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買房的大局中,契稅無疑占有一席之地,其重要性不容忽視。 如果沒有這筆費用,房子的地契將是一紙空文。 因此,契稅成為購房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生活總是充滿驚喜,在某些情況下,契約稅就像乙個慷慨的給予者,為我們帶來救濟的福音,這無疑為買家節省了可觀的財富。 對於剛接觸置業領域的人來說,他們可能會錯誤地認為,只要手頭有足夠的錢,買房就會一帆風順。 然而,在這幅圖中,除了房款的主角外,契稅這個不可或缺的配角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那麼,契稅究竟是如何繳納的呢?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享受減免優惠待遇? 讓我們來了解一下。
1. 如何繳納房地產契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契稅的納稅義務自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之日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所有權轉讓合同性質的證明之日發生。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一般而言,契稅由買方繳納,如果房地產證由開發商辦理,則由買方交給開發商,開發商再將其轉讓給產權管理核心。 如果自行申請房產證,則通過購房直接向產權管理核心繳納契稅。
2. 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減免房地產契稅?
1、法定繼承人正常繼承財產。
相關政策規定,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和房屋所有權,“不繳納契稅”。
2、夫妻之間的財產名稱正常變更。
該政策規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權被“增加”、“減少”、“置換”或普通股發生變更的,免徵契稅。 也就是說,在婚姻中,夫妻之間財產所有者的變更不需要繳納契約稅。
3、城鎮拆遷戶回購房屋時,將徵收部分契稅。
對於拆遷戶,國家規定,拆遷人因拆遷而購置新房的,購房交易中相當於拆遷補償的部分免徵契稅,超過拆遷補償部分的,對超出部分徵收契稅。
4、因災害等自然因素需要購置新房,可酌情減免或免除。
如果原住房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損壞,國家有關政策可酌情給予減免契稅。 不可抗力是指自然災害、戰爭等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以上就是對房產契稅繳納的介紹,一般來說,商品房的買賣和轉讓都需要繳納契稅,一般繳納時間是在拿到購房合同和辦理房產證之前繳納的。 契稅是為了保證房地產交易受到法律保護,不完成契稅的繳納是不可能申請房權證的,當然,如果符合上述規定,也可以享受契稅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