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年代,我軍最好的裝備主要靠繳獲為主,“沒有槍炮,敵人為我們做了”是那個時代的真實寫照。
在紅軍和抗日戰爭期間,我軍繳獲最多的主要是火器,以及一些火炮。 依靠這些繳獲的火炮,我軍組建了一支早期的炮兵部隊。
但是,受當時條件的限制,炮兵部隊的規模並不大,裝備輕型火炮的炮兵也是中流砥柱,甚至有時擲彈兵之類的也被列入炮兵統計。
事實上,如果單單算山地榴彈炮,就算加上迫擊炮,也不算太多。
就我軍裝備比較精良的華東部隊而言,到1946年6月,總共只有4門野戰榴彈炮,只夠組建乙個連; 47門山炮,足夠4個營使用; 有 466 門迫擊炮,基本上每個團都有,但顯然不多。
如果你不進行比較,你可能沒有直觀的體驗。
我們以**美國軍備為例,其標準火炮裝備數一數:
有 12 門美國 105 公釐榴彈炮、36 門 75 公釐山炮、108 門 81 公釐迫擊炮、72 門 37 公釐高射炮、486 門 60 公釐迫擊炮和 63 門火箭發射器。
即使美國軍械軍的裝備不齊全,即使裝備數量只有上述一半,其火炮種類和火炮也相當龐大。
此外,除了美軍的軍備部隊外,還有大量的日軍軍備部隊,火炮的配置標準也比較齊全。 就算是國家裝備單位,因為當時是集中配的,所以不缺山炮和迫擊炮。
因此,在當時的戰鬥中,我軍火力與敵人的火力差距非常大,甚至數倍的兵力都能與敵人的炮火相等。
但是,憑藉超強的戰術打法和幹部士兵的血戰,我軍在華東地區,在解放戰爭初期打了一系列漂亮的仗,才得以不斷奪取炮兵。
特別是在魯南戰役中,華東地區我軍殲滅了第一快縱隊,繳獲了大量美軍榴彈炮和坦克。
此外,我軍在華東地區還用繳獲的山炮和迫擊炮充實了野戰縱隊。
所以,華業成立之初,一口氣就有那麼多野戰縱隊,如果沒有裝備基地,那是不可能的。
在華業建成之初,**充當了“運輸大隊”,派出了一**,其中各類火炮的數量超過400門。
這場戰役就是著名的萊武之戰,華業在短短3天內,即摧毀了敵人的2個軍司令部(師部重組和另乙個師的大部分,加上輔助戰場的成果,消滅的敵人總數達到了6個超過60,000人。
其中,繳獲的各類槍枝數量共計457支,具體類別有:
野戰炮5門,山炮40門,步兵炮9門,高射炮5門,迫擊炮1門,迫擊炮1門,火箭筒71門,機槍2挺,小炮60門,小炮224門。
光是這次戰役繳獲的火炮數量,就相當於不到一年前我軍在華東地區裝備的火炮總數,火炮質量更是一應俱全。
其中,野戰炮基本上是日本的75公釐野戰炮,山炮主要是美日75公釐山炮,步兵炮是92式70公釐步兵炮,戰防炮是美國37公釐戰防炮,迫擊炮是81或82公釐迫擊炮, 火箭筒是火箭筒,機槍主要是20公釐口徑,60小炮是60公釐迫擊炮。
上述**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美國的武器,主要原因是當時被殲滅的第73軍是美軍,而桂部第46師在抗日戰爭中得到了美軍的加強,所以也有很多美軍的武器裝備。
當然,這兩個軍團級部隊的編制中,所有的**都不僅僅是被俘虜的。
原因之一是運輸問題,後勤負擔大,兩軍自己沒有把所有的火炮都拿出來; 另乙個原因是,在戰場上的激戰中,一些火炮損壞太大,無法繳獲。
比如第73集團軍原本有乙個營的美式105公釐榴彈炮,但由於運輸原因,該營沒有交付山東,因此無法繳獲; 另外,軍隊出戰的時候,山炮和戰防炮很少,或者根本沒有攜帶,如果不拿出來,肯定拿不來。
但即使這些都抓不到,被抓獲的槍枝數量也絕對是相當多的。
按照當時華東野戰軍制定的裝備標準,我們不妨粗略地計算一下,繳獲的這450多門火炮能裝備多少部隊。
按照當時的華業標準,野戰炮兵裝備特縱級,乙個野戰炮兵連裝備3門火炮,繳獲的5門野戰炮勉強能裝備兩個野戰炮連。
在縱隊一級,華業當時裝備了乙個炮兵營,裝備了山炮。
按照標準,應該是3個4炮連,乙個營總共12門山炮,在實踐中,也可以使用3個3炮連,在這種情況下,乙個營是9門山炮。
在萊武戰役中,繳獲了40門山炮,大約是炮兵營直屬的4個縱隊。
縱隊下方是步兵師,師配備了反炮兵連,但當時沒有具體說明該連裝備了多少門火炮。
從實際繳獲的5門高射炮來看,應該可以至少分配乙個連。
在步兵團一級,裝備92式步兵炮,按每團1門的標準計算,繳獲的9門步兵炮可以滿足9個步兵團的裝備需求。
此外,步兵團級有6門迫擊炮(指81門82公釐迫擊炮,下同),步兵營級有2門迫擊炮,因此乙個團是12門迫擊炮; 繳獲的100迫擊炮可以滿足8整個團的裝備需求。
此外,如果一些步兵營沒有配備81 82公釐迫擊炮,也可以配備3 60門火炮; 繳獲了 224 支槍,總共可容納約 75 個營或 25 個團。
因此,萊武之戰大大加強了華鄴各級炮兵實力,為後來孟良谷戰役的勝利奠定了相當的物質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