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張濤還在溫暖的床上做夢,妻子把他叫醒,提醒他早上要去醫院看望住院的親人。 他拍了拍腦袋,這才想起親戚已經住院好幾天了,平日裡工作太忙,沒時間探望,週末就得去。 於是,老婆做了一頓簡單的早餐,兩人吃完飯後,就拿著水果和牛奶趕往醫院。
醫院的氣氛總是讓人感到壓抑和沉重,張濤走進醫院大堂,不僅懷念過去探親訪友的日子,還感嘆著生活的變化。 他在牌子上找到了親戚的病房號碼,走進了門。 親戚們恢復得很好,心情也很好,一來,關了很久的匣子一下子就開啟了,兩人說了不少話,兩人一邊聽一邊回應,聊得很有活力。
因為早上喝了很多水,天氣很冷,張濤坐了一會兒就想上廁所,於是就出去上廁所了。 走進白色的浴室,他環顧四周,成功找到了乙個空坑。 就在他上完廁所準備離開的時候,廁所最裡面的坑里傳來一聲巨響,接著是乙個老人的呻吟聲。
張濤聽到聲音,只見乙個戴著口罩、戴著黑帽的老人倒在地上。 老人乙隻胳膊擱在地上,背靠著牆,痛苦地呻吟著。 張濤見狀,連忙問道:“你怎麼了?摔跤?”
老人呻吟著回答說:“我起不來,你來幫我。 ”
張濤微微猶豫了一下,他知道現在這個社會小心點是對的。網上經常有訊息說,做好事是被陷害的,當老年人有意識的時候,這種姿勢並不危險。 然而,他不忍心讓老人痛苦地躺在地上,於是他告訴老人:“我幫你呼救。 張濤急忙朝走廊喊道:“醫生,乙個老人在廁所裡摔倒了,過來。 ”
喊完之後,他沒有離開,而是轉過身來,不停地觀察著老人的狀態,並安慰他不要著急,他已經幫忙叫了醫生。 在等待中,老人再次向張濤求助:“你幫我,扶我起來!”
張濤一邊焦急地等著醫生,一邊安慰老人:“放心吧,我已經給醫生打過電話了,他們馬上就來。 老人仍然說:“幫幫我。 ”
乙個多分鐘後,醫護人員拖著病床衝向廁所,一起將老人扶到病床上。 事後,張濤解釋道,不是不想上去幫忙,而是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不敢隨便碰老爺子。
何叔觀點:張濤的決定是正確的。 從讀者的角度來看,張濤考慮到了自己的安危和老人的安危,並沒有冒著風險上前幫助老人。 他選擇及時呼救,在等待救援的同時,不斷觀察老人的狀態,安撫老人的情緒。 這種做法將重要的責任交給了專業人員,並確保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的幫助。 如果他上前幫忙,可能會因為技能不到位或者老人受重傷,導致更嚴重的後果,對老人的傷害更大。
方奶奶的觀點:張濤應該挺身而出,幫助老人。 作為乙個年輕健康的人,當你看到老人陷入困境時,你應該伸出援助之手。 雖然網路上有一些盜竊或欺詐的案例,但並不是每個需要幫助的老年人都是壞人。 既然如此,張濤就應該相信自己的良心和善良,直接幫助老人起床,確保他的安全。 這樣可以及時提供幫助,並傳達善良和關懷的價值觀。
結合故事情節,我們可以對所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一些討論:
1.志願者幫助:
正直勇敢行為是指公民在發生危險或者緊急情況時,為保護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或者救助遇險人員,自覺按照社會公德和法律規定採取救助、救援等行動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編第一章第一款的規定,中國公民享有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的權利,同時公民在保護他人的人身自由和私有財產安全時,享有依法幫助他人的權利和義務。
2.責任:
在救援行為方面,有時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和法律責任。 在這個故事中,講述了一位老人在廁所裡摔倒,他受傷了,向周圍的人尋求幫助。 作為目擊者,張濤必須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和決定是否提供協助。 在這個故事中,張濤選擇打電話給醫務人員協助,因為他沒有醫學知識,也不確定老人是否骨折。 這種做法是合理的,因為救助行為本身也需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安全,盡量避免通過自救造成二次傷害。
總而言之,根據所介紹的故事,不涉及明確的法律問題。 張濤在面對遇險老人時,正確地採取了叫醫護人員協助的做法,避免了後續可能出現的問題。 即使法律對正義和勇敢的行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護,但在採取具體行動時,仍然需要綜合考慮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權益。