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滸傳》中的武器奇特多樣,包括十八種武器:刀、槍、劍、戟、斧頭、斧頭、鉤子、叉子、鞭子、狼牙棒、錘子、抓斗、鏜、矛、棍、棍、拐、流星,除了十八種武器外,還有宋清時期的鐵扇和宋江的口。
宋公明那句“請讓我哥哥當山寨的主人”俘獲了不少英雄的心,但還有一種武器的出場率比宋江的連弩還要高,那就是水滸的流行武器普道,在書中出場率超過200次。
普波刀的總長度約為60至150cm,刀刃長度在45至70cm之間,就其長度而言,普刀不屬於長兵器,而是屬於短兵器,在古代對長兵器和短兵器沒有嚴格的長度標準, 一般以正常成年男性的身高為參考,長於身高為長器,短於身高為短器。
以張霸蛇矛為例,顧名思義,它就是一丈八寸,按照三國時代的度量衡,一丈長約242厘公尺,所以丈八長約2公尺67。
古代長兵器的長度一般不超過使用**的人長度的三倍,但也有人身長三倍以上、超過6公尺的長兵器,這種長兵器一般是用來衝鋒在戰車上的,也有長達8公尺的長矛供城池保衛。
這種長矛可以安裝在城頭上減輕重量,不需要雙手握住,就像打撞球一樣,可以及時攻擊梯子上正在爬城牆的敵人,長兵器不僅比短兵器強,而且還具有能夠先發制人的優勢。
在以冷兵器為主的古代,為了保證社會秩序的穩定,防止人們聚集造反,政府對人民的武器控制非常嚴格,尤其是殺傷力巨大的長武器、盔甲和強力弩。
宋朝明文禁止百姓儲存、攜帶、買賣私製武器,一旦被發現,將被判處監禁、流放和打屁股,最壞的情況是,例如,私人擁有盔甲被認為是叛國罪,必須失去他們的頭顱。
那麼,為什麼攜帶 Pak 刀不違法呢? 梁山的英雄們,不是軍官,在招安之前,基本都用了蒲刀,這是卡住宋朝法則的bug,我們在電視劇集裡看到的威風凜凜的蒲道,其實和真正的蒲道是有區別的。
在刀耕火種的古代,開山耕種、砍柴割草是很自然的農具,是普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所以這些簡單的農具不僅不禁用,而且容易獲得,而且**便宜,刀頭一般都是樵夫這樣的鋒利農具, 平時無事可做的時候,刀頭可以掛在褲腰上,這樣才能製作農具,當需要拼命拼搏時,安裝上的長柄、棍子等就變成了一把刀。
蒲刀頭短柄長,長刀柄從刀頭上取下,可以當棍子使用,所以不可能完全禁止兵農兩用的蒲刀,而《水滸傳》第六十一章吳用智慧賺玉麒麟有提到使用蒲刀。
陸君逸經過涼山時,將與涼山英雄們戰鬥前的準備情況描述如下,陸君逸拿出蒲刀放在桿子上,三個姑娘扣緊,開著車往涼山趕去。 而當李奎下山接母親上山時,宋江讓李奎同意的三件事之一就是不能帶上顯眼的板斧,於是李奎拿了一把簡單的刀下山。
由此可見,蒲刀被劃分在政府監管的地方,即農具和棍棒,政府只能視而不見,到了梁山伯這樣的青林、山、曠野,就可以組裝起來,成為更實用的利器。
普刀出現在宋代,花樣多,可劈、刺、砍、劈、掃、磚、掛,靈活身法,變化無限,用途廣泛,是百川之人的必備武器,到了清末,太平天國農民起義,起義軍中的士兵基本都使用普刀, 但也演化成更加細長統一的刀頭,已經成為軍隊中的常規標配,因為蒲刀是太平天國的標桿,所以還有乙個別名叫太平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