於用人單位的加班行為,執法部門應加大監督和處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 完善維權機制,讓職工在面對不合理、無償加班時有維權的渠道。 紀檢監察部門對政務應用和政務公眾號進行監管,杜絕工作組強行動用、過多痕跡、濫用排名等“指尖”形式主義,減輕基層幹部和一線職工負擔。
作者:南都記者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