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路技術的發展和電子商務的迅速興起,當我們不知不覺中,電子合同已經佔據了我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尤其是當我們每天註冊和購買商品時,電子合同已經不經意間簽訂了,而在租房、線上下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 簽訂勞動合同,並執行**,電子合同已逐步開始簽訂。那麼什麼樣的電子合同才是真實有效的呢?
與紙質合同相比,電子合同的具體簽署流程並不為公眾所熟知,往往難以判斷電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與通過微信、電子郵件等傳送電子文字,然後確認的簽署方式相比,大量的電子合同是通過呼叫當事人的電子簽名來簽署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蓋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簽名的真實性和可靠性是電子合同成立的核心要求,那麼什麼樣的電子簽名才算可靠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電子簽名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視為可靠電子簽名:
1.當電子簽名建立資料用於電子簽名時,它是電子簽名人的專有財產;
2.簽名時的電子簽名建立資料僅由電子簽名者控制:
3.可以檢測到簽名後對電子簽名的任何更改;
4.可以檢測到簽名後對資料訊息的內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
一般公眾很難準確判斷電子合同所載的電子簽名是否真實有效,但實際上,以上四點的認定,可以由經認可的從事電子認證服務的機構進行認證。
我們在簽訂電子合同時,首先要有乙個“電子簽名建立資料”,在簽訂合同時,我們應該呼叫“電子簽名建立資料”來簽名。 “電子簽字建立資料”通常稱為數字證書,可靠的數字證書應由國家認可的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
一般來說,當我們註冊APP或**賬號時,該APP或**可能會連線到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的系統,由於網路實名制的要求,一旦我們進行實名認證,我們會自動申請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頒發的數字證書,然後我們在平台上簽訂合同, 然後會呼叫數字證書簽字以證明簽字人的真實身份,數字證書只能是一人一卡,不能重播。因此,它符合《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當我們已經擁有專有數字證書時,我們無法直接判斷電子合同上的電子簽名是否由該人簽名,也不能排除該賬戶被他人盜用的情況。 電子認證服務機構還可以驗證簽名過程的意願,即我們通常在簽名時輸入手機驗證碼或人臉識別,以確保電子簽名是由簽名者自己操作的。 這符合《電子簽名法》第13條第2款的規定。
合同簽訂後,電子簽名過程和生成的電子合同文字由電子認證服務機構保管,根據《電子簽名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應妥善保管與認證相關的資訊,資訊儲存期限應當自電子簽字認證證書有效期屆滿後至少五年。 在此期間,簽字人可以向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申請認證報告,以確認電子簽字的真實性和資料文字的完整性。 因此,它符合《電子簽名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綜上所述,我們在簽訂電子合同時,應選擇與經批准的電子認證服務商合作的正式平台,並注意在簽訂合同時是否收到驗證碼或人臉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