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新修訂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實施以來,“從事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使用者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遞,不得擅自將快遞投遞至智慧型快遞箱、快遞站等快遞終端服務設施”的規定引發熱議。
快遞員說:以前30分鐘送達的快遞員,現在要從上午9點工作到晚上9點,整整12個小時,但收入只增加了60元; 還有一些快遞員在得知新規定兩天後就離職了。 消費者的態度也各不相同:有人說新規的執行沒有改變,快遞依舊扔在郵局; 有人說上班族真的需要快遞站,不想送到家門口; 更多網友提出建議,讓消費者自主選擇。
此外,各快遞公司對此也表達了立場:京東:門到門服務作為服務標準之一; 申通:明確要求根據客戶需求發貨; 圓通:智慧型語音服務,節省通訊時間; 菜鳥快遞:門到門遞送是標準服務; 順豐:提高按需門到門的履行率。 可以看出,基本上所有的快遞公司都按規定執行了,但是底層的快遞員在執行上還是會有很多困難,導致他們的工作效率和時間都大大降低,以至於收入與工資不成正比,快遞員紛紛辭職。
不少網友表示,為什麼順豐京東一直都能送貨上門,而其他快遞公司卻做不到? 我覺得一切都不相容,順豐 JD.com 的快遞起步費比其他快遞公司高,既然最高就是高,那麼服務自然比其他快遞公司更好,更人性化。 對於普通的快遞公司來說,快遞員能賺到的快遞費只有幾毛錢,可能達不到順豐 JD.com 的一半,而且快遞員被要求執行和順豐 JD.com 一樣的高標準,我覺得這對一些強者來說是很難的。
所以我覺得這個矛盾的根源在於快遞公司,一方面他們給快遞公司乙個低收入,另一方面又要要求他們執行高標準和嚴格的要求,所以自然就存在矛盾。 普通快遞公司雖然單次快遞成本低,但他是靠量取勝,一年的利潤也是可觀的,既然國家現在已經出台了新的快遞政策,意在提高快遞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那麼快遞公司總部就應該堅決負責, 如通過智慧型電信等技術手段提高效率,而不是通過快遞和網點的擠壓。
另外,對於一些大件物品,或者惡劣天氣快遞,如果消費者真的希望快遞員能送貨上門,那麼在收到智慧型語音時可以考慮額外給予小額獎勵,比如5毛錢和1元,或者直接給總部表揚; 這樣一來,快遞員一方面也可以得到一定的鼓勵,無論是在經濟上還是在精神上; 另一方面,消費者也可以解決不想出門取快遞的煩惱。
希望新規的實施能夠更好地推動快遞行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